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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158 证券简称:常山股份 上市地:深圳证券交易所 石家庄常山纺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 2014-11-27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独立财务顾问: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四年十一月
公司声明 一、本报告书摘要的目的仅为向公众提供有关本次常山股份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简要情况,并不包括《石家庄常山纺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全文的各部分内容。《石家庄常山纺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全文同时刊载于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备查文件置于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供查询。 二、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报告书及其摘要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本报告书及摘要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个别或连带的法律责任。 三、本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及摘要中财务会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 四、本报告书所述事项并不代表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对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或批准。本报告书所述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待取得常山股份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及取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 五、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公司自行负责;因本次交易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六、投资者若对本报告书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交易对方的声明与承诺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北明控股、万峰嘉晔、万峰嘉华、广发信德、合赢成长、西域至尚等6家机构及李锋等41名自然人分别承诺: 一、本企业/本人已向石家庄常山纺织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常山股份”)及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提供审计、评估、法律及财务顾问专业服务的中介机构提供了本企业/本人有关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信息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或口头证言等),本企业/本人保证所提供的文件资料的副本或复印件与正本或原件一致,且该等文件资料的签字与印章都是真实的,该等文件的签署人已经合法授权并有效签署该文件;保证所提供信息和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保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在参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期间,本企业/本人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向常山股份披露有关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信息,并保证该等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保证该等信息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三、如本次交易因涉嫌所提供或者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案件调查结论明确之前,本企业/本人将暂停转让本企业/本人在常山股份拥有权益的股份。 重大事项提示 2014年11月26日,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石家庄常山纺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一、本次交易方案概要 本公司拟向北明控股、万峰嘉晔、万峰嘉华、广发信德、合赢成长、西域至尚等6家机构及李锋等41名自然人发行股份购买其持有的北明软件100%股份,同时,本公司拟向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本次交易总金额的25%。 本次交易分为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与配套融资两个部分: (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本公司拟以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北明控股、万峰嘉晔、万峰嘉华、广发信德、合赢成长、西域至尚等6家机构及李锋等41名自然人持有的北明软件100%的股权,交易价格为21.7亿元,发行股份价格为4.92元/股,共计发行441,056,890股。 (二)配套融资 本公司拟向恒定20号、21号资产管理计划、神华投资、神华期货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54,870万元。配套融资所募集资金拟用于北明软件云中心管理平台建设项目、智慧城市行业解决方案建设项目的投资、本次交易的相关税费及补充标的公司运营资金、偿还银行借款。 本次重组配套融资募集不超过54,870万元资金,按照发行价格4.92元/股计算,本次重组配套融资拟发行股份数量不超过111,524,388股,最终发行数量将根据公司实际情况以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发行数量确定。