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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4-11-12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214 证券简称:大立科技 公告编号:2014-045

  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二○一四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二、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表决方式: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3、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4年11月11日(星期二)14:00

  网络投票时间:2013年11月10日-2013年11月11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11月11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11月10日15:00至2014年11月11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杭州市滨江区滨康路639号公司一号会议室

  5、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庞惠民先生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计4人,代表公司股份67,788,51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5589%,其中:

  1、现场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4人,代表公司股份67,788,51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5589%;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身份已经由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认证,根据其提供的数据,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0人,代表公司股份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持股5%以下(不含持股5%)的中小投资者及代理人共3人,代表公司股份1,055,55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603%。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庞惠民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四、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的方式,逐项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选举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会议采取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庞惠民先生、周进女士、刘晓松先生、李纪南先生、徐金发先生、潘自强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其中李纪南先生、徐金发先生、潘自强先生为独立董事,其任职资格和独立性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1选举非独立董事

  1.1.1选举庞惠民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表决结果:参加该议案表决的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67,788,510股,其中同意票67,788,51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投票情况:同意票1,055,55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的100%。

  1.1.2选举周进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表决结果:参加该议案表决的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67,788,510股,其中同意票67,788,51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投票情况:同意票1,055,55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的100%。

  1.1.3选举刘晓松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表决结果:参加该议案表决的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67,788,510股,其中同意票67,788,51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投票情况:同意票1,055,55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的100%。

  1.2选举独立董事

  1.2.1选举李纪南先生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参加该议案表决的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67,788,510股,其中同意票67,788,51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投票情况:同意票1,055,55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的100%。

  1.2.2选举徐金发先生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参加该议案表决的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67,788,510股,其中同意票67,788,51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投票情况:同意票1,055,55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的100%。

  1.2.3选举潘自强先生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参加该议案表决的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67,788,510股,其中同意票67,788,51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投票情况:同意票1,055,55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的100%。

  2、审议通过《选举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会议采取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阎喜魁先生、范奇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与职工代表监事崔亚民先生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任期三年,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公司第四届监事会成员中最近两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2.1选举阎喜魁先生第四届监事会监事

  表决结果:参加该议案表决的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67,788,510股,其中同意票67,788,51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投票情况:同意票1,055,55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的100%。

  2.2选举范奇先生第四届监事会监事

  表决结果:参加该议案表决的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67,788,510股,其中同意票67,788,51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投票情况:同意票1,055,55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的100%。

  3、审议通过《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参加该议案表决的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67,788,510股,其中同意票67,788,51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 0 股,反对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弃权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投票情况:同意票1,055,55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 0 股,反对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弃权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4、审议通过《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参加该议案表决的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67,788,510股,其中同意票67,788,51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 0 股,反对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弃权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投票情况:同意票1,055,55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 0 股,反对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弃权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所通过的决议为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二箹一四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关于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二箹一四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箹一四年十一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214 证券简称:大立科技 公告编号:2014-046

  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于2014年11月4日以书面、传真等方式通知各位董事。会议于2014年11月11日在公司一号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应参会董事6名,实际参会董事6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庞惠民先生主持。

  一、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会议选举庞惠民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庞惠民先生简历见附件一。

  本决议经董事投票表决,以 6票同意、 0票反对、 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予以审议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选举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

  会议选举周进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周进女士简历见附件一。

  本决议经董事投票表决,以 6票同意、 0票反对、 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予以审议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聘任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同意聘任庞惠民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庞惠民先生简历见附件一。

  本决议经董事投票表决,以 6票同意、 0票反对、 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予以审议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聘任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同意聘任周进女士、庞志刚先生、姜利军先生、陈刚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周进女士、庞志刚先生、姜利军先生、陈刚先生简历见附件一。

  (1)聘任周进女士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本决议经董事投票表决,以 6票同意、 0票反对、 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予以审议通过。

  (2)聘任庞志刚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本决议经董事投票表决,以 6票同意、 0票反对、 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予以审议通过。

  (3)聘任姜利军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本决议经董事投票表决,以 6票同意、 0票反对、 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予以审议通过。

  (4)聘任陈刚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本决议经董事投票表决,以 6票同意、 0票反对、 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予以审议通过。

  5、审议通过《关于聘任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同意聘任刘晓松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会秘书,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刘晓松先生简历见附件一。

  本决议经董事投票表决,以6票同意、 0票反对、 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予以审议通过。

  6、审议通过《关于聘任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同意聘任刘晓松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刘晓松先生简历见附件一。

  本决议经董事投票表决,以 6票同意、 0票反对、 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予以审议通过。

