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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632 证券简称:道明光学 公告编号:2014-064 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4-11-22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增加、变更或否决议案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公司董事会于2014年11月5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关于召开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 》。 2、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4年11月21日(周五)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4年11月20日-2014年11月21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11月21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11月20日下午15:00至2014年11月21日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永康市象珠镇象珠工业区三号迎宾大道一号公司四楼会议室。 4、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胡智彪先生 7、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19人,代表股份95,134,199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68.6042%,公司董事、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本次会议,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律师张琦、李昊出席并见证了本次会议。其中: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16人,代表股份95,050,55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68.5439%。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83,64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603%。 3、中小投资者(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以及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以下同)共计12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4,620,325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3319%。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逐项审议,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1、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5,123,19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数的99.9884%)、反对11,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数的0.0116%)、弃权0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4,609,325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619%)、反对11,000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81%)、弃权0股 2、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4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因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股东浙江道明投资有限公司、永康市知源科技有限公司、胡国祥、吕笑梅、池巧丽回避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表决结果:同意5,127,82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数的100.00%)、反对0股、弃权0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4,620,325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2、发行方式和时间: 表决结果:同意5,127,82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数的100.00%)、反对0股、弃权0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4,620,325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表决结果:同意5,127,82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数的100.00%)、反对0股、弃权0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4,620,325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4、发行数量: 表决结果:同意5,127,82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数的100.00%)、反对0股、弃权0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4,620,325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5、定价基准日与定价原则: 表决结果:同意5,127,82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数的100.00%)、反对0股、弃权0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4,620,325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6、限售期: 表决结果:同意5,127,82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数的100.00%)、反对0股、弃权0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4,620,325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7、上市地点: 表决结果:同意5,127,82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数的100.00%)、反对0股、弃权0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4,620,325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8、募集资金数量和用途: 表决结果:同意5,127,82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数的100.00%)、反对0股、弃权0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4,620,325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9、本次非公开发行前滚存利润安排: 表决结果:同意5,127,82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数的100.00%)、反对0股、弃权0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4,620,325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10、本次非公开发行决议的有效期: 表决结果:同意5,127,82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数的100.00%)、反对0股、弃权0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4,620,325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3、 审议通过《关于<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因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股东浙江道明投资有限公司、永康市知源科技有限公司、胡国祥、吕笑梅、池巧丽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5,116,82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855%;反对0股,弃权11,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14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4,609,325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619%)、反对0股、弃权1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381%)。 4、 审议通过《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重大关联交易的议案》 因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股东浙江道明投资有限公司、永康市知源科技有限公司、胡国祥、吕笑梅、池巧丽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5,116,82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855%;反对0股,弃权11,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14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4,609,325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619%)、反对0股、弃权1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381%)。 5、 审议通过《关于免于以要约收购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的议案》 因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股东浙江道明投资有限公司、永康市知源科技有限公司、胡国祥、吕笑梅、池巧丽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5,116,82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855%;反对0股,弃权11,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14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4,609,325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619%)、反对0股、弃权1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381%)。 6、 审议通过《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5,123,19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84%;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11,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1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4,609,325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619%)、反对0股、弃权1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381%)。 7、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发行对象签署<附生效条件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因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股东浙江道明投资有限公司、永康市知源科技有限公司、胡国祥、吕笑梅、池巧丽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5,116,82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855%;反对0股,弃权11,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14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4,609,325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619%)、反对0股、弃权1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381%)。 8、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5,123,19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84%;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11,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1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4,609,325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619%)、反对0股、弃权1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381%)。 9、 审议通过《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5,123,19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84%;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11,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1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4,609,325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619%)、反对0股、弃权1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381%)。 10、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5,123,19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84%;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11,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1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4,609,325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619%)、反对0股、弃权1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381%)。 11、审议通过《关于年产1500万平方米功能性薄膜生产线建设项目调整为年产3000万平方米功能性薄膜生产线建设项目》 表决结果:同意95,123,19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84%;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11,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1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4,609,325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619%)、反对0股、弃权1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381%)。 12、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5,123,19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84%;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11,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1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4,609,325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619%)、反对0股、弃权1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381%)。 13、审议通过《关于制定<未来三年(2015-2017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5,123,19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84%;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11,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1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4,609,325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619%)、反对0股、弃权1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381%)。 14、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5,123,19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84%;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11,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1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4,609,325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619%)、反对0股、弃权1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381%)。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公司聘请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张琦律师、李昊律师出席并见证了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股东大会出具了法律意见书。结论意见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和方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关于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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