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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4-11-2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364 证券简称:中恒电气 公告编号:2014-48

  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

  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14年11月14日以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14年11月19日在杭州市滨江东信大道69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加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应参加会议董事8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8人,现场会议由董事长朱国锭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以书面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详见刊登于2014年11月20日的《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下同)。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请详见刊登于同日巨潮资讯网上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投项目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关于使用部分募投项目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刊登于2014年11月20日的《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请详见刊登于同日巨潮资讯网上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该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中恒电气使用部分募投项目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专项意见》。

  三、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14年12月5日在公司(浙江省杭州市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东信大道69号)召开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关于召开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刊登于2014年11月20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四、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鉴于公司将回购注销已离职股权激励对象宋钰锟持有的尚未解锁的16,000股限制性股票,公司股本和注册资本将相应变更,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并根据公司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6)在激励对象出现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列明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变更、终止情况时,回购注销激励对象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和“(8)授权董事会办理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必需的全部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等”的决议,公司董事会现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予以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2014年11月20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特此公告。

  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11月20日

  

  证券代码:002364 证券简称:中恒电气 公告编号:2014-49

  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

  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14年11月14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14年11月19日上午在杭州市滨江区东信大道69号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四楼会议室准时召开,应参加会议监事3人,实到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岑央群女士主持,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与会监事审议并一致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出资3947.82万元人民币向北京中恒博瑞数字电力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恒博瑞”)增资,有利于增强中恒博瑞的资金实力,为其未来发展运营提供资金保障,符合公司未来可持续发展的战略需求。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出资3947.82万元人民币向中恒博瑞增资。

  二、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投项目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认为:关于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完成建设并将结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控制投资风险,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支出,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况,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本次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关于使用部分募投项目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4年11月20日

  

  证券代码:002364 证券简称:中恒电气 公告编号:2014-50

  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

  一、对外投资概述

  1、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北京中恒博瑞数字电力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恒博瑞”)为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中恒博瑞目前的注册资本为6,052.18万元人民币。根据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出资3,947.82万元人民币向中恒博瑞增资,用于中恒博瑞信息化业务拓展及公司业务平台升级等。本次增资完成后,中恒博瑞的注册资本变更为10,000万元人民币,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

  2、董事会审议的基本情况

  在2014年11月19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3、投资行为生效所必须的审批程序

  (1)根据公司的《公司章程》及《公司重大投资决策制度》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的规定,本次增资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本次增资尚需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3)本次使用自有资金对全资子公司的增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北京中恒博瑞数字电力科技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上地三街9号金隅嘉华大厦D座612;

  3、法定代表人:周庆捷;

  4、注册资本:人民币6052.18万元;

  5、注册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6、成立日期:2003年04月02日;

  7、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培训;计算机系统服务;数据处理;基础软件服务、应用软件服务;销售机械设备、电子产品、通讯设备、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未取得行政许可的项目除外)

  与本公司关系:系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本公司持有其股权100%。

  三、增资金额、资金来源及用途

  1、增资金额:3947.82万元人民币;

  2、出资方式:现金出资;

  3、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4、增资用途:本次增资的资金用于中恒博瑞信息化业务拓展及公司业务平台升级等。

  增资完成后,公司持有中恒博瑞的股权比例不变(100%),中恒博瑞仍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四、增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增资的目的

  本次增资是为了公司信息化业务的拓展、产业链的升级及实现电力电子领域产品的融合,本次增资完成后有利于增强中恒博瑞的资金实力,为其未来发展运营提供资金保障,符合公司可持续发展的战略需求。

  (二)存在的风险

  1、本次增资尚需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因此本次对外投资存在未能批准的风险;

  2、本次公司对中恒博瑞增资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若增资效果没有达到预期,存在一定的投资风险。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中恒博瑞增资完成后,将进一步强化其作为公司电力信息化业务发展、电力规划咨询服务和电力信息化技术创新的平台功能,着力信息化项目的实施、信息化平台业务拓展、前沿技术引进及发掘潜在业务机会,有利于公司产业链融合,实现公司发展战略目标。