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本公司发生除息、除权行为,则上述发行股数将随着发行价格的调整作相应调整。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不以募集配套资金的成功实施为前提,最终募集配套资金成功与否不影响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行为的实施。 二、本次交易标的评估值 本次交易的评估基准日为2014年6月30日,评估机构中联评估采取收益法和市场法对标的资产北明软件100%股权进行评估并出具了《评估报告书》(中联评报字[2014]第1033号),最终采用收益法评估结果作为本次交易标的股权的评估结论。 经评估,北明软件100%股权的评估值为217,476.74万元,较2014年6月30日经审计的母公司报表净资产账面价值增加177,108.17万元,评估增值率约为438.73%。该评估结果已经石家庄国资委备案。 具体情况参见本报告书“第四节 交易标的情况/四 交易标的评估情况”部分和评估机构出具的有关评估报告和评估说明。 三、本次交易涉及的股票发行价格及发行数量 (一)发行价格 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部分的股份定价方式按照2014年10月23日修订发布的《重组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执行,公司募集配套资金部分的股份定价方式按照《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执行,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及募集配套资金的定价基准日均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日。 本次交易涉及的股票发行价格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交易均价的计算公式为: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决议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决议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与配套融资的发行价格亦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相关规则作相应调整。 上述定价原则下,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与配套融资的定价情况分别如下: 1、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所涉发行股份的定价 本公司向北明控股、万峰嘉晔、万峰嘉华、广发信德、合赢成长、西域至尚等6家机构及李锋等41名自然人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即4.92元/股。最终发行价格尚需经本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2、配套融资所涉发行股份的定价 本次交易采用锁价方式定向募集配套资金,募集配套资金部分的发行价格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即4.92元/股。最终发行价格尚需经本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二)发行数量 1、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股份发行数量 公司拟以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北明控股、万峰嘉晔、万峰嘉华、广发信德、合赢成长、西域至尚等6家机构及李锋等41名自然人持有的北明软件100%的股权。根据《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利润补偿协议》及其补充协议确定的标的资产交易价格等相关约定,考虑交易完成后交易对方各认购人未来承担的业绩承诺责任和补偿风险的不同,经协商后同意本次交易对方各认购人取得的对价金额、向各认购人发行的股份数如下表,公司向本次交易对方发行的股票数量总计为441,056,890股,最终发行数量将以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并经中国证监会最终核准的发行数量为准:
2、募集配套资金股份发行数量 本次重组配套融资募集不超过54,870万元资金,按照发行价格4.92元/股计算,本次重组配套融资拟发行股份数量不超过111,524,388股,具体情况如下:
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如上市公司实施现金分红、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事项,则将对发行数量作相应调整。最终的认购金额及发行数量将以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发行数量为准。 四、股份锁定期 (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发行股份锁定期及上市安排 1、北明控股、万峰嘉晔、万峰嘉华、李锋、应华江、严道平、王良科、何长青、缪雷、赵娜娜、黄万勤、冷冰、朱勇涛、朱星铭、贺利群、耿欣燕、徐慧、易鸣、许丹宇的股份锁定及股份解锁安排 北明控股、万峰嘉晔、万峰嘉华、李锋、应华江、严道平、王良科、何长青、缪雷、赵娜娜、黄万勤、冷冰、朱勇涛、朱星铭、贺利群、耿欣燕、徐慧、易鸣、许丹宇承诺:自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发行结束时,其认购的对价股份自股份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且依据《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利润补偿协议》及其补充协议约定履行完毕利润补偿义务之前不得转让;如发生《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利润补偿协议》及其补充协议中约定的股份补偿事宜,则可按该协议约定进行回购或转让。 2、广发信德、合赢成长、西域至尚、周水江的股份锁定及股份解锁安排 广发信德、合赢成长、西域至尚、周水江承诺:自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发行结束时,其认购的对价股份自股份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 3、其余24名自然人股东的股份锁定及股份解锁安排 剩余24名自然人股东承诺:自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发行结束时,其认购的对价股份自股份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且依据《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利润补偿协议》及其补充协议约定履行完毕第一年利润补偿义务之前不得转让;如发生《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利润补偿协议》及其补充协议中约定的股份补偿事宜,则可按该协议约定进行回购或转让。