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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537 证券简称:亿晶光电 公告编号:2014-042 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2014-11-1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255,837,301股。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14年11月24日(因2014年11月22日为非交易日,顺延至2014年11月24日)。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 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身为海通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集团”、“公司”)于2011年9月29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1572号)出具的《关于核准海通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及向荀建华及其一致行动人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批复》文件,核准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及向荀建华发行184,505,354股股份、向荀建平发行3,684,884股股份、向姚志中发行3,684,884股股份、向建银国际光电(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银光电”)发行40,936,822股股份、向常州博华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华投资”)发行23,025,357股股份购买相关资产,该批复自核准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公司已于2011年11月21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本次发行新增股份的相关证券登记手续。公司的总股本增至485,871,301股。 本次限售股锁定期为自股份登记之日起36个月。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没有发生变化。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 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前,荀建华、荀建平、姚志中、博华投资及建银光电承诺:在取得海通集团向其发行的新股后3年内不转让其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包括按重大资产重组方案自陈龙海及其一致行动人处受让的存量股份)。 截至本公告日,相关股东均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 四、荀建华、荀建平、姚志中、博华投资自愿延长股份锁定期的承诺 根据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与股东荀建华等协商变更利润补偿方式及解除原有利润补偿协议的议案》和荀建华、荀建平、姚志中、博华投资出具的《关于协商变更利润补偿方式的请求函》,除承诺人荀建华、荀建平、姚志中、博华投资承诺向除承诺人以外的公司其他股东无偿转送26,197,082股股份外,荀建华、荀建平、姚志中、博华投资承诺其所持公司其他股份锁定期将延长,自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2013年5月17日)起3年内承诺人将不主动出售、转让或要求公司回购其所持公司该等股份。 截至本公告日,相关股东均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 五、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六、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数量、上市流通时间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限售承诺;保荐结构对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之限售股解禁事项无异议。 七、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 1、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255,837,30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2.66%; 2、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14年11月24日(因2014年11月22日为非交易日,顺延至2014年11月24日)。 3、限售股份持有人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如下:
八、股本变动结构图
九、上网公告附件 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之限售股解禁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11月17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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