  五、独立董事发表意见

  本次公司对全资子公司中恒博瑞进行增资,有利于增强中恒博瑞的资金实力,为其未来发展运营提供资金保障,符合公司未来可持续发展的战略需求,其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出资3947.82万元人民币向中恒博瑞增资。

  六、监事会发表意见

  监事会通过审核认为,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出资3947.82万元人民币向中恒博瑞增资,有利于增强中恒博瑞的资金实力,为其未来发展运营提供资金保障,符合公司未来可持续发展的战略需求。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出资3947.82万元人民币向中恒博瑞增资。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独立董事相关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11月20日

  

  证券代码:002364 证券简称:中恒电气 公告编号:2014-51

  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使用部分募投项目结余募集资金永久

  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

  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恒电气”)于2014年11月1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投项目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161号文核准,并经贵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定价配售与网上向社会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68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22.35元,共计募集资金人民币37,548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1,674.83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35,873.17万元,已由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2010年2月25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1,176.81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4,696.36万元。以上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10〕41号)。

  根据中国证监会会计部印发的《上市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监管问题解答》及财政部财会〔2010〕25号《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上市公司和非上市企业做好2010年年报工作的通知》的规定,公司将股票发行及上市过程中发生的广告费、路演费等共389.25万元从资本公积调整计入当期损益,相应增加了实际募集资金净额。经此调整,上述募集资金净额为35,085.61万元。

  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

  在公司《招股说明书》中,公司承诺用募集资金10,250万元投入“智能高频开关电源(220V/110V,48V/24V)系统升级换代及一体化电源建设项目”;经公司2010年7月22日201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使用超募资金5,565万元实施“高压直流电源系统(HVDC)产业化项目”;2012年2月27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通信基站运营维护增值项目的议案》, 并提交2012年3月21日召开的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此议案;2012年7月26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建设研发中心的议案》,并提交2012年8月13日召开的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此议案。

  根据上述募集资金使用及相关变更,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入以下项目:

  ■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1、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与杭州银行钱江支行、浙商银行杭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2、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止2014年10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结余情况

  (一)募集资金实施使用情况

  截至2014年10月31日,募集资金实施使用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

  (二)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完成情况及资金结余原因

  1、智能高频开关电源(220V/110V,48V/24V)系统升级换代及一体化电源建设项目

  截至2014年10月31日,智能高频开关电源(220V/110V,48V/24V)系统升级换代及一体化电源建设项目已完成建设。该项目计划投入资金10,250.00万元,全部为募集资金,该项目已投入资金9596.59万元,项目结余653.41万元(不含募集资金利息)。

  资金结余的主要原因: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在保证项目建设质量和计划要求的情况下,进一步加强费用控制、监督和管理,减少了项目总开支。

  2、高压直流电源系统(HVDC)产业化项目

  截至2014年10月31日,高压直流电源系统(HVDC)产业化项目已完成建设。该项目计划投入资金5,565.00万元,全部为募集资金,该项目已投入资金5532.46万元,项目结余32.54万元(不含募集资金利息)。

  资金结余的主要原因: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在保证项目建设质量和计划要求的情况下,进一步加强费用控制、监督和管理,减少了项目总开支。

  三、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结余情况

  募集资金详细结余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

  注:利息收入净额是银行利息收入减去银行手续费支出的净值,为截至2014年10月31日的金额,具体以转账日为准。

  四、公司将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余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为降低财务成本,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更好的保护投资者利益,为投资者创造价值,公司计划将智能高频开关电源(220V/110V,48V/24V)系统升级换代及一体化电源建设项目和高压直流电源系统(HVDC)产业化项目结余募集资金及利息2998.07万元(包括募集资金685.95万元,利息收入净额2312.12万元;实际转出金额以转出当日银行结算余额为准)全部结转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结余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缓解公司因业务规模扩大而产生的流动资金压力,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

  五、关于符合《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募集资金使用》的说明

  经公司核查,公司符合《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募集资金使用》“三、募集资金变更为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规定的要求:

  1、公司募集资金于2010年02月25日存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符合募集资金到帐超过一年的规定;

