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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975 证券简称:银泰资源 公告编号:2014-035 银泰资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2014-11-12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银泰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已于2014年10月23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刊登了《关于召开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本次股东大会将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将会议的有关事项提示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4年11月14日(星期五)下午14:30开始,会期半天。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11月14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11月13日15:00至2014年11月14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三)会议地点:北京市怀柔区雁水路九号国家法官学院北京分院 (四)股权登记日:2014年11月10日 (五)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六)出席对象: 1、截止2014年11月10日下午15:00时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书面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 2、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2、审议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3、审议公司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4、审议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 5、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上述第1、2项议案以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第1项议案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的表决分别进行。 相关议案内容见公司于2014年10月23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刊登的公告。 三、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会议登记办法: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请于2014年11月13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7:00),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清单等股权证明到公司登记;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帐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及委托人持股清单到公司登记;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到公司登记,领取会议相关资料。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传真或信函方式在2014年11月13日17:00前传真或送达至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为准)。 会议登记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号银泰中心C座601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电话:010-85171856 传真:010-65668256 联系人:李铮 张娇 邮编:100022 其他事项: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4年11月14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2、投票代码:360975;投票简称:银泰投票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1)输入买入指令; (2)输入证券代码360975; (3)输入对应申报价格:在“买入价格”项下输入对应申报价格,选择拟投票的议案。申报价格与议案序号的对照关系如下表:
备注:100.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4)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不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表决意见对应的委托数量如下:
对于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为:
A、选举非独立董事: 可表决股份总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 。 股东可把表决票投给1名或多名候选人,但投给6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票数合计不能超过可表决票数总数; B、选举独立董事 可表决股份总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 股东可把表决票投给1名或多名候选人,但投给3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票数合计不能超过可表决票数总数; C、选举股东代表监事 可表决股份总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把表决票投给1名或多名候选人,但投给2名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的票数合计不能超过可表决票数总数; (5)确认投票委托完成。 (二)采用互联网投票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1、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申请服务密码的,请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 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服务密码激活指令发出5分钟后即可以使用。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激动成功后5分钟就可以使用。 2、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 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3、投资者进行投票的时间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11月13日15:00至2014年11月14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三)计票规则 1、同一表决权既通过现场投票又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的,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2、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的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一项或多项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先投票的一项或多项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再对一项或多项议案进行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为准。 3、对同一表决事项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申报无效,深交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 特此公告。 银泰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十一月十一日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银泰资源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投票,并代为签署相关会议文件。 本人/本公司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 1、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
2、不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
注:1、对于不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填写表决意见时请在 “同意”、“反对”、“弃权”相对应的表决意见栏中打“√”,同一议案只能选择“同意”、“反对”、“弃权”中的任一项意见表决,选择多项表决意见的则该表决票无效; 2、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则以股东拥有的表决权总数选择投票给相应的候选人,可以集中投票给其中的某一候选人,也可以分散投给多个候选人,但累计投票数量不能超过该股东拥有的表决权总数。以累积投票方式同时选举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的,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的表决分别进行。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证券帐户号码: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注:法人股东须加盖公章,本授权委托书复印、剪报或自行打印均有效。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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