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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公告(系列) 2014-11-21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0811 证券简称:烟台冰轮 公告编号:2014-042 烟台冰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筹划重组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公告 本公司证券因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于2014年8月21日开始停牌,公司原承诺争取最晚将在2014年11月21日前复牌,现公司申请继续停牌,最晚将在2014年12月20日前按照26号格式准则的要求披露重大资产重组信息。 一、本次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基本情况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公司拟发行股份购买第一大股东烟台冰轮集团有限公司资产,具体方案以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并公告的重组方案为准。 二、公司在停牌期间做的工作 自公司股票停牌以来,公司积极推进本次资产重组各项工作,聘请了独立财务顾问、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法律事务所等中介机构,各中介机构已相继进场展开了尽职调查、法律核查、审计、评估等工作,公司与相关各方就本次资产重组的方案和程序等进行了商讨、沟通。同时,公司每五个交易日披露一次该事项进展情况公告。经过公司与中介机构的持续努力,截至本公告发布日,尽职调查、法律核查、审计、评估工作基本完成,相关工作仍在进行中。 三、延期复牌的原因 由于本次资产重组涉及海外资产及国资管理部门的审批,重组方案涉及的相关问题仍需要与有关方面进行持续沟通,公司无法按照原计划于2014年11月21日前披露重大资产重组信息并复牌。为保护广大投资者权益,公司股票继续停牌,争取于2014年12月20日前按照26号格式准则的要求披露重大资产重组信息。 四、承诺 若公司在延期期限内仍未能召开董事会审议并披露相关事项,公司将发布终止重大资产重组公告并复牌,同时承诺自公告之日起至少6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烟台冰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十一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000498 证券简称:山东路桥 公告编号:2014-70 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2014年11月20日收到独立董事景维民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根据中组发[2013]18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鲁组发[2013]32号(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关于转发中央组织部《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通知》的通知)、鲁国资党字[2014]20号《中共山东省国资委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清理和规范企业领导人员兼职(任职)有关问题的通知》,景维民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独立董事及其审计委员会、风险控制委员会相关职务,辞职后,将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景维民先生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后,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人数少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景维民先生的辞职报告将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填补其空缺后生效。在新任独立董事就任前,景维民先生仍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独立董事及其在各专门委员会中的职责。公司董事会将按照有关规定,尽快完成独立董事的补选工作。 景维民先生及公司董事会确认,双方并无任何意见不合,亦无任何事项须提请公司股东注意。 公司董事会谨此对景维民先生任职期间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1月20日 证券代码:600393 证券简称:东华实业 编号:临2014-058号 证券代码:123002 证券简称:09东华债 广州东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大股东股权质押的公告 广州粤泰集团有限公司(简称"粤泰集团")为本公司第一大股东,持有本公司非限售流通股136,521,570股,限售流通股10,000,000股,合计所持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48.84%。 粤泰集团原质押给上海海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为4000万股。公司接粤泰集团通知,粤泰集团将上述质押股份中的2600万股办理了解押手续,并于2014年11月13日和2014年11月20日在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珠江西路证券营业部分别办理了两笔1300万股,合计2600万股的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上述2笔交易的初始交易日分别为2014年11月13日、2014年11月20日,购回交易日分别为2015年11月13日、2015年11月20日。 截至目前,粤泰集团共质押本公司股份143,670,000股。其中,粤泰集团质押给中信华南(集团)有限公司的本公司股份4000万股,质押给平安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份为2667万股,质押给上海海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股份为1400万股,质押给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为6300万股。 特此公告。 广州东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11月20日 证券代码:600683 证券简称:京投银泰 编号:临2014-038 京投银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更换职工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职工监事丁彦琼女士因工作原因,不再担任公司职工监事职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公司基联工会第五届十九次委员扩大会议审议通过,选举邢林霞女士(简历附后)担任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职工监事,任期至第八届监事会期满为止。 公司及监事会对丁彦琼女士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做出的努力和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京投银泰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4年11月20日 附件: 邢林霞女士简历 邢林霞,女,1977年出生,工商管理硕士,中级会计师。1998年至2011年曾就职于中国建设银行呼伦贝尔市分行等单位;2011年11月至2014年10月,历任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项目经理、高级项目经理;2014年10月至今,任京投银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副主任。 证券代码:002252 证券简称:上海莱士 公告编号:2014-125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 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审核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停牌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特别提示: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证券代码:002252)自2014年11月20日开市起停牌;公司债券(债券代码:112167)不停牌。 2014年11月19日,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通知,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将于近日审核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之重大资产重组暨关联交易事项。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股票自2014年11月20日开市起停牌,待公司公告审核结果后复牌。公司将及时公告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的审核结果。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十一月二十日 股票代码:603766 股票简称:隆鑫通用 编码:临2014-081 隆鑫通用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事项继续停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隆鑫通用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11月14日披露了《重大事项停牌公告》,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2014年11月14日起停牌。 公司目前正在筹划的重大事项为通过向标的公司股东发行股份和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非关联第三方标的公司资产,该标的公司目前主要从事柴油发电机组业务。截止本公告日,该事项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现公司申请继续停牌,公司股票自2014年11月20日起连续停牌不超过30天。公司于股票停牌之日起的5个工作日内(含停牌当日)公告事项进展情况。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隆鑫通用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4年11月20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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