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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4-11-21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210 证券简称:飞马国际 公告编号:2014-052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没有增加或变更提案;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及《关于修订<分红管理制度>的议案》采用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单独计票。 5、"公司"或"本公司"均指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二、会议召开情况 1、召集人: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2、表决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08号阳光高尔夫大厦26楼 4、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4年11月20日下午14:30起 5、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4年11月20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11月19日下午15:00至11月20 日下午15:00。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黄壮勉先生 7、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1、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授权股东)共12人,代表股份267,754,277股,占公司总股份的67.3087%。 (1)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授权股东)共5人,代表股份260,272,317股,占公司总股份的65.4279%; (2)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授权股东)共7人,代表股份7,481,96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1.8808%。 2、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授权股东)共11人,代表股份22,092,497股,占公司总股份的5.5537%。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聘请的见证律师及公司董事会同意的其他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由于公司2014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公司实际控制人黄壮勉、深圳前海骏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骏马投资",为公司关联自然人赵自军、郑海波、张健江、徐志军及王丽梅共同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实际控制人黄壮勉、骏马投资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构成关联交易。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逐项表决议案)、《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与黄壮勉、深圳前海骏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及《关于豁免黄壮勉要约收购义务的议案》,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1、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1)表决情况: 同意267,754,277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表决结果:同意票股份数超过出席会议股东(授权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本议案予以通过。 2、以投票表决方式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构成关联交易,出席股东大会的关联股东深圳市飞马投资有限公司、黄汕敏、赵自军回避表决。 2.1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1)表决情况: 同意10,381,022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0,381,02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2)表决结果:同意票股份数超过出席会议股东(授权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本议案予以通过。 2.2 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1)表决情况: 同意10,381,022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0,381,02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2)表决结果:同意票股份数超过出席会议股东(授权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本议案予以通过。 2.3 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1)表决情况: 同意10,381,022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0,381,02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2)表决结果:同意票股份数超过出席会议股东(授权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本议案予以通过。 2.4 发行数量 (1)表决情况: 同意10,381,022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0,381,02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2)表决结果:同意票股份数超过出席会议股东(授权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本议案予以通过。 2.5 定价方式 (1)表决情况: 同意10,381,022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0,381,02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2)表决结果:同意票股份数超过出席会议股东(授权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本议案予以通过。 2.6 限售期 (1)表决情况: 同意10,381,022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0,381,02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2)表决结果:同意票股份数超过出席会议股东(授权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本议案予以通过。 2.7 募集资金数量及用途 (1)表决情况: 同意10,381,022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0,381,02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2)表决结果:同意票股份数超过出席会议股东(授权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本议案予以通过。 2.8 本次非公开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1)表决情况: 同意10,381,022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0,381,02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2)表决结果:同意票股份数超过出席会议股东(授权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本议案予以通过。 2.9 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 (1)表决情况: 同意10,381,022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0,381,02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2)表决结果:同意票股份数超过出席会议股东(授权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本议案予以通过。 2.10上市地点 (1)表决情况: 同意10,381,022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0,381,02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2)表决结果:同意票股份数超过出席会议股东(授权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本议案予以通过。 3、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构成关联交易,出席股东大会的关联股东深圳市飞马投资有限公司、黄汕敏、赵自军回避表决。 (1)表决情况: 同意10,381,022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表决结果:同意票股份数超过出席会议股东(授权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本议案予以通过。 4、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1)表决情况: 同意267,754,277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表决结果:同意票股份数超过出席会议股东(授权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本议案予以通过。 5、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构成关联交易,出席股东大会的关联股东深圳市飞马投资有限公司、黄汕敏、赵自军回避表决。 (1)表决情况: 同意10,381,022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表决结果:同意票股份数超过出席会议股东(授权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本议案予以通过。 6、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关于公司与黄壮勉、深圳前海骏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构成关联交易,出席股东大会的关联股东深圳市飞马投资有限公司、黄汕敏、赵自军回避表决。 (1)表决情况: 同意10,381,022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表决结果:同意票股份数超过出席会议股东(授权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本议案予以通过。 7、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构成关联交易,出席股东大会的关联股东深圳市飞马投资有限公司、黄汕敏、赵自军回避表决。 (1)表决情况: 同意10,381,022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表决结果:同意票股份数超过出席会议股东(授权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本议案予以通过。 8、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关于豁免黄壮勉要约收购义务的议案》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构成关联交易,出席股东大会的关联股东深圳市飞马投资有限公司、黄汕敏回避表决。 (1)表决情况: 同意19,202,091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表决结果:同意票股份数超过出席会议股东(授权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本议案予以通过。 9、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1)表决情况: 同意267,754,277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表决结果:同意票股份数超过出席会议股东(授权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本议案予以通过。 10、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表决情况: 同意267,754,277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2,092,49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2510%;反对0股;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2)表决结果:同意票股份数超过出席会议股东(授权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本议案予以通过。 11、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关于修订<分红管理制度>的议案》 (1)表决情况: 同意267,754,277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2,092,49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2510%;反对0股;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2)表决结果:同意票股份数超过出席会议股东(授权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本议案予以通过。 12、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1)表决情况: 同意267,754,277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表决结果:同意票股份数超过出席会议股东(授权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本议案予以通过。 