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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闻传媒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4-11-26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0793 证券简称:华闻传媒 公告编号:2014-086

  华闻传媒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2014年

  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闻传媒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14年第十三次临时会议于2014年11月18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通知,2014年11月24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温子健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并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为购买"华闻传媒·新海岸壹号"项目按揭贷款客户个人住房按揭贷款提供阶段性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海南椰德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为购买"华闻传媒o新海岸壹号"项目按揭贷款客户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海甸支行申请个人住房按揭贷款提供阶段性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就本次担保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次担保具体情况详见同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为购买"华闻传媒·新海岸壹号"项目按揭贷款客户个人住房按揭贷款提供阶段性连带责任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087)。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上海鸿立股权投资有限公司参与认购其他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授权公司经营班子决定上海鸿立股权投资有限公司参与认购其他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投资资金总额不超过10000万元,且向单一上市公司投资的资金总额原则上不超过4000万元。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就本次授权投资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次授权投资事项具体情况详见同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上海鸿立股权投资有限公司参与认购其他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088)。

  特此公告。

  华闻传媒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0一四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0793 证券简称:华闻传媒 公告编号:2014-087

  华闻传媒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为购买

  “华闻传媒·新海岸壹号”项目按揭贷款

  客户个人住房按揭贷款提供阶段性

  连带责任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提供阶段性保证责任的担保人:公司全资子公司海南椰德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椰德利")

  被担保人:符合银行按揭贷款条件、购买椰德利开发的"华闻传媒·新海岸壹号"项目的按揭贷款客户(以下简称"按揭贷款客户")

  向被担保人发放按揭贷款的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海甸支行(以下简称"工行海甸支行")

  本次担保事项的预计担保金额:椰德利将为购买其开发的"华闻传媒·新海岸壹号"项目的符合条件的个人按揭贷款客户提供阶段性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

  椰德利本次拟为按揭购房者提供的阶段性担保,符合房地产开发企业的惯例,其担保性质不同于一般对外担保,不违反《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2014年11月24日召开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14年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并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为购买"华闻传媒o新海岸壹号"项目按揭贷款客户个人住房按揭贷款提供阶段性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出席董事会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同意。本次担保无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次担保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为购买椰德利开发的"华闻传媒o新海岸壹号"项目的全部住宅的合格按揭贷款客户。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和相关提示

  在符合银行贷款条件的情况下,工行海甸支行同意向购买"华闻传媒o新海岸壹号"项目的购房人提供按揭贷款。在购房人办妥正式抵押登记手续(不含抵押预告登记),并将《房屋他项权证》交工行海甸支行收押之前,椰德利同意为购房人提供偿还贷款本息的阶段性连带责任保证。

  1.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银行个人住房按揭贷款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为:在购房人办妥正式抵押登记手续(不含抵押预告登记),并将《房屋他项权证》交工行海甸支行收押之前,椰德利为购买其开发的"华闻传媒·新海岸壹号"项目房屋的购房人向工行海甸支行申请的个人住房按揭贷款提供偿还贷款本息的阶段性连带责任保证,并根据《按揭贷款业务合作协议》和银行的要求为每一购房人的贷款出具担保函或签署其他保证协议(以上统称"相关担保协议")。本次担保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

  2.相关提示

  (1)上述相关担保协议均未签订;本次担保对应的按揭贷款客户的借款合同尚在办理过程中,存在不能被按揭贷款银行批准的可能。

  (2)为椰德利客户提供贷款的银行有自身贷款审批流程,对客户的资信情况、收入状况、资产情况、还款能力进行综合评估,在对风险进行完全评判后进行贷款发放。

  (3)本次担保数额为最高担保授权上限,实际发生的担保金额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要求在公司定期报告中进行具体披露。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就本次提供担保说明如下意见:

  (一)提供本次担保的原因

  购买椰德利开发的"华闻传媒·新海岸壹号"项目的按揭贷款客户拟向工行海甸支行申请办理按揭贷款,应银行和客户的要求,椰德利拟为购买其开发项目产品的按揭贷款客户提供阶段性保证。

