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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柳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2014-11-14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上接A34版)
八、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的简要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朱朝阳。本次发行前,朱朝阳持有本公司3,588.82万股,占本次发行前总股本的39.88%。朱朝阳的基本情况如下: 朱朝阳,1965年9月出生,大专学历,会计师。1986年参加工作,1986年至2002年历任柳药批发站会计、财会科副科长、财会科科长、副经理、经理;2002年7月至2011年2月任柳药有限董事长、总经理;2011年2月起任柳州医药董事长、总经理。2006年当选为柳州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2011年连选为柳州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2011年2月当选为广西医药商业协会常务副会长。 九、财务会计信息及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简要会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发行人最近三年及一期非经常性损益情况 单位:元
(三)发行人最近三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四)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财务状况分析 随着经营规模的快速扩大,公司资产规模保持持续增长,报告期各期末资产总额分别为157,366.91万元、202,938.24万元、269,787.41万元和307,463.20万元;2012年末和2013年末,资产总额分别较上年同期增长28.96%和32.94%。公司是一家以医院销售为主,药店零售等其他销售方式并重发展的区域性中型医药流通企业,其经营模式决定了流动资产占比较高;报告期各期末,流动资产占资产总额的比重分别为96.29%、96.40%、94.37%和94.30%。流动资产中主要构成项目为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和存货。公司的非流动资产主要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以及在“其他非流动资产”中列示的根据自治区医药储备计划储备的药品。由于长期性资金的缺乏,公司固定资产投入不足,仓储设施较为陈旧;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固定资产占资产总额的比例较低,分别为0.56%、0.49%、0.49%和0.51%。 随着经营规模的快速扩大,公司负债规模亦相应增长,近三年及一期末负债总额分别为129,943.63万元、165,079.52万元、219,686.95万元和253,205.03万元。2012年末和2013年末,负债总额分别较上年同期增长27.04%和33.08%。如前所述,公司商业模式和业务特点决定了公司负债以流动负债为主(占比在98%以上),这亦与公司高流动资产比例相对应。 2、盈利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和净利润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公司主营业务突出,报告期内经营业绩增长迅速,近三年主营业务收入和净利润复合增长率分别为29.07%和33.75%。主营业务收入2012年度较上年同期增长30.38%,2013年度较上年同期增长27.77%;净利润2012年度较上年同期增长24.93%,2013年度较上年同期增长43.18%。2014年1-6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75,465.95万元,实现净利润8,657.71万元,增长趋势良好。 报告期内,受益于行业发展,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快速增长,盈利能力不断增强,进一步巩固了公司的市场地位。 3、现金流量分析 公司报告期内现金流量的主要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现金流动主要以经营活动为主,医药流通行业目前的市场环境以及公司的经营模式决定了公司在快速增长过程中需补充大量流动资金。近三年公司积极通过各类筹资活动补充流动资金需求,各期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占当年度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的53.79%、73.67%及163.10%。公司为保障业务健康发展,面对不断增长的市场需求,始终承受着较强的流动资金压力。同时,受限于融资渠道单一和长期性资本投入较少,报告期内公司资本性支出较少,尤其缺乏用于改善物流配送能力的固定资产投入所需的长期资金。 4、未来趋势的简要讨论与分析 根据公司报告期及目前的业务经营和现金流量状况,本公司管理层认为公司有较为充足的现金偿还债务能力,能够基本满足公司正常运营及偿还债务的现金需求;但是伴随着业务规模的持续快速扩张和融资渠道限制,公司仍将面临流动资金短缺的压力,并且仍然缺乏用于改善物流仓储能力的长期资本性投入资金。