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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贵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4-11-11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0833 证券简称:贵糖股份 公告编号:2014–065 广西贵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发出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会议通知已于2014 年10月31 日通过书面送达、传真等方式通知各位董事。 2、召开会议的时间:2014 年11月10 日上午9:00 会议召开的方式:通讯表决 3、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5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5人。 4、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贵港市政府收储公司174.03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议案》; 详见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贵港市政府收储公司174.03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定于2014 年11月28 日(星期五)下午14:30 在公司二楼第一会议室现场召开公司201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如下议案: (1)关于补选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2)关于贵港市政府收储公司174.03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议案。 第一项议案已经2014年10月14日召开的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第二项议案已经2014年11月10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股东大会将同时采取网络投票的形式。会议通知详见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广西贵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西贵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十一月十日
证券简称:贵糖股份 证券代码:000833 公告编号:2014-066 广西贵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贵港市政府收储公司174.03亩 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交易内容:本公司于2014年11月7日与贵港市土地储备中心签署了《土地收储意向书》。贵港市政府计划收储本公司厂区外甘蔗试验田一块用地,收储面积为116,016.00平方米(折合174.03亩),该宗地土地性质为出让工业用地。 2、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3、本次交易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批。 一、交易概述 1、经双方协商达成了意向,贵港市土地储备中心(甲方)与本公司(乙方)签署了《土地收储意向书》。贵港市政府计划收储本公司厂区外甘蔗试验田一块用地,收储面积为116,016.00平方米(折合174.03亩),该国有土地性质为出让工业用地,土地使用权证号分别为贵国用(2006)字第1806号、1807号、1808号、1809号、1810号,上述资产账面净值2,058.18万元(2014年9月30日止),评估价值为7,459.85万元。原则上收储价格不低于评估价格。 2、本次交易已经公司2014年11月10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贵港市土地储备中心:是经贵港市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于2002年8月14日正式成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单位,其职能是受贵港市人民政府委托,在贵港市土地收购储备委员会的监督下,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建设总体规划以及市场需求情况,编制土地储备规划并具体组织实施,代表政府实施对土地的收回、收购、储备及土地出让前的统一开发。地址:贵港市港北区荷城路1032号。 交易对方与本公司及本公司前十大股东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无任何关联关系。本次土地收储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土地基本情况:本次收购的土地面积共计116,016.00平方米(折合174.03亩),位于本公司厂区外甘蔗试验田,土地性质为出让工业用地。公司于2006年取得土地使用权证,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为2054年6月30日,宗地上有甘蔗良种、未建有任何永久建筑物,该宗土地的账面原值为2,768.92万元,截止2014年9月30日,账面净值为 2,058.18万元。 2、上述资产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也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以及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四、意向书的主要内容 2014年11月7日,贵港市土地储备中心(甲方)与广西贵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乙方)签署了《土地收储意向书》,主要内容如下: 1、由甲方代表贵港市人民政府收储乙方位于以下地点共计174.03亩的国有土地。
2、上述国有土地性质为出让工业用地。 3、收储价格:双方同意聘请有资质的评估机构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对土地及地上附着物进行评估,原则上收储价格不低于评估价格。 4、本意向书签订后,甲乙双方应积极努力做好收储准备工作,促进本收储项目尽快实施。 5、收储时间:二〇一四年十一月三十日前签订收储协议完成收储。 6、收储资金的支付由双方另行商定。 7、本意向书有效期三个月,须甲乙双方签字盖章方能生效。在三个月内,若双方未能签订正式协议并实质性开展工作,本意向书作废。本意向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补充。 五、涉及的其他安排 本次收储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等情况。 六、对公司的影响 土地收储完成后将对公司产生积极的影响,如最终按评估价收储,在交易完成后,预计可增加税前利润5,401.67万元左右(仅供参考)。对2014年度业绩的影响视交易的进展情况予以确认,具体数据以经审计后的2014年度报告为准。 七、评估报告结论 广东联信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出具的《广西贵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因土地收储事宜涉及的位于贵港市仙衣路东土地使用权专项资产评估报告》(联信评报字[2014]第Z0473号)结论如下:经过评估测算,在评估基准日2014年9月30日,贵糖股份委托评估的位于贵港市仙衣路东(原贵糖甘蔗试验场内)土地使用权(土地面积合计116,016.00平方米)评估值为人民币柒仟肆佰伍拾玖万捌仟伍佰元整(¥74,598,500.00)。 八、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真审阅了董事会提供的相关资料,独立董事认为本次由贵港市土地储备中心收储本公司国有土地使用权的事项,审议表决程序合法。本次交易遵循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交易方式符合市场规则,价值公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同意将《关于贵港市政府收储公司174.03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议案》提交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九、备查文件 1、贵糖股份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土地收储意向书》; 3、广东联信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出具的《广西贵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因土地收储事宜涉及的位于贵港市仙衣路东土地使用权专项资产评估报告》(联信评报字[2014]第Z0473号)。 特此公告。 广西贵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十一月十日
证券代码:000833 证券简称:贵糖股份 公告编号:2014–067 广西贵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本次股东大会为临时股东大会,是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2014年11月10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已审议通过了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有关事项经公司监事会于2014 年10月14日召开的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董事会于2014 年11月10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4 年11月28 日(星期五)下午14:30 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2014 年11 月27日(星期四)至2014 年11月28 日(星期五)。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4 年11月27日15:00 至2014 年11月28 日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4 年11月28日9:30 至11:30,13:00 至15:00;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于股权登记日2014年11月21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见附件),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其他人员。 7.会议地点:广西贵港市幸福路100号,公司办公大楼二楼第一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第一项议案的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2014年10月15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广西贵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第二十次监事会决议公告》。第二项议案的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2014年11月11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贵港市政府收储公司174.03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议案》。 三、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出席会议;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拟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可在登记时间内到本公司证券部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以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传真件应注明“拟参加股东大会”字样,本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14 年11月25 日-26日,上午8:30 至11:30,下午14:30 至17:00。 3、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网络投票包括交易系统投票和互联网投票,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程序如下: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833。 2、投票简称:贵糖投票。 3、投票时间:2014 年11月28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30 至11:30,下午13:00 至15:00。 4、在投票当日,“贵糖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5、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的议案序号。100 元代表总议案,1.00 元代表议案1,2.00 元代表议案2。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 本次股东大会设置总议案,对应的议案号为100,申报价格为100.00 元。 表一:股东大会议案对应“委托价格”一览表:
(3)在“委托数量”项目下填报表决意见。1 股代表同意,2 股代表反对,3 股代表弃权。 表二: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5)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申报为准,不得撤单。 6、投票举例 (1)股权登记日持有“贵糖股份”股票的投资者对本公司的第一个议案(关于补选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投同意票,其申报如下:
(2)如某投资者对本公司的上述第一个议案投反对票(或弃权票), 仅需将申报股数改为2 股(或3 股),其他申报内容相同。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4 年11月27 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4 年11月28 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4 年9 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1)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 选择“贵糖股份有限公司201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投票”。 (2)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名密码登陆”,输入您的“证券账户号”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投资者可选择CA 证书登录。 (3)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4)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75–4201833 传????真:0775–4260833 联系人:杨正、梅娟 地址:广西贵港市幸福路100号广西贵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邮编:537102 2、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附:授权委托书 广西贵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十一月十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本人(本单位)出席2014年11月28日召开的广西贵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于本次股东大会上按照以下投票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如没有做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请在表决意见的“同意”、“反对”、“弃权”项下,用“√”标明表决意见。)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注:本授权委托书的复印件及重新打印件均有效)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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