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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国恒铁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4-11-21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0594 证券简称:*ST国恒 公告编号:2014-092 天津国恒铁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天津国恒铁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国恒”或“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14年11月2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4年11月13日以专人通知或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7人(含独立董事3人),实际参与表决7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公司董事邓小壮、李强、于臣家、刘湘、赵兵、胡国强、俞辉出席了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邓小壮先生主持,经会议讨论一致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为更好适应公司未来业务发展,公司将不再继续聘任原审计机构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并经全体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公司拟聘请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14年度审计机构,对公司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进行审计。 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财务审计工作要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 表决结果:赞同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本议案还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及独立董事意见的相关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公告。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管理层全权办理追索与处置募集资金有关事宜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运作,维护上市公司与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将继续追索募集资金。现决定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办理追索与处置募集资金的有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与相关方的协调、诉讼、追索等。 本议案还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同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鉴于公司本次董事会会议于今日召开后,有关议案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14年12月8日召开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赞同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天津国恒铁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十一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000594 证券简称:*ST国恒 公告编号:2014-093 天津国恒铁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天津国恒铁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14年11月2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4年11月13日以专人通知或邮件的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公司监事刘顺刚、尤明奇、于丽出席了会议。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刘顺刚先生主持,经会议讨论一致通过以下议案: 审议通过了《关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经核查,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能够满足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财务审计工作要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决定聘请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4 年度审计机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本次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自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生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还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公告。 特此公告。 天津国恒铁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四年十一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000594 证券简称:*ST国恒 公告编号:2014-094 天津国恒铁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概述 为更好适应公司未来业务发展,公司将不再继续聘任原审计机构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并经全体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公司拟聘请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14年度审计机构,对公司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进行审计。 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财务审计工作要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聘任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14年度公司财务审计机构。本次关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自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生效。 三、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监事会就该事项发表意见如下: 经核查,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能够满足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财务审计工作要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决定聘请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4 年度审计机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本次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自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生效。 四、独立董事意见 我们对公司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进行了事前审议,对拟聘任的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任职资质进行了审核,我们认为,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财务审计工作要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 我们一致同意公司聘任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4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本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对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天津国恒铁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十一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000594 证券简称:*ST国恒 公告编号:2014-095 天津国恒铁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4年12月8日 股权登记日:2014年12月1日 是否提供网络投票:是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滨河大道5022号联合广场A座裙楼4楼汇商慧会议室。 3、会议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日期、时间:2014年12月8日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日期、时间: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4年12月8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开始时间为2014年12月7日15:00 ,结束时间为2014年12月8日15:00。 4、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表决: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2、《关于授权管理层全权办理追索与处置募集资金有关事宜的议案》 上述议案均已经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三、出席会议对象 1、截至2014年12月1日下午股票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2、本公司股东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3、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4、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能证明法人代表资格的有效证件或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2)个人股东应持有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授权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格式附后)、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14年12月8日9:30――14:00。 3、登记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滨河大道5022号联合广场A座裙楼4楼汇商慧会议室。 4、出席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现就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进行具体说明: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 360594 2.投票简称:国恒投票 3.投票时间: 2014年12月8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4.在投票当日,“国恒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5.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 表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委托价格”一览表
(3)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对于不采用累积投票制的提案,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表2 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4)投票举例 在股东大会审议多个议案的情况下,如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如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对“总议案”和单项议案进行了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5)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6)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深交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操作流程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4年12月7日15:00,结束时间为2014年12月8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交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1)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 的“密码服务专区”;填写“姓名”、“证券账户号”、“身份证号”等资料,设置6-8 位的服务密码;如果注册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4 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校验号码的有效期为七日。 (2)激活服务密码 投资者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激活服务密码,比照深交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申报规定如下: (一)买入“369999”证券,证券简称为“密码服务”; (二)“申购价格”项填写1.00元; (三)“申购数量”项填写网络注册返回的校验号码。 服务密码可以在申报五分钟后成功激活。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1)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天津国恒铁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投票”; (2)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名密码登陆”,输入您的“证券账号”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投资者可选择CA 证书登录; (3)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4)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六、其他事项 (一)联系方式 联系人:袁君 于丽 咨询电话:022-23686400 传真:022-23686220 邮箱:gtkg000594@126.com 联系地址:天津市和平区新兴路万科都市花园大厦5号楼25层 (二)会议费用 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费用自理。 七、股东授权委托书(附后) 特此公告。 天津国恒铁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十一月二十日 附件1:《股东授权委托书》 股东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代表本人/公司参加天津国恒铁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会议审议的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进行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授权委托书下载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天津国恒铁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对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天津国恒铁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谨慎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审议的关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进行了认真的审议,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我们对公司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进行了事前审议,对拟聘任的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任职资质进行了审核,我们认为,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财务审计工作要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 我们一致同意公司聘任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4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本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签名): 赵兵、胡国强、俞辉 二〇一四年十一月二十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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