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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4-11-21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股票简称:新赛股份 股票代码:600540 公告编号:2014-056 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于2014年11月14日向各位董事以书面和邮件的形式发出,于2014年11月20日上午10:30时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马晓宏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要求。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决议: 一、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有效期延长一年的议案》 公司于2013年12月11日召开的201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确定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案(以下简称“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2014年10月24日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申请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 鉴于公司201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作出的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决议有效期为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即于2014年12月11日有效期届满。为保证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工作的有效进行,拟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有效期延长一年,即延长至2015年12月11日。 本次发行构成公司与新疆艾比湖农工商联合企业总公司的关联交易,公司董事马晓宏、刘江、郭玉星、陈立福、关琳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此议案尚需提请201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 延期一年的议案》 公司于2013年12月11日召开的201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确定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案(以下简称“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及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事项。2014年10月24日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申请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 鉴于公司201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作出的关于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决议中确定的授权期限为一年,即于2014年12月11日授权期限届满。为保证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工作的有效进行,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事宜,延长授权期限为1年,至2015年12月11日止。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此议案尚需提请201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 《关于召开201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14年11月21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新疆赛里木现代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1月21日 股票简称:新赛股份 股票代码:600540 公告编号:2014-057 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2014年第五次 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 现场会议时间:2014年12月8日(星期一)上午10:30 网络投票时间:2014年12月8日上午9:30-11:30 下午13:00-15:00 股权登记日:2014年12月2日 是否提供网络投票:是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本次股东大会为201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4年12月8日(星期一)上午10:30 网络投票时间:2014年12月8日上午9:30-11:30 下午13:00-15:00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新疆博乐市红星路158号公司三楼会议室 (四)会议的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流通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行使表决权。 (五)参加会议的方式: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东网络投票具体程序见附件1。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14年11月21日披露于《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公告。 三、 会议出席对象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4年12月2日。截至 2014 年12月2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二)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本公司聘请的律师等相关人士。 四、 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有效股 权凭证;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法人授权代表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及登记地点: 登记时间:2014年12月4日至5日,上午10:00-下午14:00;下午15:30-19:30 登记地点:新疆博乐市红星路158号公司证券部 五、投票规则 公司股东应严肃行使投票表决权,投票表决时,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两种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不能重复投票。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和网络重复投票,以现场投票为准;如果网络投票中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六、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909—2268156、 2268189 传 真:0909—2268162 联 系 人:陈泳利 邮 编:833400 ??联系地址:新疆博乐市红星路158号新赛股份证券部 七、其他事项: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1月21日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4年12月8日召开的贵公司201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 投资者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向股东提供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网络形式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交易时间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行使表决权。 一、 网络投票时间:2014年12月8日上午9:30-11:30 下午13:00-15:00 二、 投票流程: (一)投票代码
(二)表决方式 1. 一次性表决方法 如需对所有事项进行一次性表决的,按以下方式申报:
2. 逐项表决方法: 如需对各事项进行逐项表决的,按以下方式申报:
(三)表决意见。
(四)买卖方向:均为买入 三、 投票举例 (一)股权登记日 2014年12月2日 A 股收市后,持有某公司A 股(股票代码600540)的投资者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全部提案投同意票,则申报价格填写“99.00元”,申报股数填写“1股”,应申报如下:
(二)如某 A 股投资者需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进行分项表决,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第1号提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有效期延长一年的议案》投同意票,应申报如下:
(三)如某 A 股投资者需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进行分项表决,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第1号提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有效期延长一年的议案》投反对票,应申报如下:
(四)如某 A 股投资者需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进行分项表决,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第1号提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有效期延长一年的议案》投弃权票,应申报如下:
四、 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一)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二)统计表决结果时,对单项方案的表决申报优先于对包含该议案的议案组的表决申报,对议案组的表决申报优先于对全部议案的表决申报。 (三)股东仅对股东大会多项议案中某项或某几项议案进行网络投票的,视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其所持表决权数纳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数计算,对于该股东未表决或不符合本细则要求的投票申报的议案,按照弃权计算。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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