本次发行如能成功,将极大的改善公司的资金状况,有助于公司抓住市场机遇,做大做强。 (五)股利分配情况 1、报告期历次股利分配情况 (1)2014年3月3日发行人召开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按每股0.5元分配现金股利,共计向全体股东现金分红4,500万元(含税)。发行人已实施完毕上述利润分配,并代扣代缴了个人所得税。 (2)2013年4月12日发行人召开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201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按每股0.3元分配现金股利,共计向全体股东现金分红2,700万元(含税)。发行人已实施完毕上述利润分配,并代扣代缴了个人所得税。 (3)2012年4月16日发行人召开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因2012年度公司经营和营销市场建设均需要大量资金,从公司发展的长远角度出发,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不做出现金分红、配股及公积金转增股本的决定。 (4)2011年4月23日发行人召开2010年度股东大会,本次年度股东大会未作出现金分红的决定。 2、本次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分配方案 根据发行人2011年8月18日召开的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前形成的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润,全部由本次股票发行后的新老股东共享。 3、本次发行后的股利分配政策 详见本招股意向书摘要之“重大事项提示”之“七、本次发行上市后公司的股利分配政策和现金分红比例规定,及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安排”的相关内容。 (六)控股子公司情况 发行人下设子公司5家,基本情况如下: 1、桂中大药房 公司名称:柳州桂中大药房连锁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朱朝阳 注册地址:柳州市柳东新区官塘创业园研发中心1号楼8-8号 注册资本:1,000万元 成立时间:2001年9月19日 主要生产经营地:广西壮族自治区 主营业务:药品零售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13年12月31日,桂中大药房总资产为13,588.48万元,净资产为6,196.92万元;201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9,947.30万元,净利润1,266.71万元。截至2014年6月30日,桂中大药房总资产为14,173.99万元,净资产为6,511.23万元;2014年1-6月实现营业收入17,579.67万元,净利润314.31万元。(以上数据已经中勤万信审计)。 2、南宁柳药 公司名称:广西南宁柳药药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朱朝阳 注册地址:南宁市洪胜路5号丽汇科技工业园标准厂房4号、5号厂房 注册资本:1,980万元 股东及出资情况:发行人出资1,049.4万元,出资额占比53%;广西医科大学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出资930.6万元,出资额占比47%。 成立时间:2012年11月16日 主要经营地: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 主营业务:药品批发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13年12月31日,南宁柳药总资产为45,385.80万元,净资产为5,081.48万元;201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17,975.33万元,净利润2,923.45万元。截至2014年6月30日,南宁柳药总资产为50,350.60万元,净资产为6,788.48万元;2014年1-6月实现营业收入69,245.21万元,净利润1,707.01万元。(以上数据已经中勤万信审计)。 3、玉林柳药 公司名称:广西玉林柳药药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朱朝阳 注册地址:玉林市玉州区城站路10号 注册资本:1,000万元 成立时间:2013年7月26日 主要经营地:广西壮族自治区玉林市 主营业务:药品批发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13年12月31日,玉林柳药总资产为4,868.16万元,净资产为1,239.40万元;201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8,421.16万元,净利润239.40万元。截至2014年6月30日,玉林柳药总资产为11,350.98万元,净资产为1,623.96万元;2014年1-6月实现营业收入14,335.56万元,净利润384.56万元。(以上数据已经中勤万信审计)。 