  2、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完成建设,不存在影响其他募集资金项目实施的情形;

  3、此次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已经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已发表核查意见,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已按照规定要求履行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4、公司最近十二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

  5、公司承诺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

  六、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14年11月1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投项目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该部分结余资金2998.07万元(包括利息收入净额)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日常经营,提升运营能力。此事项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独立董事意见

  关于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完成建设并将结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况。本次事项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将《关于使用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投项目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关于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完成建设并将结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控制投资风险,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支出,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况,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本次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关于使用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认为:

  中恒电气智能高频开关电源(220V/110V,48V/24V)系统升级换代及一体化电源建设项目和高压直流电源系统(HVDC)产业化项目已实施完毕,募集资金结余情况属实;本次使用部分募投项目结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 号:募集资金使用》等相关法规的要求。

  我们同意中恒电气使用部分募投项目的结余资金2,998.07万元(包括利息收入净额)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备查文件

  1、《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中恒电气使用部分募投项目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专项意见》

  特此公告。

  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11月20日

  

  证券代码:002364 证券简称:中恒电气 编号:2014-52

  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的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4年12月5日10:00(星期五)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14年12月4日—2014年12月5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12月5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12月4日15:00至2014年12月5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股权登记日:2014年11月28日(星期五)

  (三)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杭州市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东信大道69号公司五楼会议室。

  (四)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二、会议出席的对象

  (一)截至2014年11月28日(星期五)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会议及参加表决。

  (二)不能亲自出席股东会议现场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可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或者在网络投票时间参加网络投票。

  (三)公司董事、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及公司董事会邀请的其他人员。

  三、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使用部分募投项目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2014年11月19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的相关内容刊登在2014年11月20日的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4年修订)》的要求,上述议案需对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将结 果在 201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中单独列示。

  四、现场会议参加办法

  (一)登记手续

  1、自然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东账户卡和持股证明登记;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及持股证明办理登记。

  2、法人股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持股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以及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持股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4、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

  (二)登记时间为2014年12月3日(星期三)9:00-11:30、14:30-16:00。

  (三)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为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东信大道69号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具体说明如下:

  (一)采用深交所交易系统的投票程序如下:

  1、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12月5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交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2、投票期间,交易系统将挂牌一只投票证券,股东以申报买入委托的方式对表决事项进行投票。该证券相关信息如下:

  ■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1)输入“买入”指令;

  (2)输入证券代码:362364;

  (3)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元代表议案1。

  ■

  注:股东申报一笔买入委托可对一项议案进行投票,因本次会议仅有一个议案,故未设置总议案。

  (4)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委托数量与表决意见的对照关系如下表:

  ■

  (5)确认委托完成。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4年9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

  2、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 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1)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投票”。

  (2)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名密码登陆”,输入您的“证券账户号”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投资者可选择CA证书登录。

  (3)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4)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3、股东进行投票的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4年12月4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4年12月5日下午15:00。

  (三)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不能撤单;

  2、对同一表决事项只能申报一次,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3、同一表决权既通过交易系统又通过网络投票、现场投票,以第一次为准; 4、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18:00以后登录深圳证券交易所

  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或通过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六、其他事项

  (一)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二)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陈志云、聂美玲

  联系电话:0571-86699838

  联系传真:0571-86699755

  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东信大道69号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310053

  七、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11月20日

  附件一:

  回执

  截至2014年11月28日,我单位(个人)持有“中恒电气”(002364)股票( )股,拟参加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12月5日召开的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姓 名:

  身份证号: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股东帐号:

  持股数量:

  日期:2014年 月 日

  签署:

  附注:

  1、请用正楷书写中文全名。

  2、个人股东,请附上身份证复印件和股票账户复印件;法人股东,请附上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及拟出席会议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

  3、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请附上填写好的《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 )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提案投票。若委托人没有对表决权的形式方式做出具体指示,受托人可以按自己的意愿投票。:

  ■

  备注:

  1、如投票同意提案,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投票反对提案,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投票弃权提案,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

  受委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日期:

  2014年 月 日 2014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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