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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1012 股票简称:隆基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4-088号 西安隆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4-11-19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不存在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召开前不存在补充提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和地点 会议召开时间:2014年11月17日下午2:00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西安市长安区航天中路388号西安隆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钟宝申先生主持。部分董事、监事和律师代表出席会议。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了下列议案,表决和通过结果如下: 1、关于向关联方采购设备的议案
其中:中小股东(持股5%以下)表决情况
2、关于收购浙江乐叶光伏科技有限公司85%股权的议案
其中议案1属于关联交易议案。截至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2014年11月10日),李春安持股97,166,520股,钟宝申持股5,017,188股,二人在大连连城数控机器股份有限公司担任董事一职,属于本公司的关联自然人,因此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由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代表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意见书认为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事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 四、备查文件目录 1、西安隆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西安隆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一四年十一月十九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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