  7、审议通过《关于聘任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同意聘任刘宇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刘宇先生简历见附件二。

  本决议经董事投票表决,以 6票同意、 0票反对、 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予以审议通过。

  8、审议通过《关于设立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议案》。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组成如下:

  (1)战略委员会组成人员为:庞惠民、周进、刘晓松、李纪南、徐金发。庞惠民先生为召集人。

  (2)审计委员会组成人员为:潘自强、周进、徐金发。潘自强先生为召集人。

  (3)提名委员会组成人员为:李纪南、潘自强、庞惠民。李纪南先生为召集人。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组成人员为:徐金发、李纪南、庞惠民。徐金发先生为召集人。

  本决议经董事投票表决,以 6票同意、 0票反对、 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予以审议通过。

  9、审议通过《关于任命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室负责人的议案》。

  同意任命朱中芝女士为公司内部审计室负责人,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朱中芝女士简历见附件三。

  本决议经董事投票表决,以 6票同意、 0票反对、 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予以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十一月十二日

  附件一:

  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1、庞惠民,男,1966年1月出生,中共党员,毕业于华东化工学院,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2002年度浙江省青年创新标兵。1987年至2001年在浙江省测试技术研究所工作,先后任开发部主任、副所长、所长。2001年7月起任浙江大立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现任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同时担任杭州大立微电子有限公司董事长。庞惠民先生持有公司66,732,952股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与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庞惠民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2、周进,女,1961年9月出生,中共党员,毕业于杭州大学,大专学历,工程师职称。曾任浙江省测试技术研究所业务科长等职,2001年7月起任浙江大立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2005年10月至今任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现任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副总经理。周进女士持有公司775,158股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周进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3、刘晓松,男,1973年10月出生,毕业于浙江财经学院,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职称,拥有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注册资产评估师以及注册税务师专业资格。曾任浙江东方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业务部部门经理、高级经理。现任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同时担任杭州大立微电子有限公司董事,杭州炬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刘晓松先生持有公司270,000股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刘晓松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4、庞志刚,男,1974年8月出生,毕业于浙江工业大学,本科学历,工程师,高级程序员。曾任杭州远大电子系统公司软件工程师、上海高迪亚电子系统有限公司硬件工程师、杭州东冠通信有限公司研发部主任兼项目经理,2006年12月起任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产品副总监、DVR产品部经理,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庞志刚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庞志刚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5、姜利军,男,1973年6月出生,毕业于美国新泽西理工学院(NJIT)材料科学与工程学专业,博士学历。2006年加入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现担任公司微电子系统部经理,同时担任杭州大立微电子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姜利军先生持有公司10,400股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姜利军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6、陈刚,男,1978年6月出生,毕业于合肥工业大学,本科学历。2003年6月至今历任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产品开发部经理等职,现担任公司红外研发中心主任。陈刚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陈刚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附件二:

  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刘宇先生简历

  刘宇,男,1981年4月出生,毕业于浙江大学,本科学历。2006年8月进入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现任公司证券部经理。刘宇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刘宇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附件三:

  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室负责人

  朱中芝女士简历

  朱中芝,女,1973年1月出生,毕业于中央广播电视大学,本科学历。2001年进入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现任公司市场管理部经理。朱中芝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朱中芝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002214 证券简称:大立科技 公告编号:2014-047

  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职工代表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11月11日召开2014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职工代表审议,会议选举崔亚民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职工代表监事。

  崔亚民先生将于公司二箹一四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三年。

  崔亚民先生简历见附件。

  特此公告。

  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四年十一月十二日

  附件:

  崔亚民先生简历

  崔亚民,男,1974年4月出生,中共党员,毕业于杭州应用工程技术学院,本科学历,工程师职称。曾任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车间主任、销售中心技术支持部经理等职,现任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销售中心市场发展部经理、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团委委员等职。崔亚民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崔亚民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002214 证券简称:大立科技 公告编号:2014-048

  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于2014年11月4日以书面、传真等方式通知各位监事。会议于2014年11月11日在公司二号会议室以现场投票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由崔亚民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阎喜魁先生为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会议选举阎喜魁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阎喜魁先生简历见附件。

  本决议经监事投票表决,以 3票同意、 0票反对、 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予以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四年十一月十二日

  附件:

  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主席

  阎喜魁先生简历

  阎喜魁,男,1947年12月出生,中共党员,毕业于中国人民解放军空军政治学院,大专学历。曾任空军四四七部队政治干事、空军南京疗养院政治处主任、浙江省测试技术研究所党支部书记、副所长、党支部书记等职。2005年10月至今任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阎喜魁先生持有公司1,095,794股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阎喜魁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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