4、桂林柳药 公司名称:广西桂林柳药药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朱朝阳 注册地址:桂林市七星区朝阳路高新区信息产业园D-08号2栋厂房 注册资本:1,000万元 成立时间:2014年3月25日 主要经营地: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 主营业务:药品批发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14年6月30日,桂林柳药总资产为1,002.14万元,净资产为997.93万元;2014年1-6月实现营业收入20.79万元,净利润-2.06万元。(以上数据已经中勤万信审计)。 4、百色柳药 公司名称:广西百色柳药药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朱朝阳 注册地址:百色市右江区大同国家粮食储备库库区30、31号 注册资本:1,000万元 成立时间:2014年5月6日 主要经营地:广西壮族自治区百色市 主营业务:药品批发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14年6月30日,百色柳药总资产为25.81万元,净资产为-2.03万元;2014年1-6月实现营业收入20.25万元,净利润-2.03万元。(以上数据已经中勤万信审计)。 第四节 募集资金运用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运用均围绕主营业务进行。根据公司于2014年4月21日召开的“201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募集资金拟投资于现代物流配送中心工程项目、连锁药店扩展业务项目,及补充营运资金和偿还银行贷款项目等三个项目,项目投资总额为53,133.87万元,拟全部由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募集资金投入解决,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本次股票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采用专款专用、专户存储的方式来管理募集资金,并根据项目的轻重缓急,按以上排列顺序及前述项目投资计划投入资金。若本次实际募集资金小于上述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需求,缺口部分由本公司通过自筹方式解决。 本次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均围绕公司主营业务展开:建设现代物流配送中心,可以进一步提升公司在医药批发和零售市场的销售规模和服务能力,提高公司对自治区的医院配送市场的辐射能力及在各地级市的药品零售终端覆盖能力,提高公司的销售收入;在现有营销网络覆盖不足但具有发展潜力地区增设连锁零售网点,有助于优化公司的网络布局,抢占市场先机,提升公司零售业务的市场占有率和行业地位;而通过本次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将有效改善公司财务结构,保障公司经营业绩的快速增长。 第五节 风险因素和其他重要事项 一、风险因素 (一)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 目前,我国医药流通行业不仅流通企业数量远远高于世界平均水平,行业集中度也较发达国家相去甚远,严重制约了药品批发配送业务的适度集中和高效。在前述行业背景下,近年我国医药流通行业已呈现出市场集中趋势,2013年药品批发和零售企业百强企业销售总额占比已提高至64.3%和28.3%。商务部2011年5月颁布的《全国药品流通行业发展规划纲要(2011-2015年)》规划的具体目标是在“十二五”期末形成1-3家年销售额过千亿的全国性大型医药商业集团,20家年销售额过百亿的区域性药品流通企业,药品批发百强企业年销售额占药品批发总额85%以上。《广西药品流通行业“十二五”发展规划》也明确提出调整流通行业结构,提高行业集中度的任务,到2015年培育1家销售额100亿元,2家销售额50亿元的大型药品流通企业。因此,无论是从政策导向,还是从行业发展来看,未来医药流通行业竞争进一步加剧,市场加速集中的趋势不可避免。 本公司及前身六十年来一直在广西区域市场深耕细作,根据历年药品流通行业运行统计分析报告的排名,公司2005年-2013年一直位居广西医药商业企业榜首,2011年-2013年公司营业收入分别达到27.28亿元、35.58亿元和45.48亿元,2014年上半年公司营业收入进一步增长至27.55亿元。除本公司外,在2013年药品流通行业运行统计分析报告的排名中,广西无其他进入医药流通行业前100位的公司。目前公司在广西区内的主要竞争对手是国药控股旗下国药一致在广西的各级子公司,其余均为地方性中小型流通企业。在目前的格局下:首先,国药一致作为全国最大的医药商业企业国药控股在南方的医药商业平台,已通过并购、重组或新设等方式进入广西市场,并在销售渠道、供应链及运营体系建设方面取得长足发展,除控股国控广西和国控柳州外,还收购了国控玉林和国控梧州等公司,此外已新设国控百色和国控桂林等公司,使得区域内的竞争进一步加剧。其次,新医改推动医药流通行业向省级市场集中,如果公司不能抓住这一有利时机,进一步扩大市场份额,则有可能丧失区域内的竞争优势。再次,除在原有优势地区设立子公司外,公司已开始积极布局百色、钦州、北海和防城港等城市,市场的开拓必将带来新的发展机会,同时也会使公司面临更加严峻的行业竞争风险。 (二)行业政策风险 药品流通行业的改革发展与新医改相辅相成。一方面,药品流通行业改革发展是国家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通过药品流通行业的改革来促进新医改。另一方面,药品流通行业改革发展又与现有医疗机构的用药机制密切相关,依赖于新医改的整体推进。新医改明确提出“建立基本药物的生产供应保障体系,在政府宏观调控下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基本药物实行公开招标采购,统一配送,减少中间环节,保障群众基本用药”。