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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247 证券简称:帝龙新材 公告编号:2014-081 浙江帝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的公告 2014-11-2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浙江帝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浙江帝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已完成向激励对象汤飞涛先生授予相应额度的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1、授予日: 2014年11月5日; 2、授予数量:18万股; 3、授予人数:1人; 4、授予价格:3.79元/股; 5、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股票; 6、授予限制性股票的锁定期、解锁期: 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自授予之日起12个月内为锁定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锁期及解锁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7、限制性股票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获授数量及实际认购情况:
说明:由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汤飞涛先生曾于2014年4月28日、2014年4月29日和2014年4月30日分别卖出190000股、104000股、65970股帝龙新材股票,根据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买卖本公司股票的相关规定,其授予须在其卖出行为发生六个月后,故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决定暂缓授予其限制性股票。截止到2014年10月30日,汤飞涛先生的股票限购期已满,并且符合公司股权激励计划中的全部授予条件。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同意于2014年11月5日授予激励对象汤飞涛先生18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价格为3.79元/股。 二、授予股份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4年11月6日出具了“天健验〔2014〕237号”验资报告,对公司截至2014年11月5日止新增注册资本及股本的实收情况进行了审验,认为:截至2014年11月5日止,贵公司已收到汤飞涛缴纳的180,000股人民币普通股股票的授予股款合计人民币陆拾捌万贰仟贰佰元整(¥682,200.00),其中计入股本人民币180,000.00元,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502,200.00元。 同时我们注意到,贵公司本次增资前注册资本人民币264,227,000.00元,实收股本人民币264,227,000.00元,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于2014年9月5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14〕184号)。截至2014年11月5日止,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人民币264,407,000.00元,累计实收股本人民币264,407,000.00元。 本次增发限制性股票所募集的资金,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三、授予股份的上市日期 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2014年11月5日,授予股份的上市日期为2014年11月21日。 四、股本结构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五、每股收益调整情况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后,按最新股本264,407,000股计算,2013年度每股收益为0.31元。 六、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股权比例变动情况 由于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264,227,000股增加至264,407,000股,公司控股股东浙江帝龙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帝龙控股”)及实际控制人姜飞雄先生的持股比例发生了变动。帝龙控股持有公司股份76,950,000股, 占授予前公司股本总额的29.12%,授予完成后,占公司股本总额的比例为29.10%。实际控制人姜飞雄先生持有公司22,500,000股股份,占授予前公司股本总额的8.52%,授予完成后,占公司股本总额的比例为8.51%。本次授予将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特此公告 浙江帝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1月20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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