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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信瑞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4-11-21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关于北信瑞丰宜投宝货币市场基金

开放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和定期定额

投资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4年11月20日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北信瑞丰宜投宝货币市场基金
基金简称北信瑞丰宜投宝
基金主代码000871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4年11月20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北信瑞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北信瑞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北信瑞丰宜投宝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北信瑞丰宜投宝货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
申购起始日2014年11月25日
赎回起始日2014年11月25日
转换转入起始日2014年11月25日
转换转出起始日2014年11月25日
定期定额投资起始日-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北信瑞丰宜投宝A北信瑞丰宜投宝B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000871000872
该分级基金是否开放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

注:-

2 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办理时间

2.1、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2.2、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3 日常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3.1.1、投资者通过代销网点或北信瑞丰网上交易系统每次申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最低金额为0.01元,基金投资者通过直销柜台首次申购本基金A 类基金份额的最低金额为1元,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为0.01元。

3.1.2、基金投资者首次申购本基金B类基金份额的最低金额为500万元,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为0.01元。

3.1.3、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和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3.2 申购费率

本基金不收取申购费用。

3.2.1 前端收费

申购金额(M)申购费率备注

注:-

3.2.2 后端收费

持有期限(N)申购费率备注

注:-

3.3 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市场情况,调整对申购金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于调整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4 日常赎回业务

4.1 赎回份额限制

4.1.1、A类基金份额单笔赎回最低份数不设单笔最低限额。

4.1.2、B 类基金份额单笔赎回最低份数不设单笔最低限额,若B类基金份额持有人在该销售网点托管的基金份额不足500 万份或某笔赎回导致该持有人在该销售网点托管的基金份额少于500 万份时,注册登记机构自动将其在该基金账户持有的B类基金份额降级为A类基金份额。

4.1.3、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和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4.2 赎回费率

本基金不收取赎回费用。

持有期限(N)赎回费率

注:-

4.3 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市场情况,调整对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于调整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5 日常转换业务

5.1 转换费率

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办理基金转换,转换费用由转出基金赎回费用及基金申购补差费用两部分构成。具体费用参照网上交易转换规则。

由于各代理销售机构的系统差异以及业务安排等原因,开展转换业务的时间和基金品种及其它未尽事宜详见各销售机构的相关业务规则和相关公告。

5.2 其他与转换相关的事项

本基金的基金转换业务适用于本基金与本公司以下开放式基金:北信瑞丰稳定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北信瑞丰稳定收益A代码:000744,北信瑞丰稳定收益C代码:000745)。

由于各代理销售机构的系统差异以及业务安排等原因,开展转换业务的时间和基金品种及其它未尽事宜详见各销售机构的相关业务规则和相关公告。

6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

7 基金销售机构

7.1 场外销售机构

7.1.1 直销机构

北信瑞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注册地:北京市怀柔区九渡河镇黄坎村73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9号主语国际4号楼3层

法定代表人:周瑞明

电话:010-68610388

传真:(010)68619300

联系人:吕佳静

7.1.2 场外代销机构

(1)深圳宜投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港合作区湾一路鲤鱼门街1号前海深港合作区管理局综合办公楼A栋201 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路2028 号皇岗商务中心2405

法定代表人:华建强

联系人:刘勇

联系电话:0755-82777673

传真:0755-88603185

(2)其它基金代销机构情况详见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公告。

7.2 场内销售机构

-

8 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本公司根据《基金合同》和《北信瑞丰货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通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各销售机构的指定营业场所、基金管理人的客户服务电话、基金管理人网站等媒介及时公布基金份额净值。敬请投资者留意。

9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9.1、本公告仅对北信瑞丰货币市场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等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相关资料。

9.2、投资者可以致电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400-061-7297)、登录本公司网站(www.bxrfund.com)或通过本基金销售网点查询其交易申请的确认情况。

9.3、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本公司提醒投资人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投资者投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

特此公告。

北信瑞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4年11月20日

北信瑞丰宜投宝货币市场基金

合同生效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4年11月20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北信瑞丰宜投宝货币市场基金
基金简称北信瑞丰宜投宝
基金主代码000871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4年11月20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北信瑞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配套法规、《北信瑞丰宜投宝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北信瑞丰宜投宝货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北信瑞丰宜投宝A北信瑞丰宜投宝B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000871000872

注:-

2. 基金募集情况

基金募集申请获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文号证监许可[2014]1124号
基金募集期间自 2014年11月7日

至 2014年11月17日 止

验资机构名称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募集资金划入基金托管专户的日期2014年11月19日
募集有效认购总户数(单位:户)283
份额级别北信瑞丰宜投宝A北信瑞丰宜投宝B合计
募集期间净认购金额(单位:人民币元)31,035.02204,000,000.00204,031,035.02
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单位:人民币元)4.430.004.43
募集份额(单位:份)有效认购份额31,035.02204,000,000.00204,031,035.02
利息结转的份额4.430.004.43
合计31,039.45204,000,000.00204,031,039.45
募集期间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认购本基金情况认购的基金份额(单位:份)0.000.000.00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0.00%0.00%0.00%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000
募集期间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认购本基金情况认购的基金份额(单位:份)7,150.980.007,150.98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0.0035%0.00%0.0035%
募集期限届满基金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办理基金备案手续的条件
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获得书面确认的日期2014年11月20日

注:1、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该只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至10万份;该只基金的基金经理持有该只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至10万份。

2、按照有关法律规定,本基金合同生效前的律师费、会计师费、信息披露费由基金管理人承担。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到销售机构的网点进行交易确认单的查询和打印,也可以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的网站(www.bxrfund.com)或客户服务电话(400-061-7297)查询交易确认情况。

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开始办理申购、赎回。在确定申购开始与赎回开始时间后,基金管理人应在申购、赎回开放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申购与赎回的开始时间。

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北信瑞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4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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