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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4-11-22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055 证券简称:得润电子 公告编号:2014-063 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4年11月14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2014年11月21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应出席会议的董事七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七人。与会董事一致推举邱建民先生主持会议。公司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副董事长的议案》。 选举邱建民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选举邱为民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一致。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一致,具体组成如下: 战略委员会委员:邱建民、邱为民、田南律、蓝裕平、吴昊天(独立董事),召集人:邱建民(董事长)。 提名委员会委员:王子谋(独立董事)、曾江虹(独立董事)、邱建民,召集人:王子谋。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吴昊天(独立董事)、王子谋(独立董事)、邱为民,召集人:吴昊天。 审计委员会委员:曾江虹(会计专业独立董事)、吴昊天(独立董事)、邱为民,召集人:曾江虹。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同意聘任田南律先生为公司总裁,王大鹏先生为公司副总裁,王少华先生为公司副总裁、董事会秘书,饶琦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高级管理人员任期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一致。 上述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信息披露网站(www.cninfo.com.cn)。 董事会秘书王少华先生的通讯方式如下: 办公电话:0755-89492166 办公传真:0755-89492167 办公邮箱:002055@deren.com 通讯地址:深圳市光明新区光明街道三十三路9号得润电子工业园(518107)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同意聘任贺莲花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证券事务代表贺莲花女士的通讯方式如下: 办公电话:0755-89492166 办公传真:0755-89492167 办公邮箱:002055@deren.com 通讯地址:深圳市光明新区光明街道三十三路9号得润电子工业园(518107)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附:相关人员简历如下: 邱建民先生,中国国籍,1962年出生,大专学历,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89年创建深圳市宝安得胜电子,曾任董事长、总经理;1992年创建本公司,先后担任董事长、总经理,现任本公司董事长,兼任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合肥得润电子器件有限公司、青岛海润电子有限公司、青岛得润电子有限公司、青岛恩利旺精密工业有限公司、绵阳虹润电子有限公司、绵阳得润电子有限公司、长春市金科迪汽车电子有限公司、金工精密制造(深圳)有限公司、柏拉蒂电子(深圳)有限公司、深圳华麟电路技术有限公司、深圳市品润电子有限公司董事长,深圳得润精密零组件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深圳得康电子有限公司、得润电子(香港)有限公司董事,重庆瑞润电子有限公司执行董事。邱建民先生与邱为民先生为兄弟关系,共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4,262,017股,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邱为民先生,中国国籍,1968年出生,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90年起在深圳宝安得胜电子厂工作,现任该公司执行董事;1992年至今先后担任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现任本公司副董事长,兼任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深圳得康电子有限公司、深圳得润精密零组件有限公司董事长,合肥得润电子器件有限公司、青岛海润电子有限公司、青岛得润电子有限公司、青岛恩利旺精密工业有限公司、绵阳虹润电子有限公司、绵阳得润电子有限公司、长春市金科迪汽车电子有限公司、得润电子(香港)有限公司、金工精密制造(深圳)有限公司、深圳华麟电路技术有限公司、深圳市品润电子有限公司董事。邱为民先生与邱建民先生为兄弟关系,共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田南律先生,中国国籍,1969年出生,本科学历。1992年7月至1994年2月任汕头海洋集团助理工程师,1994年3月至2006年12月任香港恒都集团副总经理,2007年1月起先后任公司线束事业部副总经理、市场总监等,现任公司董事、总裁。兼任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深圳得润精密零组件有限公司、金工精密制造(深圳)有限公司、柏拉蒂电子(深圳)有限公司、深圳华麟电路技术有限公司、深圳市品润电子有限公司董事。田南律先生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现持有公司股份264,776股,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管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王大鹏先生,中国国籍,1977年出生,硕士学历。2003年至2014年任职于德尔福派克电气系统有限公司,历任生产主管、项目经理、商务总监、工厂总经理、事业部总经理等职位,2014年11月加入公司负责汽车整体业务。王大鹏先生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管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王少华先生,中国国籍,1975年出生,本科学历,于2006年10月25日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2002年5月进入本公司从事企业管理、项目管理和证券事务工作,并先后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董事会秘书、副总裁,现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副总裁。王少华先生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现持有公司股份672,830股,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管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饶琦女士,中国国籍,1975年出生,本科学历。1998年起任公司财务经理,现任公司财务总监。饶琦女士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现持有公司股份75,000股,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管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贺莲花女士:中国国籍,1982年出生,本科学历,于2009年7月24日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2004年4月至2007年3月在深圳市豪恩电声科技有限公司工作,2007年4月起在本公司从事企业管理及证券事务工作,现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贺莲花女士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管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002055 证券简称:得润电子 公告编号:2014-064 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4年11月14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通知,2014年11月21日在公司天安数码时代大厦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应出席会议的监事三人,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三人。与会监事一致推荐李超军先生主持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会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选举李超军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与第五届监事会一致。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4年11月21日 证券代码:002055 证券简称:得润电子 公告编号:2014-062 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四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3.为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本次股东大会采用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为公司董监高人员以外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低于5%(不含)股份的股东。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4年11月4日发出通知。