在此基础上,为保障业绩承诺责任的实施,该24名自然人所持股份应按如下次序分批解除锁定: (1)第一期:自股份上市之日起12个月届满且履行其对应年度全部业绩补偿承诺之日(以较晚发生的为准)可转让20%; (2)第二期:自股份上市之日起24个月届满且履行其对应年度全部业绩补偿承诺之日(以较晚发生的为准)可转让30%; (3)第三期:自股份上市之日起36个月届满且履行其相应全部业绩补偿承诺之日(以较晚发生的为准)可转让剩余50%。 上述股份解锁时需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非公开发行股票配套融资发行股票锁定期及上市安排 本次向配套融资认购对象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的股份自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转让,在此之后按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配套融资发行股份上市地为深交所。 中国证监会在审核过程中要求对上述股份锁定承诺进行调整的,上述股份锁定承诺应按照中国证监会的要求进行调整。 五、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完成后,北明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李锋、应华江、朱星铭、朱勇涛将合计持有公司股份超过5%,根据《上市规则》,北明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李锋、应华江、朱星铭、朱勇涛为上市公司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此外,本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拟通过参与恒定20号资产管理计划认购本次配套融资发行的股份,构成关联交易。 六、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重组,公司拟购买北明软件100%股权,交易价格为21.7亿元;截至2013年12月末,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资产总额、营业收入、资产净额等指标与标的资产对比如下: 单位:亿元
按照《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且涉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因此本次交易需提交中国证监会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审核。 七、本次交易不构成借壳上市 本次交易前,常山集团持有上市公司345,514,011股股份,持股比例为48.06%,为公司控股股东。在本次交易完成后,常山集团持有上市公司股份占总股本的比例将为27.17%,北明控股持有上市公司股份占总股本的比例将为15.13%,北明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李锋、应华江、朱星铭、朱勇涛持有上市公司股份占总股本的比例为17.38%,常山集团仍为上市公司的第一大股东,本次交易后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常山股份本次购买资产的交易价格为21.7亿元,占上市公司2013年末经审计资产总额比例为37.59%,未达到100%,不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标准。 因此,本次交易不构成借壳上市。 八、盈利预测补偿安排 根据公司与交易各方签署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利润补偿协议》及其补充协议,业绩补偿方承诺北明软件2014年度、2015年度、2016年度当期期末累积实际净利润(指在每一承诺年度,由上市公司聘请的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北明软件出具的专项审核意见中载明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税后净利润,已经扣除业绩超额完成奖励的影响1,下同)不低于当期期末累积预测净利润数据。2014年度、2015年度、2016年度预测净利润分别为14,233.00 万元、17,002.00万元、21,102.00万元。如果本次交易未能于2014年12月31日前实施完毕,则业绩承诺年度相应顺延至下一年度,相应年度的预测净利润数额参照中联评估出具的中联评报字[2014]第1033号《评估报告》确定,2017年预测净利润为25,377.00万元。上述预测净利润主要依据本次评估机构出具的北明软件母公司及采取收益法评估的子公司收益法预测净利润额相加所得,其中涉及少数股东权益比例的子公司已扣除该部分影响。同时,根据大信所出具的大信专审字[2014]第1-00729号《审核报告》,标的公司2014年及2015年预测合并口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归属母公司净利润分别为13,849.53万元、16,431.39万元,本次交易补偿方承诺对应年度的净利润高于上述预测净利润,为双方协商结果,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有利于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1(北明软件应在业绩承诺年度内每年末的会计报表日,按照当期期末累积实际净利润高于当期期末累积预测净利润数所做的专项审核意见确定当年业绩超额完成奖励的净利润数的50%作为最佳估计数确认为预计负债;同时,北明软件应当在承诺年度内的后续年度资产负债表日对预计负债(业绩超额奖励)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有确凿证据表明该账面价值不能真实反映当前最佳估计数的,应当按照当前最佳估计数对该账面价值进行调整。) 在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聘请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承诺年度内每一个承诺年度结束后北明软件实际实现的净利润情况出具专项审核意见,该专项审核意见与公司相应年度的年度报告同时披露,以确定承诺年度内北明软件的实际净利润数据。在每个承诺年度,公司在其年度报告中对北明软件截至当期期末累积实际净利润与当期期末累积预测净利润的差异情况进行单独披露。 如果北明软件在承诺年度实现的当期期末累积实际净利润未达到当期期末累积预测净利润,补偿方应就当期期末累积实际净利润未达到当期期末累积预测净利润的部分(以下简称“利润差额”)对公司进行补偿。