在医疗体制改革进程中主要有以下相关政策将对医药流通行业和公司产生深远影响:招投标管理办法、药品价格管理办法、医疗保障制度、基本药物制度、公立医院改革以及GSP等行业准入资质。前述政策对公司而言既是巨大挑战,更是重大发展机遇,具体来看: 首先,政府主导下的采购组织形式向省级集中,省级区域性龙头企业将受益明显,并且医药流通发展规划将推动行业整合,市场集中度提高。如前所述区域内的竞争必将进一步加剧,如果公司不能抓住该机遇,加快发展,则有可能丧失区域内的竞争优势。其次,投标主体变化为药品生产企业直接投标,使得医药流通企业的销售功能将逐步弱化。对于有着终端销售队伍的大型医药工业企业而言,更看重的是流通企业在区域内的物流配送能力和覆盖率。因此,如果公司不加快现代物流中心项目建设,提升物流配送能力,则可能不能维持和加强与上游厂商的合作关系。再次,首次提出“两票制”,原则要求一次配送,长远来看将对流通企业的集中和渠道扁平化起到行政推动作用。但是该政策会使得更多流通企业转向医院销售业务,从而加剧在该市场的竞争。最后,为改变中国医药商业小、散、乱的产业格局,行业准入资质必将进一步提高。CFDA明确提出现有《药品经营许可证》的更换“只做减法、不做加法”,新版GSP中也对物流和信息系统等方面提出更高的认证标准,药品流通行业发展规划进一步指出要完善准入退出机制。并且,国家基本药物集中采购实施以来,全国各地对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配送商提出了更高的遴选条件。 综上所述,一方面,在新医改的推动下医药流通行业市场份额的加速集中,准入壁垒的提高,将优化市场环境,有利于行业可持续发展;另一方面,这也必将加剧市场竞争,对公司上下游行业资源积累与维护、流动资金周转、物流配送能力和覆盖率、信息系统建设及人才储备等方面提出巨大挑战,从而使得公司面临前所未有的市场竞争压力。 (三)业务合作风险 对于医药商业企业而言,与上游医药厂商合作取得其医药品种授权是重要的行业资源。而上游医药厂商通常要求医药商业企业具备广泛覆盖的医院网络、履约能力、按时回款的资金实力和良好的服务。具体要求包括辅助医院开发、配送及时、帮助招标、保障品牌安全、收集招投标动态、沟通药事会、提供药品流向、协助营销推广和学术推广会议等等。经过多年业务拓展,公司与近1,500家上游厂商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该等供货商覆盖了我国大多数的优秀制药企业;并且,近年公司加大了与外资(合资)企业的合作,先后与辉瑞、罗氏、诺和诺德、阿斯利康、拜耳等企业(或其代理商)签订年度代理或分销协议;公司目前已通过上海罗氏制药、默克雪兰诺公司等知名外资企业的冷链产品分销商审计,与之形成了较为稳定的合作关系。 虽然公司与上游供货商的业务合作关系是经过多年的开发、维护而形成的,并且上游供货商对公司具有较强的依赖性和较高的忠诚度,但公司仍无法保证现有上游供货商会继续维持与公司的业务合作关系,也难以确保公司可以与新厂商建立稳固的业务关系。如果公司无法维持与上游供货商的关系,则公司市场份额可能大幅下降及销售收入可能大幅减少,对本公司业务、财务状况及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四)应收账款管理风险 在我国目前的医疗体制下,下游医院在产业链中长期处于强势地位,对医药流通企业财务状况方面的影响集中体现在医院客户应收账款账期较长。作为一家以医院销售为主的医药商业企业,随着业务规模的快速扩大,公司应收账款规模相应增长。报告期内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73,590.77万元、94,670.34万元、133,939.41万元和171,925.52万元,2012年末、2013年末分别同比增长28.64%和41.48%。报告期内各期末应收账款占当期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26.98%、26.62%、29.48%和62.45%,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46.76%、46.65%、49.65%和55.92%。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4.25次、4.23次、3.98次和3.60次。前述情况是由公司以医院销售为主的业务结构所决定。与业务模式相近的同行业公司比较,公司应收账款规模处于合理水平。 报告期内各期末,公司半年以内应收账款占比分别为94.81%、94.79%、94.82%和和93.12%,公司主要客户均为资信状况良好的医院,应收账款质量较高。公司一直高度重视下游客户的信用管理,制定了《资信管理制度》,对应收账款相关资信评估、管理责任、风险应对措施等做了明确规定,在减少资金占用,降低赊销风险等方面起到了积极作用。公司还积极开展保理融资业务,将应收账款抵押给银行获得融资,加快资金周转。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回收情况良好。综上,虽然公司主要客户资信状况良好,报告期内应收账款回收及时;但是随着销售规模的进一步扩张,应收账款可能继续增长,若不能继续保持对应收账款的有效管理,公司存在发生坏账的风险。并且,如果应收账款增长至较高规模将对公司流动资金周转造成较大压力,也可能会对公司的经营发展带来不利影响。 (五)药品经营企业的药品质量安全风险 药品作为特殊商品,其质量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国家对药品生产经营制定了严格的法律法规规定。对医药流通企业而言,在经营过程中应严格按照《药品管理法》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完善质量管理制度,保证药品质量安全。