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于2014年11月21日下午14:3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网络投票时间为2014年11月20日-2014年11月21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11月21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11月20日15:00至2014年11月21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计5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174,991,519股,占公司股本总额414,512,080股的42.2163%。其中,现场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计4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174,991,319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42.216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200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0000%。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2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0000%。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0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2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0000%。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邱建民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和修改议案的情况,无新议案提交表决,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大会按照会议议程审议了议案,并采用记名投票方式进行了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以累积投票选举方式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1.1选举第五届董事会4名非独立董事 1.11选举邱建民为董事 表决结果为:赞成:174,991,32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累积前)的99.9999%。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赞成: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累积前)的0.5000%。 1.12选举邱为民为董事 表决结果为:赞成:174,991,31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累积前)的99.9999%。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赞成: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累积前)的0.0000%。 1.13选举田南律为董事 表决结果为:赞成:174,991,31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累积前)的99.9999%。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赞成: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累积前)的0.0000%。 1.14选举蓝裕平为董事 表决结果为:赞成:174,991,31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累积前)的99.9999%。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赞成: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累积前)的0.0000%。 1.2选举第五届董事会3名独立董事 1.21选举王子谋为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为:赞成:174,991,31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累积前)的99.9999%。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赞成: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累积前)的0.0000%。 1.22选举吴昊天为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为:赞成:174,991,31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累积前)的99.9999%。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赞成: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累积前)的0.0000%。 1.23选举曾江虹为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为:赞成:174,991,31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累积前)的99.9999%。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赞成: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累积前)的0.0000%。 (二)以累积投票选举方式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2.1选举李超军为监事 表决结果为:赞成:174,991,31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累积前)的99.9999%。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赞成: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累积前)的0.0000%。 2.2选举邱月佳为监事 表决结果为:赞成:174,991,31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累积前)的99.9999%。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赞成: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累积前)的0.0000%。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赞成:174,991,31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9%;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1%。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赞成: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赞成:174,991,31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9%;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1%。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赞成: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 三、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见证本次股东大会的北京市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栗向阳、卜宏昭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及形成的决议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出席会议董事签字确认的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四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055 证券简称:得润电子 公告编号:2014-065 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职工代表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监事会换届须选举职工代表监事一名。公司于2014年11月20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职工代表大会,应到职工代表17人,实到17人,会议由公司工会主席潘福生先生主持。与会代表经充分讨论表决后形成如下决议: 经公司工会提名,全体职工代表通过举手表决的方式,全票通过选举陈伟先生任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与股东大会选举的非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三年。 特此公告。 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4年11月21日 附:职工代表监事简历如下: 陈伟先生,中国国籍,1982年出生,本科学历。2004年加入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从事产品开发项目管理工作,现任公司工程经理。陈伟先生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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