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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广消防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4-11-14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简称:天广消防 证券代码:002509 公告编号:2014-099

  天广消防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

  2、本次股东大会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的情况发生。

  二、会议通知情况

  天广消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10月28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站刊登了《天广消防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并于2014年11月10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站刊登了《天广消防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三、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4年11月13日(星期四)14时30分。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14年11月12日-2014年11月13日。

  ①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11月13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②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11月12日15时至2014年11月13日15时期间的任意时间。

  (三)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陈秀玉女士。

  (四)现场会议召开地点:福建省南安市成功科技工业区公司二楼会议室。

  (五)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四、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共9人,代表股份224,826,21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49.2563%。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共3人,代表股份211,200,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46.2710%;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在本次会议网络投票结束后提供给公司的网络投票统计结果,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共6人,代表股份13,626,21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2.9853% 。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聘请的律师见证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会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224,826,21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224,826,21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224,826,21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4、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224,826,21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5、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224,826,21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6、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经营决策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224,826,21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7、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224,826,21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持股比例在5%以下的中小股东共7人,代表股份14,826,212股,表决结果为:赞成14,826,21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的0%。

  8、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224,826,21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六、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君泽君律师事务所委派律师对本次会议进行见证,发表如下意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均具有合法资格,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七、备查文件

  (一)天广消防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北京市君泽君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本次会议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天广消防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四年十一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509 证券简称:天广消防 公告编号:2014-100

  天广消防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会议通知、召集及召开情况

  天广消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14年11月13日16时在南安市成功科技工业区公司二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秀玉女士召集并主持,会议通知已于2014年11月10日以电子邮件、传真等方式送达给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决议情况

  本次会议采用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表决议案,形成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三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7票赞成、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公司董事会同意补选独立董事陈元顺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及战略委员会委员,任期自2014年11月13日起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期间若陈元顺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与此同时,公司董事会同意将独立董事陈金龙先生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调整为主任委员。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如下:

  (1) 战略委员会(3人组成)

  主任委员:陈秀玉(非独立董事) 委员:黄如良(非独立董事)、陈元顺(独立董事)

  (2) 审计委员会(3人组成)

  主任委员:陈金龙(独立董事) 委员:陈元顺(独立董事)、陈秀玉(非独立董事)

  (3) 提名委员会(3人组成)

  主任委员:徐 军(独立董事) 委员:陈金龙(独立董事)、陈秀玉(非独立董事)

  (4)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3人组成)

  主任委员:陈金龙(独立董事) 委员:陈元顺(独立董事)、陈秀玉(非独立董事)

  2、审议通过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7票赞成、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司将聘请中介机构对涉及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资产进行审计、评估,待确定具体方案后,公司将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的要求编制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再次召开董事会会议审议并公告。

  公司股票停牌期间,公司将于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进展公告。

  3、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7票赞成、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陈晓东先生(其简历详见附件)担任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2014年11月13日起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特此公告。

  天广消防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四年十一月十三日

  附件:陈晓东简历

  陈晓东,男,1975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曾任中共南安市委政法委政治处主任,南安市康美镇人大主席团人大主席。

  陈晓东未持有公司股份;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秀玉女婿,与其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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