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
证券代码:002214 证券简称:大立科技 公告编号:2014-044 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二〇一四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2014-11-06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根据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司决定于2014年11月11日召开公司二〇一四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通知已于2014年10月25日以公告形式发出,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4年11月11日(星期二)14:00 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11月11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11月10日15:00至2014年11月11日15:00期间。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杭州市滨江区滨康路639号公司一号会议室 5、股权登记日:2014年11月4日(星期二) 6、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14年11月4日(星期二)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选举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选举庞惠民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选举周进女士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3)选举刘晓松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选举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选举李纪南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选举徐金发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选举潘自强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审议《选举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1)选举阎喜魁先生为第四届监事会监事 (2)选举范奇先生为第四届监事会监事 3、审议《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4、审议《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议案 1和议案 2 将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进行表决。选举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时,将分开投票。 独立董事候选人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三、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14年11月10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6:00(信函以收到邮戳为准) 2、登记地点:杭州市滨江区滨康路639号公司证券部 3、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帐户卡、持股清单、法人代表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登记。 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及持股清单登记;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委托人股东帐户卡及委托人持股清单登记; 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出席会议时应携带上述证件原件,以备查验。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 (一)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本次股东大会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4年11月11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买入股票操作。 2、投票期间,交易系统将挂牌一只投票证券,股东以申报买入委托的方式对表决事项进行投票。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 (1)输入买入指令 (2)输入投票代码:362214 (3)输入对应委托价格,在“买入价格”项下输入对应委托价格,情况如下: 1)使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
2)使用非累积投票制的议案
(4)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 1)议案一和议案二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表决,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股东所持有的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表决权总数,为其所持股数与3的乘积,股东可以将表决权总数集中投给任意一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分散投给三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但股东投给三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表决权总数不得超过其所持股数与3的乘积。如有超过的,该股东所投选票无效。 股东所持有的选举独立董事的表决权总数,为其所持股数与3 的乘积,股东可以将表决权总数集中投给任意一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分散投给三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但股东投给三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表决权总数不得超过其所持股数与3 的乘积。如有超过的,该股东所投选票无效。 股东所持有的选举监事的表决权总数,为其所持股数与2的乘积,股东可以将表决权总数集中投给任意一位监事候选人,也可以分散投给两位监事候选人。但股东投给两位监事候选人的表决权总数不得超过其所持股数与2的乘积。如有超过的,该股东所投选票无效。 2)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所有议案,表决意见对应的申报股数如下:
如股东对所有议案(包括议案的子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本次会议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5)确认投票委托完成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5、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交易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采用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股东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股东采用服务密码方式办理身份认证的流程如下: (1)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 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姓名”、“证券账号”等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2)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效验码”激活服务密码。
服务密码可以在申报五分钟后成功激活。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 申请数字证书的深圳证券账户的投资者,可以向深圳证券数字证书认证中心(网址:http://ca.szse.cn)申请数字证书的新办、补办、更新、冻结、解冻、解锁、注销等相关业务。 2、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投票。 (1)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大立科技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投票”; (2)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密码登录”或“CA证书登录”; (3)通过身份认证后,进入会议网页,点击“投票表决”栏目; (4)填写表决意见,对每一个议案,点击“同意”、“反对”或“弃权”,对累积投票议案填写选举票数; (5)完成投票选择后,可预览投票结果,确认投票后点击“发送投票结果”按钮,完成网络投票。 3、股东进行投票的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11月10日15:00至2014年11月11日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4、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投票后,不能通过网络投票系统更改投票结果。 5、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18:00后登陆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或在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三)网络投票其他事项说明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如股东通过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重复投票,也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3、对于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累积投票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五、其他事项 1、联系人:刘宇 包莉清 2、联系电话:0571-86695649 3、传真号码:0571-86695649 4、会期半天,与会股东费用自理 5、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会议的进程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十一月六日 附件: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一四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单位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委托人: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有股数: 受托人: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授权范围:请委托人对授权受托人表决的议案进行选择,并在相应的表决意见内打上“√”
委托人: 受托人: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 1、持股数系以股东的名义登记并拟授权股东的代理人代理之股份数,若未填上数目,则被视为代表全部以股东的名义登记的单位或自然人股份。 2、本授权委托书如为法人股东的,必须由法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书面授权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 3、如股东大会有临时提案,被委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对股东大会临时提案以投票方式(赞成、反对、弃权)进行表决。 本版导读:
发表评论:财苑热评: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