具体而言,发行人作为药品经营企业,在采购环节的主要职责为:从合法企业购进药品,对药品外观性状和内外包装标示进行验收,并采取抽检、送检等检验措施(根据新版GSP的要求药品经营企业已不再承担药品检验责任)。但是根据相关规定以及流通环节的实际情况,由于无法对所购进药品进行全面质量验收和检验,无法验证全部药品均符合质量标准和有关质量要求,发行人在经营过程中难以彻底杜绝和避免药品质量问题。因此,一方面,发行人仍存在因药品质量问题而受到相关部门处罚的可能;另一方面,药品安全事故的发生将对本公司的品牌和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综上所述,发行人作为药品经营企业,在经营中存在药品质量安全的风险。 发行人已根据《药品管理法》、《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建立了包括《质量手册文件》、《质量程序文件》、《质量记录表格》三个层级的质量文件体系,以及《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质量审核控制程序》、《商品购进质量控制程序》等具体控制文件,通过标准化的操作流程,在进存销各环节严格控制药品的质量。报告期内,公司未出现重大药品质量问题。并且,根据发行人与供应商签署的协议,由供应商承担因药品质量问题产生的损失和责任。但是,根据相关规定以及流通环节的实际情况,药品经营企业无法对所购进药品进行全面质量验收和检验,因此发行人在经营中仍存在药品质量安全的风险。 (六)存货管理风险 医药流通行业存货具有周转速度快,规模流量大,品种规格多等特点。为保证配送及时性,公司必须对各种药品保持一定规模的库存量。公司对经营商品的库存,实行定额管理制度。库存定额是根据不同商品的性能、库存条件、市场销售情况、货源的稳定程度,结合市场需求预测和资金周转的要求分品种进行制订的。库存定额分最高库存定额和最低库存定额。最低库存定额是制订购进计划的主要依据之一,一般情况下库存不能超过最高库存定额,超过最高库存定额的品种要积极采取措施进行推销,使库存尽快趋于合理。 报告期内各期末,公司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31,910.89万元、34,777.94万元、45,913.25万元和49,644.62万元,占各期末总资产的比重分别为20.28%、17.14%、17.02%和16.15%,呈持续下降趋势。报告期内存货周转率分别为9.14次、9.76次、10.28次和10.54次,处于同行业平均水平,亦呈上升趋势。随着业务规模的快速扩张,公司存货规模可能进一步增长,对公司经营可能产生不利影响。一方面,存货规模的提高将使公司面临一定的资金压力;另一方面,如果不能有效地施行库存管理,可能发生存货跌价、毁损及灭失等风险。 (七)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招标标段变化的风险 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招标原则上每年举行,但是受各种因素影响,各省级招标采购开展周期较长——部分地区2-3年甚至更长时间。发行人所在的广西地区至今仍延用2010年标段,预计2014年可能举行新一轮全区招标。此外,一些小范围特殊药品招标,如军区医院招标、特殊品种招标工作不定期举行。药品集中采购招标的标段变化对发行人经营的影响通常如下:首先,在新标段上游供应商即工业企业点击选择配送企业会发生一定变化,包括变更配送商、取消独家配送权及调整配送区域等,从而影响发行人药品配送区域、配送范围、品种满足率、品种结构及配送费率等。其次,新标段的品种目录会发生变化,未中标品种出现销售规模大幅下降、库存积压的情况,尤其是在发行人拥有独家代理/配送品种或利润较高、销量较大的品种未能进入新标段目录情况下,将对发行人产生较大影响。再次,随着集中招标的不断深入开展和国家对药品价格的严格把控,药品招标价格呈现不断下调的态势。由于配送企业与上游供应商之间通常系根据药品招标价格进行配送费率结算,因此药品招标价格的下降将影响到发行人配送收入,从而可能对公司经营和盈利能力构成不利影响。 (八)业务区域较为集中的风险 目前公司的各项业务均集中于自治区内,公司主营业务区域性特征明显。首先,这是由国家医药流通体制历史与公司业务发展历程决定的。发行人前身可追溯到1953年设立的广西柳州医药批发站,六十年来发行人一直在广西区域市场内深耕细作,已发展成为广西规模最大的医药流通企业。其次,我国医药流通行业呈现较强的地域化特征。目前仅有国药控股和九州通等几家少数全国性医药商业企业,多数企业业务集中在省级区域内。公司主营业务存在对区域性市场依赖较大的风险。如果广西市场出现需求增速放缓的情形,将会对公司主营业务产生不利影响,进而影响公司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 (九)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的风险 根据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的《关于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58号)、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关于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有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2号)等文件,报告期内发行人母公司柳州医药和子公司桂中大药房分别自2013年和2011年起根据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减按15%税率缴纳(预缴)企业所得税。