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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双十一”跟风刷数据 小心信披违规 2014-11-14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金立里
中国上市公司舆情中心 金立里 2014年11月11日是阿里巴巴上市后的第一个“双十一”,根据官方公布的数据,其旗下天猫商城的成交额最终定格在571亿元。“双十一”这个被电商炒作起来的节日,已然成为一年一度的互联网盛事,资本市场自然无法回避。但是囿于资本市场更为严格的制度规则,作为市场主体的上市公司在参与这一盛事时,却应更为谨慎。 据中国上市公司舆情中心观察,今年“双十一”,在天猫公布的各品类销售排行榜中,有不少A股上市公司榜上有名。如电器榜上,有海尔电器、海信电器、格力电器、乐视网、九阳电器等;服装榜上,有九牧王、探路者等等;在家居榜上,有罗莱家纺、富安娜等。海尔电器、罗莱家纺等公司均在半天不到时间内销售额破亿。天猫571亿元的成交额中,有相当一部分是这些上市公司实现的。 “双十一”期间,部分上市公司旗下的官方微博、微信亦表现得非常热闹。据中国上市公司舆情中心观察,大部分上榜的公司都曾在其公司官微或旗下认证的子账号中公布了销售额。如海尔电器在其官微“@海尔”上置顶公布,“双十一”期间其收入达7.9亿元。罗莱家纺则在其微博上公布,“双十一”最终销售额达到1.88亿元。苏宁云商旗下电商平台苏宁易购,也向媒体公布了其整体销售件数同比增长487%的消息。 中国上市公司舆情中心认为,此类上市公司的产品直接面向消费者,通过“双十一”进行产品促销、通过公布销售数据进行营销推广,本无可厚非;但是,毕竟在资本市场信息披露规则之下,销售数据属于涉及公司经营的敏感信息,通过微博等非法定渠道披露,可能会触及信息披露违规,上市公司应更加谨慎。 部分上市公司在本次“双十一”促销中的销售业绩数额巨大,如罗莱家纺,据其三季度报告,从年初至三季度末,其营业收入不过18.8亿元,而本次“双十一”销售额即达到其前三季营业收入的10%。此类数据数额巨大,可能直接对公司股价造成影响,导致部分投资者因信息不对称权益受损,即便不触及信息披露的要求,公司还是可主动通过公告的形式进行披露。 事实上,因通过微博等其他非法定渠道泄露公司销售数据而被监管处罚的公司,早有先例。2013年,保利地产曾因其副总经理余英在个人微博上透露未经披露的销售业绩而被质疑信披违规,广东证监局曾就此事向保利地产询问并要求公司作出解释。又如同年碧桂园总裁向内部员工发送的讯息中,提及公司尚未公开披露的销售业绩,被认定为信披违规并遭到港交所及香港证监会的问责。 我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内容、时点及渠道均有严格的规定,其中就有关于“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公司网站及其他媒体发布信息的时间不得先于指定媒体”的规定,强调“各种传播媒介传播证券市场信息必须真实、客观,禁止误导”。此前,证监会亦曾专门强调,社交媒体发布上市公司相关信息应遵守证券法律法规的规定,“上市公司应当完善内部管理机制和责任追究机制,加强对公司网站、官方微博以及公司董监高人员等内部人员的认证微博或其他社交媒体的归口管理,从源头减少违规行为的发生”。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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