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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高科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4-11-2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600064 股票简称:南京高科 编号:临2014-043号 南京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无否决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无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的时间和地点 南京高科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4年11月19日以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下午14:00,会议地点为公司三楼会议室;网络投票时间为2014年11月18日15:00时至2014年11月19日15:00时。 (二)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及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三)本次会议的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由公司董事长徐益民先生主持。 (四)公司董事、监事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出席情况 公司在任董事6人,出席6人;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公司董事会秘书谢建晖女士出席了此次会议;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提案的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以现场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变更公司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如下: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如下:
二、《关于变更公司监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如下: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如下:
三、《关于公司拟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 表决结果如下: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如下:
四、《关于增加向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如下: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如下:
三、律师见证情况 公司法律顾问江苏永衡昭辉律师事务所指派黄滔律师、吴佳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苏永证字(2014)第137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大会对议案的表决程序合法,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上网公告附件 江苏永衡昭辉律师事务所关于南京高科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南京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四年十一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600064 股票简称:南京高科 编号:临2014-044号 南京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南京高科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14年11月19日下午4:00在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14年11月12日以传真和电话的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3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监事会主席的议案》,选举高峰先生为公司监事会主席,任期至本届监事会任期届满。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附件:高峰先生简历 南京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一四年十一月二十日 附件: 高峰先生简历 高峰,男,1972年7月生,汉族,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高级会计师职称。历任南京高科股份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职员、经理助理、副经理等职。现任本公司监事、南京新港开发总公司投资审计局副局长。高峰先生近三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它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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