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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开元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4-11-21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0516 证券简称:开元投资 公告编号:2014-030 西安开元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西安开元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2014年11月17日以书面方式发出召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的通知,并于2014年11月20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11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11人。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会议认真、细致地讨论和投票表决,通过了下述决议: 一、通过《关于调整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决议有效期的议案》(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将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中的决议有效期由二十四个月调整为十二个月。除上述调整外,《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其他内容不变。 上述议案尚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2014年11月21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决议有效期和授权有效期的公告》。 二、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调整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的议案》(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提请股东大会将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事宜的议案》中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授权有效期由二十四个月调整为十二个月。除上述调整外,《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事宜的议案》中其他内容不变。 上述议案尚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2014年11月21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决议有效期和授权有效期的公告》。 九、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有关事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决定2014年12月8日召开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西安开元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四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000516 证券简称:开元投资 公告编号:2014-031 西安开元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西安开元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14年11月20日以书面审议议案的方式召开。公司已于2014年11月17日以书面方式将会议通知发送至全体监事。会议应参加表决的监事7人,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7人。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全体监事认真审议和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同意关于调整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决议有效期的议案(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将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中的决议有效期由24个月调整为12个月。除上述调整外,《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其他内容不变。 二、同意关于提请股东大会调整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的议案(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提请股东大会将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事宜的议案》中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授权有效期由24个月调整为12个月。除上述调整外,《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事宜的议案》中其他内容不变。 西安开元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一四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000516 证券简称:开元投资 公告编号:2014-032 西安开元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决议有效期和授权有效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西安开元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8月8日召开了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大会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根据该次股东大会决议,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决议的有效期和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授权有效期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24个月,自2014年8月8日起计算。 经2014年11月20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同意提请股东大会对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决议的有效期和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授权有效期进行调整,具体内容如下: 一、同意将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中的决议有效期由二十四个月调整为十二个月。具体调整内容如下: 原议案: (9)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 本次发行决议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议案之日起二十四个月内有效。 现调整为: (9)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 本次发行决议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议案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 除上述调整外,《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其他内容不变。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同意提请股东大会将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事宜的议案》中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授权有效期由二十四个月调整为十二个月。具体调整内容如下: 原议案: (9)本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二十四个月内有效。 现调整为: (9)本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 除上述调整外,《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事宜的议案》中其他内容不变。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西安开元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四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000516 证券简称:开元投资 公告编号:2014-033 西安开元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本次股东大会是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召集人:西安开元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3.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事项。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章程》的要求。 4.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4年12月8日(星期一)下午2:30; 网络投票时间:2014年12月7日——2014年12月8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12月8日0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12月7日15:00至2014年12月8日15:00期间任意时间。 5.股权登记日:2014年12月3日(星期三)。 6.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投票表决时,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不能重复投票。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对于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证券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证券金融公司转融通担保证券账户、约定购回式交易专用证券账户等集合类账户持有人,应当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不得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受托人应当根据委托人(实际持有人)的委托情况填报受托股份数量,同时对每一议案填报委托人对各类表决意见对应的股份数量。 7.出席对象: (1)截至2014年12月3日(星期三)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所有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西安市东大街解放市场6号开元商业办公楼会议室 二、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1、《关于调整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2、《关于提请股东大会调整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的议案》。 (二) 特别强调事项: 上述事项均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需要经过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三) 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的详细内容请查阅今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本公司相关公告。 三、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 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2) 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他人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3) 异地股东采用传真或信函方式亦可办理登记。 2.登记地点: 地址:西安市解放市场6号西安开元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管理部 3.登记时间: 2014年12月4日至12月5日每天8:30-11:30,14:30-17:30;股东亦可在会议召开当日进行登记。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 1.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代码:360516。 (2)投票简称为“开元投票”。 (3)本次股东大会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4年12月8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4)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 : ① 买卖方向为买入投票; ②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申报价格,以100.00代表总议案,以1.00代表第一个需要表决的议案事项,以2.00代表第二个需要表决的议案事项。本次股东大会需要表决的议案事项的顺序号及其对应的申报价格如下表:
③ 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对应的申报股数如下:
④ 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表决申报不得撤单。 ⑤ 对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申报将作为无效申报,不纳入表决统计。 (5)计票规则 在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表决时,如果股东先对议案一至议案二中的一项或两项投票表决,然后对总议案投票表决,以股东对议案一至议案二中已投票表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未投票表决的议案,以对总议案的投票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然后对议案一至议案二中的一项或两项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对总议案的投票表决意见为准。 2.通过互联网投票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4年12月7日15:00,结束时间为2014年12月8日15:00。 (2)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4年9月修订)》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申请服务密码的,请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服务密码可在申报五分钟后成功激活。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交易所认证中心(网址:http://ca.szse.cn)申请。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陆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3.投票回报: 股东大会结束后次一交易日,股东可以通过证券公司查询其投票结果。股东可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网站查询一年内的网络投票结果。 4.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1) 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 对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申报将作为无效申报,不纳入表决统计。 五、其它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时间半天,与会股东食宿交通费自理。 2.联系事项: 邮政编码: 710001 联系电话: (029) 87217854 传真号码: (029) 87217705 联 系 人: 杜睿男 于跃 附: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西安开元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四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西安开元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事宜委托如下: 1.代理人对会议议案(是 /否)具有表决权。 2.代理人代表本人(本单位): 对召开股东大会的公告所列第 项审议事项投赞成票; 对召开股东大会的公告所列第 项审议事项投反对票; 对召开股东大会的公告所列第 项审议事项投弃权票。 3.代理人对可能纳入股东大会议程的临时提案(是 / 否 ) 具有表决权,如有表决权则具体指示是:( )。 4.如对1-3项不作具体指示的,代理人(是 /否)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 委托人证券帐号: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签发日期: 有效期限: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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