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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4-11-25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600133 证券简称:东湖高新 公告编号:临2014-061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2014年11月21日,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水果湖支行(以下简称"华夏银行")签署了《保证合同》,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武汉光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谷环保")向华夏银行融资而形成的债务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为人民币5,000万元。 ①被担保人名称:武汉光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②本次担保数量及累计为其担保数量:本次担保金额人民币5,000万元,截止公告日共累计为其担保人民币29,195.91万元(不含本次担保),2014年度为其担保金额人民币27,000万元(含本次担保)。 ③本次是否有反担保:无 ④截止公告日对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合计:人民币34,195.91万元(含本次担保) ⑤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2、本笔银行融资担保不构成关联交易,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对公司业务的独立性无影响。 一、担保合同签署情况 2014年11月21日,公司与华夏银行签署了《保证合同》,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光谷环保向华夏银行融资而形成的债务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为人民币5,000万元。 二、审议情况 1、董事会决议情况 2014年4月25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年度担保计划的议案》,其中审议通过了:同意公司对光谷环保进行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33,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4年年度担保计划》(公告编号:临2014-021)。 2、股东大会决议情况 2014年5月20日,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年度担保计划》。 上述相关内容详见2014年4月26日、2014年5月21日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报刊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三、交易双方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武汉光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15,000万元 注册地址:武汉市东湖开发区佳园路1号 法定代表人:赵清华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高新技术产品、电力、新能源、环保技术的开发、研制,技术服务与咨询、开发产品的销售;环保工程项目投资、建设、运营和维护;建设项目的建设管理、代理;工程项目管理、服务、咨询。 截止2014年9月30日,总资产85,534.56万元,负债合计56,842.00万元,所有者权益28,692.56万元。 2、机构名称: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水果湖支行 机构类型:企业非法人 营业场所: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洪山横路11-13号 负责人:肖钢 经营范围:经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规定批准的业务,经营范围以批准文件所列的为准。 四、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1、合同标的情况:担保金额人民币5,000万元 2、合同双方: 保证人: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水果湖支行 3、合同主要条款 保证范围:债权人在合同项下的主债权本金及利息、逾期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等。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保证期间:自主合同约定的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二年。 五、本笔银行贷款担保对公司的影响 1、通过银行贷款融资业务,能有效缓解流动资金压力,满足公司日常经营需求。 2、本笔银行融资担保不构成关联交易,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对公司业务的独立性无影响。 3、本次交易产生的风险:新增贷款融资将加大公司还本付息的压力。 4、风险防范措施:公司将快速推进开展各项工作,积极开拓市场、增加规模、提高效益,以保证公司资金实现整体周转平衡。 六、董事会意见 为支持全资子公司更好的利用金融机构信贷资金用于发展生产经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年度担保计划》,同意公司对光谷环保进行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33,000万元。 董事会认为公司对该全资子公司日常经营具有绝对全部控制权,具备偿还能力,上述担保行为不会损害公司利益,董事会同意该担保事项。 独立董事对于《公司2014年年度担保计划》的意见:公司2014年年度担保计划中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保,其借款主要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及项目建设,符合各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我们一致同意公司2014年年度担保计划事项。 七、累计对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日,公司对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合计为人民币34,195.91万元(含本次担保),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的股东权益的29.02%。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 八、备查文件 1、董事会决议; 2、股东大会决议; 3、保证合同; 4、武汉光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5、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水果湖支行营业执照复印件。 特此公告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四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600133 证券简称:东湖高新 编号:临2014-062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69,449,234股 ●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14年12月1日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 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为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湖高新”或“公司”)控股股东湖北省联合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联投集团”)于2010年3月18日通过协议受让东湖高新69,449,234股限售股上市,有关情况如下: 1、股权转让情况 武汉凯迪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迪电力”与联投集团分别于2010年1月17日、2010年3月15日在武汉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股权转让补充协议》,经湖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省国资委关于湖北省联合发展投资有限公司收购凯迪电力所持东湖高新股份数量调整的批复》(鄂国资发展[2010]60号)核准,联投集团通过协议受让凯迪电力所持东湖高新69,449,234股限售股。 双方于2010年3月18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过户手续。 2、联投集团承诺:在收购完成后所持有的东湖高新69,449,234股股权,自股权过户完成之日(2010年3月18日)起36个月内不进行上市交易。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单位:股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 1、股权转让协议受让方联投集团承诺:在收购完成后所持有的东湖高新69,449,234股股权,自股权过户完成之日(2010年3月18日)起36个月内不进行上市交易。 2、股权转让协议受让方联投集团所做承诺的履行情况:截至公告日,联投集团严格履行承诺,未违规上市交易,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 1、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69,449,234股; 2、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14年12月1日; 3、本次限售股上市明细清单 单位:股
五、股本变动结构表 单位:股
特此公告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四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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