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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563 股票简称:陕国投A 公告编号:2014-046 陕西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2014-11-12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董事会已于2014年11月1日在巨潮资讯网和《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刊登了关于召开2014年第2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现发布本次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召集人:公司董事会。2014 年 10 月 30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2、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开始时间:2014年11月17日(星期一)下午2:00整。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11月17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4年11月16日15:00至2014年11月17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西安市高新区科技路 50 号金桥国际广场 C 座2705会议室。 4、股权登记日:2014年11月10日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流通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交易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二、股东大会出席/列席对象 1、截至2014年11月10日(星期一)深圳证券交易所A股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前述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方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的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保荐代表人及董事会邀请的嘉宾。 三、会议审议议案 1、《关于陕西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2、《关于陕西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内容需逐项表决: 2.01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和面值 2.02发行方式 2.03发行对象 2.04发行数量 2.05定价方式和发行价格 2.06募集资金数额及用途 2.07本次发行股票的锁定期 2.08上市地 2.09本次发行完成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2.10决议的有效期 3、《关于陕西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4、《关于陕西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5、《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分析及填补措施的议案》 6、《关于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 本议案需要以特别决议通过。 7、《关于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的议案》 本议案需要以特别决议通过。 8、《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 9、《关于与陕西煤业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签订<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合同>的议案》 10、《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同意陕西煤业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免于发出要约的议案》 11、《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12、《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请查阅本公司于2014年11月1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四、股东出席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直接到公司登记或通过信函、传真登记,本次股东大会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 (二)登记方法: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它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和股票账户卡。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三)登记时间:2014年11月12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四)登记地点:西安市高新区科技路50号金桥国际广场C座2711室。 (五)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五、参与网络投票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全体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网络投票。 (一)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本次会议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4年11月17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2、本次会议的投票代码:360563;投票简称:国投投票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1)输入买入指令; (2)输入投票代码:360563; (3)在“委托价格”项下申报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序号,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价格申报。如下表: ①如股东对上述全部议案统一表决,则以100元代表全部议案; ②如股东对上述议案分别表决,则以1.00元代表议案一,2.00代表议案二,以此类推;对于逐项表决的议案,如议案二中有多个需表决的子议案,2.00元代表对议案二下全部子议案进行表决,2.01元代表议案二中子议案①,2.02元代表议案二中子议案②,以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价格分别申报。具体如下表所示:
(4)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5)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申报为准,不能撤单。 (6)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申报无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 4、计票规则 (1)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2)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它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3)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它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采用互联网投票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11月16日15:00时至2014年11月17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4年9月)修订》的规定,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应当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4 年9 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数字证书”或者“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服务密码”。申请服务密码的,应当先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网址:http://www.szse.cn)、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或者其他相关系统开设的 “深交所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再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激活服务密码。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数字证书认证中心(网址:http://ca.szse.cn)申请。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三)投票回报 股东大会结束后次一交易日,股东可以通过会员查询其投票结果。 六、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科技路50号金桥国际广场C座【27】层 邮政编码:710075 联 系 人:孙一娟 联系电话及传真:(029)81870262 (二)与会股东(亲自或其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往返交通和住宿费用自理。 (三)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受到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特此公告。 陕西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1月11日 附件: 陕西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陕西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委托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 )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2014年11月17日召开的陕西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照下列指示行使对会议议案的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 受托人签名/盖章: 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有效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附注: 1、上述审议事项,委托人可在“赞成”、“弃权”或“反对”框内划“√”,做出投票指示。如委托人未做任何投票指示,则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除非委托人在本授权书中另有指示,否则除股东大会通知所载之决议案外,委托人的授权代表亦有权就正式提交股东大会的任何决议案自行酌情投票。 2、本授权委托书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如为公司委托需加盖公司公章。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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