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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610 证券简称:西安旅游 公告编号:2014-57 西安旅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利用公司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2014-11-05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西安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14年2月19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利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使用合计不超过4500万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在此限额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用于投资的委托理财产品仅限于保本型、低风险理财产品,不包括以股票、汇率及其衍生品种为投资标的理财产品,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具体内容详见2014年2月20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利用公司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公司于2014年10月31日与恒丰银行西安分行签订了恒裕金理财-各得利(优先级)系列2014年第30期A款保证收益型理财业务,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理财产品主要情况 1、产品名称:恒裕金理财-各得利(优先级)系列2014年第30期A款 2、产品编码:DL14030P01 3、产品类型:保证收益型 4、币种:人民币 5、投资范围:本理财产品所募集的资金将主要投资于银行间市场债券及货币市场工具包括但不限于银行间上市交易的国债、中央银行票据、AA级(含)以上的信用类企业债券(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中小企业集合票据、企业债、公司债等)、各类金融债(政策性金融债、次级债、混合资本债等);货币市场工具(包括但不限于现金、银行存款、债券回购、银行同业间应收款项等)以及其他在银行间市场可以由公允价值计量的低风险、高流动性的金融资产。 6、购买理财产品金额:人民币2,000万元 7、预期年化收益率:4.90%/年 8、产品收益起计日:2014年11月5日 9、产品到期日:2015年2月4日 10、期限:91天 11、本金及理财收益支付:到期一次性支付 12、资金来源:自有闲置资金 13、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与恒丰银行西安分行无关联关系 二、风险提示 本理财产品为保证收益型产品,优先级投资者在本理财产品项下理财资金存续期年收益率低于承诺收益率时,可获得由次级投资者以本金提供的收益补偿,次级投资者以 100%本金补偿为限来保证优先级投资者的本金以及承诺收益率的安全,超过 100%本理财产品提前终止。由于该产品在特定情况下提前终止理财,则该产品的实际理财期可能小于预定期限。如果产品提前终止,则投资者将无法实现期初预期的收益。 三、风险应对措施 1、公司发生委托理财事项,由公司财务管理部提出投资申请,申请中应包括资金来源、投资规模、预期收益、受托方资信、投资品种、投资期限、风险评估和可行性分析等内容,经公司党政联席会讨论,根据公司资金使用情况,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发展的情况下,拟定委托理财资金的计划和额度提交董事会审议,如超过董事会权限,应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公司董事长负责组织经营层进行具体实施。 2、委托理财情况由公司审计部进行日常监督,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独立董事可以对委托理财情况进行检查。 3、独立董事在公司内部审计核查的基础上,必要时由二名以上独立董事提议,可聘任独立的外部审计机构进行委托理财的专项审计。 4、公司监事会有权对公司委托理财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如发现违规操作情况可提议召开董事会审议停止公司的相关投资活动。 5、公司委托理财应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委托理财的风险控制及损益情况。 四、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本次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保本稳健型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自有闲置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 2、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短期理财,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不会损害公司股东利益。 五、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在过去十二个月内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理财产品的情况如下: 1、2014 年 4 月 10 日与长安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稳健增利 1 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产品业务;购买理财产品金额:人民币500 万元;年化收益率:6.6%/年;期限:189 天。2014年10月17日,该理财产品已到期赎回,本金500万元,收益17.09万元。 2、2014 年 4 月 11 日与恒丰银行西安分行签订了恒裕金理财-各得利(优先级)系列 2014 年第 7 期保证收益型理财业务;购买理财产品金额:人民币 2,000 万元;预期年化收益率:5.4%/年;期限:91 天。2014年7月17日,该理财产品已到期赎回,本金2000万元,收益为26.93万元。 3、2014 年 4 月 17 日公司与成都银行西安分行签订了成都银行"芙蓉锦程·金芙蓉机构专属" 2014年 17 号人民币理财产品业务;购买理财产品金额:人民币 2,000 万元;预期年化收益率:5.0% / 年;期限:214 天。 4、2014年7月22日与恒丰银行西安分行签订了恒裕金理财-各得利(优先级)系列2014年第17期A款保证收益型理财业务;购买理财产品金额:人民币 2,000 万元;预期年化收益率:5.0%年;期限:91 天。2014年10月22日,该理财产品已到期赎回,本金2000万元,收益为24.93万元。 5、2014年10月17日与长安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长安信托·稳健增利 1 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理财业务;购买理财产品金额:人民币 500 万元;预期年化收益率:6.3%/年;期限:122天。 六、备查文件 公司与恒丰银行西安分行签订的《恒丰银行"恒裕金理财"产品合约》。 特此公告。 西安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十一月四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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