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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010 证券简称:立思辰 公告编号:2014-102 北京立思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暨减资的债权人公告 2014-11-15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北京立思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3年8月22日召开的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北京立思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有关条款以及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司将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数量为5万股,回购价格为3.92元/股。回购完毕后,公司将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该部分股票的注销。 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告如下: 凡公司债权人均有权于本通知公告之日(2014年11月14日)起45天内向公司申报债权,并可根据合法债权文件及凭证向公司要求履行偿还债务之义务或者要求公司为该等债权提供有效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一、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债权申报具体方式 1、债权申报登记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学清路8号科技财富中心B座3A层公司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2、申报时间:2014年11月14日至2014年12月28日之工作日9:30-11:30;14:00-17:00 3、联系方式: 联系人:周丹丹、汪太森 联系电话:010-82736433 传真:010-82736055 邮编:100192 特此公告。 北京立思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1月14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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