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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公告(系列) 2014-11-21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559 证券简称:亚威股份 公告编号:2014-051 江苏亚威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停牌期满 申请继续停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亚威机床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正在筹划重大事项,股票已于 2014年 9 月 19 日开市起停牌。2014 年 9 月 22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筹划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公司于2014 年 9 月 24 日发布了《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停牌公告》,2014年10月8日、2014年10月15日发布了《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进展公告》,2014年10月22日发布了《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的公告》,2014年10月29日、2014年11月5日、2014年11月12日、2014年11月19日发布了《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进展公告》。 公司原计划争取于 2014 年11月 24 日前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的要求披露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预案或报告书,现由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的相关准备工作尚未全部完成,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方案的相关内容仍需要进一步商讨、论证和完善,为确保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的工作申报、披露的资料真实、准确、完整,保障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的工作顺利进行,防止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维护投资者利益,公司已向深交所申请延长股票停牌时间,公司股票自 2014 年 11月 24 日开市起继续停牌。 公司股票自停牌以来,公司及有关各方积极开展各项工作,目前正在抓紧对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事项所涉及的相关资产进行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工作,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的相关工作在有序推进中,公司董事会将在相关工作完成后召开会议,审议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相关议案。公司预计于2014 年12月 24 日前披露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预案或报告书,公司股票将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并公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预案或报告书后复牌。 股票继续停牌期间,公司将积极推进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的各项工作,充分关注事项进展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至少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关于该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进展的公告,并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公告。 如公司未能在上述期限内披露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预案或报告书,公司将根据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推进情况确定是否向深交所申请延期复牌,公司未提出延期复牌申请或延期复牌申请未获同意的,公司承诺自股票复牌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如公司在停牌期限内终止该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公司将及时披露终止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公告后恢复交易。公司董事会对延期复牌给广大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 上述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亚威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四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675 股票简称:东诚药业 公告编号:2014-069 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因筹划对公司有重大影响的收购事项,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东诚药业、证券代码:002675)已于2014年10月10日(星期五)开市起停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4年10月11日在指定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4-055),停牌后,公司根据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已分别于2014年10月17日、2014年10月24日、2014年10月31日、2014年11月7日、2014年11月14日在指定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重大事项继续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058)、《重大事项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4-061)、《重大事项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4-066)、《重大事项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4-067)、《重大事项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4-068)。 截止本公告发布日,公司已与交易对方就相关收购事宜进行了多轮磋商,但该事项仍存在较大不确定性,为避免公司股票价格异常波动,保证公平信息披露,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有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于2014年11月21日开市起继续停牌。 停牌期间,本公司将充分关注事项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披露义务,至少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重大事项进展公告,敬请投资者密切关注。待有关事项确定后,本公司将及时公告并复牌,敬请各位投资者谅解。 特此公告! 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11月21日 证券代码:002671 证券简称:龙泉股份 公告编号:2014-068 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与寿光润圣水务有限公司签订了《南水北调东线一期工程山东省寿光市续建配套工程管材采购1标合同书》(合同编号:NSBD-XJPT-CG201401),合同金额人民币叁仟捌佰捌拾玖万贰仟陆佰元整(¥38,892,600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合同签署概况 合同买方:寿光润圣水务有限公司 合同卖方: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签署地点:山东省寿光市 合同类型:产品购销合同 合同标的:南水北调东线一期工程山东省寿光市续建配套工程管材采购1标 计划供货时间:计划总工期60日历天,具体供货时间以建设监理单位签发的《管材供应计划表》为准。 合同金额:人民币叁仟捌佰捌拾玖万贰仟陆佰元整(¥38,892,600元) 二、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1、基本情况: 南水北调东线一期工程山东省寿光市续建配套工程(项目编号:slzb2014-169-3)已经潍发改农经[2014]324号文件批复建设,招标人为寿光润圣水务有限公司,资金来源已经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2、公司与业主方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该业主信用状况良好,履约能力有保证。 3、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公司未与业主方发生类似业务。 三、合同的主要内容 1、合同双方: 买方:寿光润圣水务有限公司 卖方: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合同标的:南水北调东线一期工程山东省寿光市续建配套工程管材采购1标 3、合同金额:人民币叁仟捌佰捌拾玖万贰仟陆佰元整(¥38,892,600元) 4、计划供货时间:计划总工期60日历天,具体供货时间以建设监理单位签发的《管材供应计划表》为准。 5、结算条件及方式: (1)预付款 预付款(含材料预付款)总金额为合同价款的20%,分两次支付。材料预付款的额度和预付办法约定为:材料预付款包含在预付款内,不单独支付。预付款的起扣点为合同价款的30%,至合同价款的60%时扣完。 (2)进度款 供货至工地现场经验收合格后,按月付款到60%;全部管材安装调试完毕试压合格后,付款到80%;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付款到95%。 (3)质量保证金 剩余5%作为质量保证金,在两年质保期满后28日内无息一次性付清。 四、合同的审议程序 上述合同不需要公司董事会审议表决,不需要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 五、合同履行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资金充足,人员、技术、产能均能满足生产需要,具备履行本合同的能力。 2、合同金额人民币叁仟捌佰捌拾玖万贰仟陆佰元整(¥38,892,600元)约占公司2013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4.14%,本项目合同的履行对公司2014、2015年营业收入和营业利润产生影响。 3、合同约定的产品与公司现有主营业务一致。 4、合同履行不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存在因履行该合同而对该业主形成依赖。 六、合同履行的风险提示 1、合同双方不存在履约能力的风险。 2、合同采取分期多次付款的方式,因此,存在不能及时收回部分合同款的风险。 3、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遇到自然灾害、政治、战争、法规等不可预计的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有可能会导致其无法全部履行或延缓履行。 七、备查文件 合同书 特此公告。 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一四年十一月二十日 股票代码:002341 股票简称:新纶科技 公告编号:2014-80 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为筹划对本公司有重大影响的事项,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于2014年9月22日开市时起停牌。经公司进一步了解, 确认该事项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后,于2014年9月29日发布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停牌公告》。2014年10月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议案》,同意公司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公司于2014年10月13日、2014年10月20日、2014年10月31日、2014年11月7日、2014年11月14日发布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进展公告》,以及2014年10月25日发布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的公告》。目前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工作正按计划稳步推进,公司股票于2014年11月21日开市起继续停牌。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有关各方正在积极推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涉及的各项工作。公司董事会将在相关工作完成后召开会议,审议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议案。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深交所关于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备忘录等有关规定,公司股票继续停牌。在公司股票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至少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关于该重大资产重组进展的公告,直至发布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并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公告。 本公司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存较大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647 证券简称:宏磊股份 公告编号:2014-090 浙江宏磊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停牌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宏磊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正在筹划重大事项,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股票代码:002647,股票简称:宏磊股份)自2014年6月5日13:00起停牌,公司于2014年6月6日发布了《关于筹划重大事项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4-042)。鉴于公司筹划重大事项涉及重大资产重组,公司于2014年7月24日发布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4-056)。 公司于2014年7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在停牌期间,公司按照相关规定要求,每5个交易日发布了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上述公告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截止目前,公司与各相关方正在积极推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涉及尽职调查、审计、资产评估等各项工作,但重组事项有关工作仍未完成。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在继续停牌期间将每5个交易日披露事项进展情况。待相关工作完成后,公司将召开董事会审议相关议案,及时公告并复牌。 公司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存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宏磊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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