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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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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公告(系列)

2014-11-1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600260 证券简称:凯乐科技 编号:临2014-072

  湖北凯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湖北凯乐光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乐光电");

  ● 本次担保金额及为其担保累计金额:本次担保数量为5000万元人民币,累计为其担保数量为5000万元人民币;

  ● 本公司对外担保累计金额:人民币84152万元(含本次);

  ● 本公司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0元;

  ● 本次担保不存在反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凯乐光电向平安银行武汉分行申请5000万元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及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均已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4年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本担保在该议案审议通过的额度范围内。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凯乐光电成立于2004年9月24日,注册资本为16000万元,法人代表人为朱弟雄,经营范围为: 生产,销售通信硅管,合成纤维聚合物,涤纶短纤及长丝,化纤合成材料,化工原料及产品,塑料型材及管材,通信用室内外光(纤)缆,电缆及电子元器件,土工合成材料。

  截止2014年9月30日凯乐光电主要财务指标:资产总额:648,775,514.16元,资产净额124,282,516.11元,营业收入233,942,562.33元,净利润为872,373.80元。(以上数据来自未经审计凯乐光电报表)。

  三、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目前尚未签署担保协议。

  除凯乐科技给凯乐光电有担保事项外,不存在其他企业和个人给凯乐光电任何担保事项。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为凯乐光电提供担保的行为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中国银监会联合下发的《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2005]120号)的规定,且上述被担保对象经营稳定,具有良好的偿债能力。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

  截止本次公告,本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为人民币84152万元(含本次担保),占公司2013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47.63%,占公司2014年9月30日未经审计净资产的46.74%,其中逾期担保数量为0元。

  六、备查文件目录

  凯乐光电最近一期的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湖北凯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四年十一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632 证券简称:道明光学 公告编号:2014-062

  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道明光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事宜已于2011年11月完成,公司聘请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担任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项目的保荐机构,持续督导期限已于2013年12月31日结束,但因公司的募集资金尚未使用完毕,目前仍处于持续督导期。

  2014年11月4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度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的相关议案。2014年11月17日,公司与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签订了《关于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保荐协议》,聘请国金证券担任公司2014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国金证券具体负责本次非公开发行上市的保荐工作及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后的持续督导工作,持续督导的期间为自2014年11月17日签订保荐协议时起,包括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当年剩余时间及其后一个完整会计年度。

  同时,鉴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持续督导期尚未结束,而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保荐机构更换为国金证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公司因再次申请发行证券另行聘请保荐机构,应当终止与原保荐机构的保荐协议,另行聘请的保荐机构应当完成原保荐机构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因此,公司与海通证券终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协议,海通证券未完成的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持续督导工作由国金证券承继。国金证券指派保荐代表人曹玉江先生、王忠华先生负责具体的持续督导工作。保荐代表人曹玉江先生、王忠华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11月17日

  附:曹玉江先生、王忠华先生简历

  曹玉江先生:保荐代表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董事总经理。曾负责或参与了贝因美(002570)、江河幕墙(601886)、瑞康医药(002589)、远方光电(300306)、海得控制(002184)、嘉宝集团(600622)、海信电器(600060)、万马电缆(002276)、天马精化(002453)等IPO及再融资项目的承销保荐工作。

  王忠华先生:保荐代表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董事副总经理。曾参与了天马精化(002453)IPO项目的承销保荐工作。

  证券简称:欧菲光 证券代码:002456 公告编号:2014-104

  深圳欧菲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境外收购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欧菲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于2014 年 4 月 18 日(太平洋时间为 2014 年 4 月 17 日)与 Tessera Technologies,Inc.(纳斯达克代码"TSRA",以下简称"Tessera")及DigitalOptics Corporation 公司(以下简称"DOC",DOC 为 Tessera 的全资子公司)正式签署了《收购协议》(详见公司于2014年4月22日发布的《关于签署境外收购协议的公告》)。2014年10月20日,公司发布了《关于境外收购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4-098)。现将该境外收购事项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经同Tessera及DOC公司积极磋商,交易各方对原交易协议作出了适当的修订并达成一致。根据最终达成的协议条款,本次交易的总价款由原来的5000万美金降为3950万美金,其中关于使用FotoNation特殊成像技术的非专属授权许可使用期限由之前的三年变更为两年,公司可以选择在初次许可期结束前再支付1000万美元获取两年半FotoNation技术许可延期。

  本次交易定于2014年12月2日之前按照交易各方最终达成的交易协议完成交割。

  特此公告。

  深圳欧菲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11月17日

  证券代码:600575 证券简称:皖江物流 公告编号:临2014-102

  债券代码:122235 债券简称:12芜湖港

  安徽皖江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情况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徽皖江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因重大资产重组事宜,经申请,公司股票自2014年10月8日起按照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停牌。2014年11月7日公司发布了《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公告》,经申请,公司股票自2014年11月7日起继续停牌。停牌期间,公司按照相关规定每五个交易日披露一次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情况。

  截至本公告发布日,公司与控股股东淮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正在抓紧推进本次资产重组有关工作,与涉及本次资产重组相关中介机构以及有关政府部门沟通协调并进一步细化、修改和完善重组预案。由于相关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为避免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维护投资者利益,公司股票将继续停牌。

  停牌期间,公司将继续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资产重组进展情况公告,待相关工作确定后,公司将召开董事会审议资产重组预案,及时公告并复牌。公司所有公开披露的信息均以在指定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刊登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本公司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安徽皖江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1月18日

  证券简称:中联电气 证券代码:002323 公告编号:2014-057

  江苏中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4年10月29日,江苏中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布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停牌公告》,公司股票自2014年10月29日开市起实行重大资产重组特别停牌。2014年11月4日、2014年11月11日,公司发布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上述公告详见《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自公司停牌以来,公司及有关各方积极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各项工作,目前相关工作仍在进行中。由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相关准备工作尚未完成,重组方案涉及的相关问题仍然需要大量的协调、沟通和确认工作,中介机构也正在抓紧时间对涉及重组事项的相关资产进行尽职调查、审计及评估,为了防止股价波动,保护中小股东利益,公司股票将继续停牌。待相关工作完成后,公司将召开董事会审议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议案。

  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相关进展公告。该事项仍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中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11月18日

  证券简称:瑞和股份 证券代码:002620 公告编号:2014-036

  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4年11月17日,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与南昌五湖大酒店有限公司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主要情况如下:

  一、交易双方及项目基本情况

  

  

  

  

  

  

  

  

  

  

  

  

交易双方及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名称项目金额(元)
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南昌五湖大酒店有限公司南昌五湖大酒店机电安装及室内精装修工程129,680,000.00

  

  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合同金额共计人民币129,680,000.00元,占公司2013年经审计营业总收入的8.60%,该项目执行不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较为积极的影响。

  三、项目执行的风险提示

  该项目已签署正式合同,但合同履行存在受不可抗力的影响所造成的风险。目前,南昌五湖大酒店有限公司和瑞和股份均不存在合同履行能力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十一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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