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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474 证券简称:榕基软件 公告编号:2014-087 福建榕基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4-11-21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情况发生。 2、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4年11月20日14:00 (2)网络投票时间: 2014年11月19日-2014年11月20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4年11月20日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4年11月19日15:00至2014年11月20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软件大道89号A区15座公司三楼会议室 3、表决方式:采取现场书面记名投票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鲁峰先生 6、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17人,代表公司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数为258,833,728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41.5998%,其中: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12人,代表公司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数为258,772,128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41.5899%。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5人,代表公司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数为61,600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0.0099%。 公司董事、监事出席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内审部负责人、公司聘请的律师代表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的方式,逐项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增补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会议采用累积投票制表决通过了该项议案。选举黄旭明先生、苏小榕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以上2名独立董事任期自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关于选举黄旭明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提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258,772,12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99.9762%,通过了本项提案,黄旭明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关于选举苏小榕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提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258,772,12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99.9762%,通过了本项提案,苏小榕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258,783,02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04%;反对50,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9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258,783,02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04%;反对50,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9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连莲女士、苗丁先生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通过的各项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印章的《福建榕基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福建榕基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福建榕基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十一月二十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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