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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大连国际合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4-11-14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0881 证券简称:大连国际 公告编号:2014-035 中国大连国际合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于2014年11月3日以书面形式发出。 2、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14年11月13日上午在公司1301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 3、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参与表决的董事8名,实际参与表决的董事8名。 4、本次董事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朱明义先生主持。公司监事会3名监事及高管人员列席会议。 5、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关于拟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 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表决结果: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4年11月14日登载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拟发行中期票据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关于召开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决定2014年12月2日召开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表决结果: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4年11月14日登载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中国大连国际合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1月14日
证券代码:000881 证券简称:大连国际 公告编号:2014-036 中国大连国际合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发行中期票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大连国际合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进一步拓宽公司融资渠道,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优化公司债务结构,降低资金成本,根据中国人民银行《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3亿元)的中期票据,具体内容如下: 一、本次中期票据的发行方案 1、发行人:中国大连国际合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发行规模:拟注册规模为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3亿元),具体发行规模将以公司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的金额为准; 3、发行期限:拟注册的中期票据的期限不超过3年(含3年);具体发行期限将根据公司的资金需求以及市场情况确定; 4、发行利率:本次发行利率按照市场情况确定; 5、募集资金用途:补充流动资金、偿还银行贷款; 6、发行日期: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有效期内一次性或分期发行; 7、发行对象: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购买者除外); 8、决议有效期:本次发行中期票据事宜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相关决议在本次发行中期票据的注册及存续有效期内持续有效。 二、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事宜 (一)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依据国家法律法规、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政策及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确定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发行中期票据的注册金额及发行期限。 (二)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全权办理本次中期票据发行如下具体事宜: 1、依据国家法律法规、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政策及公司股东大会及董事会决议,制定和实施本次中期票据发行的具体方案,根据情况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中期票据发行的时机、品种、金额、期限、期数和利率等具体事宜; 2、如国家、监管部门对于中期票据发行有新的规定和政策,根据新规定和政策对本次中期票据发行方案进行相应调整; 3、聘请本次中期票据发行的相关中介机构,包括但不限于承销机构、审计机构、律师事务所及评级机构; 4、签署与本次中期票据发行相关的各项文件、合同等,包括但不限于发行申请文件、募集说明书、承销协议及根据适用的监管规则进行相关的信息披露文件等; 5、办理本次中期票据发行过程中涉及的各项注册备案手续,完成其他为本次中期票据发行所必需的手续和工作。 (三)上述股东大会授权的有效期限自股东大会作出决议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三、本次中期票据发行履行的公司内部审批程序 本次中期票据的发行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批通过,尚需通过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并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获准发行注册后实施。 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披露本次中期票据的发行情况。 特此公告。 中国大连国际合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1月14日
证券代码:000881 证券简称:大连国际 公告编号:2014-037 中国大连国际合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4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国大连国际合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定于2014年12月2日召开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召开第十次会议,决定召开本次临时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时间:2014年12月2日下午2:30 (2)网络投票的起止日期、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4年12月2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00至3: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4年12月1日下午 3:00至 2014年12月2日下午3:00期间的任意时间。 公司将于2014年11月28日对于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再次发布提示性公告。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14年11月26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7、会议地点:大连市西岗区黄河路219 号外经贸大厦1301 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关于拟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由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议案的具体内容,参见于2014年11月14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公告。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登记;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持股凭证登记。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持股凭证登记;法人股东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和持股凭证登记。 2、登记时间:2014年11月28日,上午9:00-11:00,下午1:00-4:00。 3、登记地点:大连市西岗区黄河路219号外经贸大厦1004室公司董事会工作部。 4、受托行使表决权人在登记和表决时需持有书面的股东授权委托书。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如下: (一)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12月2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2、投票期间,交易系统将挂牌一只投票证券,股东以申报买入委托的方式对表决事项进行投票。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如下: (1)输入买入指令; (2)输入证券代码360881; (3)在“委托价格”项下填写本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元代表议案1。
(4)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 表决意见对应的申报股数如下:
(5)确认投票委托完成。 4、注意事项 (1)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的有效投票为准; (2)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申报为准,不得撤单; (3)同一股东通过本所交易系统、互联网投票系统和现场投票辅助系统中任意两种以上方式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二)采用互联网投票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1、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申请服务密码的,请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 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该服务密码需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成功后的半日方可使用。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2、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 3、股东进行投票的时间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4年12月1日下午3:00至2014年12月2日下午3:00中的任意时间。 五、其他 联系电话:0411-83780139 传真:0411-83780186 邮政编码:116011 联系人:徐怡、张春红 出席会议者的住宿、交通费自理,会议费用由公司承担。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国大连国际合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1月14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个人(单位)出席中国大连国际合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理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单位已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了解公司有关审议事项及内容,表决意见如下:
(说明:请在“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空格内填上“√”号。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 委托人姓名(或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签名: 被委托人签名: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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