具体情况如下:母公司柳州医药于2013年11月28日取得柳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地方税务局出具的《企业所得税备案类税收优惠备案告知书》(高新2013第09号),自2013年1月1日期至2020年12月31日止执行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并取得《企业所得税优惠项目审核确认决定书》(柳高新地税所得审字[2014]01号)确认母公司2013年按15%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子公司桂中大药房于2012年6月16日取得柳州市地方税务局《企业所得税备案类税收优惠备案告知书》(柳地税直属-2012年第27号),确认自2011年1月1日起执行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并取得《企业所得税备案类税收优惠审核确认表》确认2011年和2012年按15%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2013年桂中大药房暂按15%税率预缴企业所得税。 按25%税率模拟测算,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合并报表)所享受的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减免额分别为176.91万元、169.16万元、1,523.57万元和818.47万元,占各期净利润的比例分别为2.12%、1.62%、10.20%和9.45%,对经营成果具有一定影响。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尚未出台。该目录发布后,公司及子公司应重新申请办理税收优惠的备案和审核确认。若公司及子公司所属行业不符合该目录规定范围或不再持续符合税收优惠相关条件,将按2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从而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一定影响。 二、其他重要事项 (一)重大合同 1、采购合同 单位:万元
2、销售合同 (1)2009年8月12日,公司与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医院、广西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等200家医疗机构单位签订了《2009年度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药品购销合同》,合同规定这200家医疗机构单位必须无条件采购该合同项下柳州医药的入围挂网药品。每次采购的品种、规格、数量、价格等以具体订单形式确定。合同有效期从2009年8月1日起,至2009年度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周期满为止。 (2)2011年5月24日,公司与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医院、广西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等260家医疗机构单位签订了《2011年度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药品购销合同》,合同规定这260家医疗机构单位必须无条件采购该合同项下柳州医药的入围挂网药品。每次采购的品种、规格、数量、价格等以具体订单形式确定。合同有效期从2011年5月24日起,至2010年度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周期满为止。 3、借款及保理合同(单笔1000万元以上) 单位:万元
1 实际分两次借款,每次2,000万元;借款日期分别为2014年1月29日至2015年1月27日和2014年2月7日至2015年1月27日。 4、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5、工程施工合同 单位:万元
(二)对外担保事项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除为全资子公司桂中大药房提供借款担保外,本公司不其他存在对外担保事项。发行人为全资子公司桂中大药房的担保情况详见招股意向书“第七节 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之“三、(二)偶发性关联交易”相关内容。 (三)诉讼和仲裁事项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发行人尚未了结的诉讼共2宗。发行人上述诉讼事项不会对发行人业务和经营活动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诉讼事项。 第六节 本次发行各方当事人和发行时间安排 一、本次发行各方当事人情况
二、本次发行上市的重要日期
第七节 备查文件 1、本招股意向书全文及备查文件可以到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住所查询。查阅时间:工作日上午9:30-12:00,下午2:00-5:00。 2、招股意向书全文可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指定网站(www.sse.com.cn)查询。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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