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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544 证券简称:中原环保 公告编号:2014-43 中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重组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公告 2014-11-27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郑州公用事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用集团")通知,因公用集团拟筹划重大事项,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于2014年10月8日开市起停牌,并披露了《关于重大事项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28)。公司于2014年10月29日披露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4-34),因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司股票于2014年10月29日开市起继续停牌。停牌期间,公司按照《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 10 号--重大资产重组》的有关规定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进展公告至今。 一、本次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基本情况 1、交易对手方:郑州市热力总公司和郑州市污水净化有限公司,两家公司分别为公司的第一和第二大股东。 2、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基本内容:拟通过剥离公司西区热力资产出售予郑州市热力总公司,同时注入郑州市污水净化有限公司的污水处理资产,以解决上市公司与股东之间存在的同业竞争问题。 二、上市公司在停牌期间做的工作 自公司股票停牌以来,公司积极推进本次资产重组各项工作,聘请了独立财务顾问、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法律事务所等中介机构,各中介机构已相继进场展开了尽职调查、法律核查、审计、评估等工作,公司与相关各方就本次资产重组的方案和程序等进行了商讨、沟通。同时,公司每五个交易日披露一次该事项进展情况公告。截至本公告发布日,尽职调查、法律核查、审计、评估工作基本完成,相关工作仍在进行中。 三、延期复牌的原因 由于本次资产重组涉及国资管理部门的审批,重组方案涉及的相关问题仍需要与有关方面进行持续沟通,公司无法按照原计划于2014年11月27日前披露重大资产重组信息并复牌。为保护广大投资者权益,公司股票继续停牌,争取于2015年1月27日前按照26号格式准则的要求披露重大资产重组信息。 四、承诺 若公司在延期期限内仍未能召开董事会审议并披露相关事项,公司将发布终止重大资产重组公告并复牌,同时承诺自公告之日起至少6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股票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有关规则制度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中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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