13、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1)表决情况: 同意267,754,277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表决结果:同意票股份数超过出席会议股东(授权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本议案予以通过。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联建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周念军、王尚辉 3、结论性意见:广东联建律师事务所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联建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二箹一四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210 证券简称:飞马国际 公告编号:2014-053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 年11月20日下午14:30在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08号阳光高尔夫大厦26楼会议室现场召开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提交的相关议案。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及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详见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现就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作专项披露如下: 一、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授权股东)共12人,代表股份267,754,277股,占公司总股份的67.3087%。 1、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授权股东)共5人,代表股份260,272,317股,占公司总股份的65.4279%; 2、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授权股东)共7人,代表股份7,481,96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1.8808%。 二、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授权股东)共11人(其中4人参加现场会议,7人参加网络投票),合计代表有表决权股份22, 092, 497股(其中参加现场会议中小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14,610,537股,参加网络通票中小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7,481,96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5.5536%(其中参加现场会议中小股东占公司总股份的3.6728%,参加网络通票中小股东占公司总股份的1.8808%)。 三、中小股东(授权股东)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的表决情况如下: 1、《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逐项表决议案) 由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公司实际控制人黄壮勉、深圳前海骏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骏马投资",为公司关联自然人赵自军、郑海波、张健江、徐志军及王丽梅共同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实际控制人黄壮勉、骏马投资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构成关联交易。故审议本议案时,出席股东大会的关联股东深圳市飞马投资有限公司、黄汕敏、赵自军回避表决。 1.1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1)中小股东(授权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10,381,02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2)全体出席股东(授权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10,381,022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3)表决结果:同意票股份数超过出席会议股东(授权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本议案予以通过。 1.2 .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1)中小股东(授权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10,381,02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212%;反对0股;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2)全体出席股东(授权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10,381,022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3)表决结果:同意票股份数超过出席会议股东(授权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本议案予以通过。 1.3 .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1)中小股东(授权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10,381,02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212%;反对0股;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2)全体出席股东(授权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10,381,022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3)表决结果:同意票股份数超过出席会议股东(授权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本议案予以通过。 1.4 .发行数量 (1)中小股东(授权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10,381,02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212%;反对0股;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2)全体出席股东(授权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10,381,022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3)表决结果:同意票股份数超过出席会议股东(授权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本议案予以通过。 1.5.定价方式 (1)中小股东(授权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10,381,02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212%;反对0股;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2)全体出席股东(授权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10,381,022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3)表决结果:同意票股份数超过出席会议股东(授权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本议案予以通过。 1.6.限售期 (1)中小股东(授权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10,381,02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212%;反对0股;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2)全体出席股东(授权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10,381,022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3)表决结果:同意票股份数超过出席会议股东(授权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本议案予以通过。 1.7.募集资金数量及用途 (1)中小股东(授权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10,381,02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212%;反对0股;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2)全体出席股东(授权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10,381,022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3)表决结果:同意票股份数超过出席会议股东(授权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本议案予以通过。 1.8.本次非公开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1)中小股东(授权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10,381,02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212%;反对0股;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2)全体出席股东(授权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10,381,022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3)表决结果:同意票股份数超过出席会议股东(授权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本议案予以通过。 1.9.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 (1)中小股东(授权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10,381,02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212%;反对0股;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2)全体出席股东(授权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10,381,022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3)表决结果:同意票股份数超过出席会议股东(授权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本议案予以通过。 1.10.上市地点 (1)中小股东(授权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10,381,02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212%;反对0股;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2)全体出席股东(授权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10,381,022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3)表决结果:同意票股份数超过出席会议股东(授权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本议案予以通过。 2、《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中小股东(授权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22,092,49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1715%;反对0股;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2)全体出席股东(授权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267,754,277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3)表决结果:同意票股份数超过出席会议股东(授权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本议案予以通过。 3、《关于修订<分红管理制度>的议案》 (1)中小股东(授权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22,092,49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1715%;反对0股;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2)全体出席股东(授权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267,754,277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3)表决结果:同意票股份数超过出席会议股东(授权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本议案予以通过。 特此公告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0一四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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