  (二)提供本次担保的利益和风险分析

  椰德利拟为购买其开发项目产品的按揭贷款客户提供阶段性保证,其目的在于加快其开发的"华闻传媒·新海岸壹号"项目产品销售和资金回笼速度,有利于规避后期不确定性因素带来的风险,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椰德利的本次担保,系按照房地产开发行业的商业惯例和中国银监会相关规定办理;椰德利本次担保的担保对象均系购买其开发项目产品的按揭贷款客户,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企业、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椰德利为购买其开发项目产品的按揭贷款客户提供保证责任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05]120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公司章程》等规定相违背的情况。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担保总额度为15,000.00万元(不含本次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17%,均为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累计实际发生的担保总额为3,000.00万元,不存在逾期或涉及诉讼的担保。

  六、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就本次担保事项在董事会审议批准后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椰德利拟进行该担保事项,目的在于加快其开发的"华闻传媒·新海岸壹号"项目产品销售和资金回笼速度,有利于规避后期不确定性因素带来的风险,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2.椰德利拟进行的该担保事项,系按照房地产开发行业的商业惯例和中国银监会相关规定办理,不同于一般意义的公司对外担保;并且,椰德利拟进行的该担保事项的保证责任等合同约定明确、清晰,公司按照内控制度规定对该担保事项合同进行了严格审查,符合《公司章程》及公司相关制度规定;

  3.椰德利拟进行的该担保事项,担保对象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企业、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椰德利为购买其产品的按揭贷款客户提供担保符合证监发[2005]120号文等相关规定。

  七、备查文件

  (一)董事会2014年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三)《按揭贷款业务合作协议》。

  特此公告。

  华闻传媒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0一四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0793 证券简称:华闻传媒 公告编号:2014-088

  华闻传媒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上海鸿立股权投资有限公司参与认购

  其他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公司子公司上海鸿立股权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鸿立")有选择性地参与认购其他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可以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提高资金收益水平。

  (二)投资金额: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班子决定上海鸿立参与认购其他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事项,投资资金总额不超过10,000万元,且向单一上市公司投资的资金总额原则上不超过4,000万元。

  2014年9月12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14年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利用暂时闲置资金购买债券基金和混合基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利用不超过40,000万元暂时闲置自有资金择机购买债券基金和混合基金,授权公司经营班子具体实施。公司本次授权投资资金总额与2014年9月12日的授权投资资金总额合计不超过50,000万元,累计占公司2014年第一季度经审计净资产473,851.47万元的10.55%。

  (三)投资方式:参与认购其他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

  (四)投资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次董事会决议终止参与认购其他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之日止。

  二、投资的资金来源

  参与认购其他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的资金来源为上海鸿立的自有资金,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三、需履行审批程序的说明

  本次授权投资事项业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14年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并授权公司经营班子具体实施。

  四、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经公司研究分析,上海鸿立利用不超过10,000万元自有资金参与认购其他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风险较小,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提升公司业绩。

  五、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上海鸿立利用不超过10,000万元自有资金参与认购其他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且向单一上市公司投资的资金总额原则上不超过4,000万元,可以有效控制和规避风险,投资风险较小,如操作好能够获得较好的收益。同时,公司建立了健全的内控制度,制定了《华闻传媒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管理办法》,可有效地降低潜在的投资风险,保障资金安全。

  六、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就本次授权投资事项在董事会审议批准后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班子决定上海鸿立参与认购其他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事项已经第六届董事会2014年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批准,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2.公司及上海鸿立就参与认购其他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的行为已建立了健全的内控制度。

  3.上海鸿立利用其自有资金有选择地参与认购其他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投资资金总额不超过10000万元,且向单一上市公司投资的资金总额原则上不超过4000万元,可以有效控制和规避风险,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14年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华闻传媒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0一四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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