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
证券代码:600433 证券简称:冠豪高新 公告编号:2014-临050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2014-11-19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84,000,000股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14年11月24日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 公司201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分别经 2010年11月12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2011年4月28日召开的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1年9月21日,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下发的《关于核准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1]1505 号),核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 本次非公开发行中,公司向包括控股股东中国纸业投资有限公司(原中国纸业投资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纸业”)在内的5名特定投资者发行8,190万股A股,发行价格为8.45元/股,募集资金净额 670,026,197.20元。本次发行股票已于2011年11月21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股份登记托管手续。 本次非公开发行中,中国纸业所认购的3,000万股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转让;其余4名发行对象所认购的股份已于2012年11月23日上市流通。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参与公司本次发行的特定投资者中,公司控股股东中国纸业所认购的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转让。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股东中国纸业严格履行承诺,不存在因相关承诺未履行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五、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1、冠豪高新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本次实际可流通股份数量及上市流通时间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要求。 2、限售股份持有人中国纸业严格履行了股份限售承诺。 3、冠豪高新对本次限售股份流通上市的相关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同意冠豪高新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 六、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84,000,000股;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2014年11月24日; 非公发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七、股本变动结构表
八、上网公告附件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之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十一月十九日 本版导读:
发表评论:财苑热评: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