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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000020 200020 股票名称:深华发A 深华发B 编号:2014-54 深圳中恒华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被冻结的公告 2014-11-22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期本公司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下发的股东资料中了解到公司控股股东武汉中恒新科技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中恒集团")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被冻结,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武汉中恒集团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被司法冻结,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了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2014鄂武汉中立保字第00558号裁定书,冻结武汉中恒集团所持有的股份共计116,489,894股,冻结起始日为2014年10月14日。 截止本公告日,武汉中恒集团共持有本公司股份116,489,894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41.14%,此前已全部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作出质押,本次司法冻结股份116,489,894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100%。 经咨询控股股东武汉中恒集团,上述事由大致情况为: 1.法院对上述股权进行冻结后未及时通知到武汉中恒集团,以致武汉中恒集团及本公司在事后一段时间内均处于不知情状态; 2.武汉中恒集团在知悉该事件后主动与法院取得联系,获悉上述股权冻结事宜系因诉讼标的额人民币4750万元(武汉中恒集团对此金额存异议)的债务纠纷引起,武汉中恒集团向法院提出对方当事人是否已提供与保全数额(即冻结股份市值减去中信银行贷款额)相当的担保物进行担保的异议但未果; 3.上述债务纠纷案的借款已有武汉中恒集团全资孙公司价值人民币2亿元的股权作质押,但对方当事人有意向法院隐瞒了质押情况,导致法院冻结了武汉中恒集团持有的市值人民币9亿余元的本公司股份,上述合计质押冻结财产金额已远远高于债务诉讼标的额。 目前控股股东武汉中恒集团正与法院进行交涉,法院亦在进一步调查和核实情况以确定是否撤销裁决,上述股份司法冻结事项尚存争议和不确定性,本公司将根据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深圳中恒华发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4年11月22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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