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
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4-11-06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248 证券简称:*ST东数 公告编号:2014-042 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简称“本次会议”)通知于2014年10月24日以电话、邮件、传真方式发出,会议于2014年11月5日9: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董事长汤世贤主持,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程序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向关联自然人借款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资金周转、缓解资金压力,公司拟向实际控制人股东汤世贤、高鹤鸣、李壮、刘传金借款预计不超过人民币26,000万元。资金来源:2014年10月9日至11月5日减持公司股份所得资金和自有资金;借款期限:自款项到公司账户之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借款利息:按银行贷款基准利率年6%计息;使用及还款方式:借款期限及额度内,循环使用。即根据公司资金状况确定借用和归还。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票数的100%。关联董事汤世贤、李壮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向关联自然人借款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045)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 独立董事宋文山、赵大利、黄传真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关于向关联自然人借款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核查后,同意公司向实际控制人股东的关联借款。《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关于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4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研究定于2014年11月21日召开2014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票数的100%。 《关于召开2014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4-044)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 三、备查文件 1、《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向关联自然人借款等事项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3、《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关于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十一月六日 证券代码:002248 证券简称:*ST东数 公告编号:2014-043 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简称“本次会议”)通知于2014年10月24日以电话、邮件、传真方式发出,会议于2014年11月5日11: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旭辉主持,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程序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向关联自然人借款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资金周转、缓解资金压力,公司拟向实际控制人股东汤世贤、高鹤鸣、李壮、刘传金借款预计不超过人民币26,000万元。资金来源:2014年10月9日至11月5日减持公司股份所得资金和自有资金;借款期限:自款项到公司账户之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借款利息:按银行贷款基准利率年6%计息;使用及还款方式:借款期限及额度内,循环使用。即根据公司资金状况确定借用和归还。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票数的100%。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向关联自然人借款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045)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 2、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4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研究定于2014年11月21日召开2014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票数的100%。 《关于召开2014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4-044)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 三、备查文件 《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四年十一月六日 证券代码:002248 证券简称:*ST东数 公告编号:2014-047 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14年11月5日收到副总经理刘传金的书面辞职报告,刘传金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刘传金辞去副总经理职务后,不再担任本公司其他任何职务,仍为公司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之一。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刘传金的辞职文件于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公司董事会对刘传金在担任副总经理期间所做出的贡献表示由衷的感谢! 特此公告。 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十一月六日 证券代码:002248 证券简称:华东数控 公告编号:2014-048 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东数控”或“公司”)董事会于2014年11月5日收到实际控制人之一汤世贤减持股份的通知,在2014年11月5日通过证券交易系统累计减持公司股份数量2,877,94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的0.94%,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减持前持股数量和持股比例 本次减持前(2014年11月5日),汤世贤持有华东数控股份31,872,67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0.37%。 二、减持股份情况
三、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完成后(2014年11月5日),汤世贤、高鹤鸣、李壮、刘传金合计持有华东数控股份54,577,99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7.75%。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三、其他说明事项 1、汤世贤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在职董事。本次减持未违反《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 2、公司于2014年9月27日在指定媒体巨潮资讯网、《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刊登了《关于实际控制人拟减持股份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4-032),公司实际控制人预计在未来六个月内累计减持数量可能会达到或超过公司总股本的5%,但不会超过公司总股本的5.92%。截止目前,公司实际控制人减持数量已累计达到公司总股本的5.92%,未超出原公告的计划比例。 3、公司实际控制人仅在首发招股说明书中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2008年6月)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发行前已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向公司回售本人持有的上述股份。实施本减持计划,不会违反该股份锁定相关承诺的情况。 四、风险提示 公司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信息披露,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和《中国证券报》,所有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 请投资者关注上述指定媒体,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十一月六日 证券代码:002248 证券简称:*ST东数 公告编号:2014-046 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违规减持的公告 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东数控”、“公司”)董事长汤世贤,副总经理高鹤鸣,董事兼副总经理李壮,副总经理(时任)刘传金(系公司一致行动人,以下称“实际控制人”)于2014年10月9日减持华东数控股份,违反了上市公司在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在窗口期买卖股份的规定。问题发生后,公司实际控制人积极配合公司进行处置,并将减持股份的部分收益上缴公司。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控股股东违规减持股份的基本情况 2014年9月26日,公司收到实际控制人通知,公司实际控制人计划自2014年9月27日起的未来六个月内,拟通过证券交易系统减持华东数控股份,预计减持的股份可能达到或超过公司总股本的5%,但不会超过公司总股本的5.92%。公司董事会于2014年9月27日将该事项在指定媒体公告。 2014年10月9日,公司实际控制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竞价交易系统减持华东数控股份1,342,666股,成交价为8.65元/股,成交金额为1,162.47万元。公司拟定于2014年10月30日披露《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司实际控制人同时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本次减持行为违反了深圳证券交易所《股份上市规则(2012年修订)》第3.8.16条之规定:“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及前述人员的配偶在下列期间不得买卖本公司股份及其衍生品种:(一)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三十日内,……”。 二、本事项的处理情况 公司实际控制人就本次违规减持股份行为向广大投资者致歉,已于2014年10月10日将本次减持交易金额的14万元上缴给公司,其中,汤世贤3万元、高鹤鸣1万元,李壮3万元,刘传金7万元,公司已确认收到上述款项。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股份54,577,99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7.75%。 公司实际控制人10月9日减持没有提前获悉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财务数据等信息,交易时点无影响公司股价波动的敏感信息,且公司于2014年10月16日披露的《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相关数据也在前次业绩预告的范围之内,不属于利用内幕信息交易。 公司董事会对发生此次违规减持事项深表歉意,公司董事会已将此事通报公司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要求其立即开展自己及配偶证券账户的自查,并要求进一步加强对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学习,同时对自己的配偶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教育和监督,杜绝此类事项的再次发生。 特此公告。 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十一月六日 证券代码:002248 证券简称:*ST东数 公告编号:2014-045 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关联自然人借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满足公司资金周转、缓解资金压力,公司拟向控股股东汤世贤、高鹤鸣、李壮、刘传金(系一致行动人,以下称“实际控制人”)借款,借款余额不超过人民币26,000万元,其中向汤世贤借款不超过20,000万元,向高鹤鸣借款不超过3,000万元,李壮、刘传金分别借款不超过1,500万元。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关于关联交易相关规定,本次借款事项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独立董事对本次借款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本次借款的独立意见。经2014年11月5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汤世贤、李壮对此项议案回避表决。 本项借款事项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实际控制人汤世贤、高鹤鸣、李壮、刘传金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汤世贤、高鹤鸣、李壮、刘传金为一致行动人,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合计持有公司17.75%的股份。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借款金额:公司拟向实际控制人借款余额不超过人民币26,000万元。其中向汤世贤借款不超过20,000万元,向高鹤鸣借款不超过3,000万元,李壮、刘传金分别借款不超过1,500万元。 2、借款期限: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自款项到公司账户之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 3、借款利息:按银行贷款基准利率年6%计算。 4、使用及还款方式:借款期限及额度内,循环使用。即根据公司资金状况确定借用和归还。 四、关联交易目的 公司向实际控制人借款主要是为了满足公司资金周转、缓解资金压力,不存在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未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未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五、资金来源 实际控制人借款的资金来源为减持公司股份所得资金及自有资金。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查,发表如下书面认可意见: 公司向关联自然人借款主要是为了满足公司资金周转、缓解资金压力,公平、公正、公开,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没有对上市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没有发现有侵害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和情况,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进行审议。 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该关联交易事项体现了实际控制人对上市公司的支持,是为满足公司资金周转、缓解资金压力,不存在占用公司资金及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的表决程序合法,关联董事回避了对此议案的表决,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公司向关联自然人借款。 七、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关于向实际控制人股东借款的关联交易主要是为了缓解公司资金周转压力,遵循公允、公平、公正的原则确定借款利息,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关于向关联自然人借款的议案》已经公司2014年11月5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由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并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后方才实施。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关联交易表决事项符合华东数控《公司章程》和《关联交易决策管理制度》。因此,本保荐机构同意公司向实际控制人股东的关联借款。 八、备查文件 1、《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向关联自然人借款等事项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4、《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关于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十一月六日 证券代码:002248 证券简称:*ST东数 公告编号:2014-044 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4年度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拟定于2014年11月21日(星期五)召开2014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有关事项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4年11月21日(星期五)上午9:00。 网络投票时间:2014年11月20日—2014年11月21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11月21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11月20日下午15:00至2014年11月21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股权登记日:2014年11月14日(星期五)。 (三)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办公楼三楼会议室(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环山路698号)。 (四)召集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五)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平台(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众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六)出席对象: 1、截至2014年11月14日(星期五)15: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附后);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议案名称: 1、《关于向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借款的议案》; (二)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2014年11月5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14年11月6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披露。 (三)特别强调事项: 1、全体社会公众股股东既可参与现场投票,也可通过互联网参加网络投票; 2、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单独计票并披露。 三、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持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法人代表证明书及出席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授权委托代理人持代理人及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格式附后),以便登记确认。来信请寄:公司证券部(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环山路698号),邮编:264205(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二)登记时间: 2014年11月17日,上午8:00—12:00;下午13:00—16:00 (三)登记地点及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公司证券部(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环山路698号) 联系电话:0631-5912929 联系传真:0631-5967988 联 系 人:王明山、孙吉庆 四、参与网络投票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一)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4年11月21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2、投票代码:362248,投票简称:东数投票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1)买卖方向为买入投票;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股东大会的申报价格,100.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具体如下表:
注:本次股东大会投票,对于总议案100.00元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3)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如下表: 表决意见种类对应的申报股数
(4)对同一表决事项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5)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申报无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 4、计票规则 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采用互联网投票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4年11月20日下午15:00 至 2014年11月21日下午15:00 。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3、股东办理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免费申领)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 股东采用服务密码方式办理身份认证的流程如下: (1)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姓名”、“证券账户号”等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2)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 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前发出的,当日下午13:00即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后发出的,次日方可使用。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拥有多个深圳证券账户的投资者申请服务密码,应按不同账户分别申请服务密码。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动机构申请。 申请数字证书咨询电子邮件地址:cai@cninfo.com.cn 业务咨询电话:0755-83239016、25918485、25918486 4、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1)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投票”。 (2)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名密码登陆”,输入您的“证券账户号”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投资者可选择CA 证书登录。 (3)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4)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三) 网络投票其他事项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3、对于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即股份数与应选人数之积)为限进行投票,如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弃权。 五、投票注意事项 (一)网络投票不能撤单,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投票后,不能通过网络投票系统更改投票结果; (二)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且只能申报一次,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18:00后登陆深圳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平台(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或在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六、其他事项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提前到达会场。 2、本次股东大会会期一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3、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遭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十一月六日 附件: 股东参会登记表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如下授权代为行使表决权。委托人对会议议案表决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
委托股东姓名及签章: 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股东持股数: 委托人股票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请认真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本委托书有效期自签发之日起至股东大会结束之时止* 本版导读:
发表评论:财苑热评: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