补偿原则为:补偿方可以选择以其在本次交易中认购的本公司股份(即公司有权以总价人民币1元的价格回购补偿股份)和/或现金进行补偿;补偿方项下各认购人承担利润补偿义务的比例为:除北明控股外其余补偿方按照各自在本次交易中认购的公司股份占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交易对方认购股份总数的比例予以补偿,广发信德、合赢成长、西域至尚、周水江不参与本次交易承诺利润的补偿,其相应的利润补偿责任由北明控股承担,北明控股按照其自身以及广发信德、合赢成长、西域至尚、周水江在本次交易中认购的公司股份总数占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交易对方认购股份总数的比例予以补偿。具体补偿方式如下: (1)每年应补偿股份总数的计算公式如下: 每年应补偿股份总数=(截至当期期末累积预测净利润-截至当期期末累积实际净利润)÷承诺年度内各年度的预测净利润总和×(交易价格总额÷发行价格)-已补偿股份数-(已补偿现金金额÷发行价格)。 (2)补偿方中各认购方可以自主选择支付现金、偿还股份、支付现金加偿还股份等三种方式中的一种进行补偿,具体补偿方式如下: ①补偿方中各认购方全部选择以股份方式补偿的,每年应补偿的股份数量即为按上述(1)计算的每年应补偿股份总数;补偿方项下各单一认购方每年应补偿的股份数量=按上述(1)计算的每年应补偿股份总数×该认购方承担利润补偿义务的比例。 ②补偿方中各认购方全部选择以现金方式补偿的,每年应补偿现金金额=按上述(1)计算的每年应补偿股份总数×发行价格;补偿方项下各单一认购方每年应补偿的现金金额=按上述①计算的补偿方项下各单一认购方每年应补偿的股份数量×发行价格; ③补偿方中各认购方选择以支付现金加偿还股份的方式进行补偿的,每年应补偿的股份数量及现金金额,即为补偿方中各认购方按下述公式分别计算的其应补偿的股份数量的总和及现金金额的总和: a. 补偿方中各单一认购方每年确定补偿的股份数量=按上述①计算的该单一认购方每年应补偿的股份数量×该认购方确定的股份补偿比例; b. 补偿方中各单一认购方每年确定补偿的现金金额=(按上述①计算的该单一认购方每年应补偿的股份数量-按上述 a 计算的该单一认购方每年确定补偿的股份数量)×发行价格。 根据上述公式计算补偿股份数时,如果各年度计算的应补偿股份数小于0时,按0取值,即已经补偿的股份不冲回。 如果公司在承诺年度内实施现金分红,则补偿方当年度应补偿股份所对应的分红收益相应返还公司,返还金额=截至补偿前每股已获得的现金股利(以税前金额为准)×当年应补偿股份数;如果公司在承诺年度内实施送红股或公积金转增股本的,则每年应补偿股份总数相应调整为:每年应补偿股份总数(调整后)=[(截至当期期末累积预测净利润-截至当期期末累积实际净利润)÷承诺年度内各年度的预测净利润总和×(交易价格总额÷发行价格)-已补偿股份数-(已补偿现金金额÷发行价格)]×(1+送红股或公积金转增股本比例)。 在承诺年度期限届满后三个月内,公司应当聘请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依照中国证监会的规则及要求对标的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并出具《减值测试报告》。如:标的资产期末减值额>承诺年度期限内已补偿股份数×本次发行价格+已补偿现金总额,补偿方应另行以其在本次交易取得的股份对公司进行补偿,另需补偿股份数量为:(标的资产期末减值额-已补偿现金金额)÷本次发行价格-承诺年度期限内已补偿股份总数。减值额为标的资产作价减去期末标的资产的评估值并扣除承诺年度期限内标的资产股东增资、减资、接受赠与以及利润分配的影响。 九、业绩超额完成的奖励机制 为促进收购后标的公司的整合效应,提升本公司业绩及稳定核心团队,本公司将给予北明软件管理团队在业绩承诺期内完成的超额业绩以一定的现金激励。初步安排为:若北明软件在全部承诺年度内实际净利润总和超过全部承诺年度预测净利润数总和,将超额完成部分的50%以现金方式用于向北明软件届时在职的管理层人员(主要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进行奖励,超额完成的净利润以最后一个承诺年度的专项审核意见为准。在最后一个承诺年度的专项审核意见及《减值测试报告》披露后的20个工作日内,由北明软件召开董事会会议确定需奖励的人员名单及金额,并在北明软件董事会形成关于业绩超额完成奖励决议后的20个工作日内将上述奖励款项支付至奖励对象指定的银行账户。 十、竞业限制的相关安排 为最大限度维护公司收购北明软件后从事同类型及相关业务的渠道及技术优势,北明软件与其现有管理层团队和核心技术人员在竞业限制协议中约定:北明软件的主要管理团队及核心技术人员需至少在北明软件任职36个月,并应与北明软件签署相应服务期限的劳动合同,以及签署竞业限制协议,其在北明软件在职期间及离职之日起2年内,无论在何种情况下,不得以任何方式受聘或经营于任何与公司、北明软件及其下属公司业务有直接或间接竞争或利益冲突之公司及业务,并严守公司、北明软件及其下属公司商业秘密,北明软件需向离职人员支付相应竞业限制补偿费,每月的竞业限制补偿金额为离职人员在北明软件任职的最后一年的平均月收入的百分之五十与法律规定的最低补偿金额孰高者;离职人员违反竞业限制义务的,应按北明软件向其已经支付的竞业限制补偿金的五倍向北明软件支付违约金,如前述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北明软件损失的,该违约方应继续承担损失赔偿责任。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北明软件已经与其现有管理层团队及核心技术人员签订了竞业限制协议,对上述事项进行了约定。 十一、独立财务顾问保荐资格及独立性 本公司聘请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经中国证监会批准依法设立,具备保荐人(主承销商)资格。广发证券作为本次重组的独立财务顾问,也是本次重组交易对手方广发信德的单一股东,同时广发证券子公司广发资管公司原为配套资金认购对象广发恒定20号、21号常山股份定向增发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管理人,现就广发证券担任公司本次重组独立财务顾问独立性问题说明如下: 本次交易价格为21.7亿元,据此测算,本次交易完成后,广发信德及原广发恒定20号、21号常山股份定向增发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合计持有公司的股权比例预计超过5%,不符合《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管理办法》第十七条的规定。 为避免上述情形影响广发证券担任公司本次重组独立财务顾问的独立性,公司在审议本次交易正式方案的第二次董事会召开前,另行选择了与广发证券无关联关系的第三方机构新华基金作为恒定20号资产管理计划的管理人,同时,恒定21号资产管理计划仍由广发资管公司设立与管理。恒定20号资产管理计划管理人更换后,本次交易完成后,广发信德及广发恒定21号常山股份定向增发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合计持有公司的股权比例为2.97%,未超过5%,符合《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管理办法》第十七条的规定。 十二、本次交易实施涉及的北明软件公司形式变更和股权交割 目前,北明软件企业性质为股份有限公司,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 公司发行股份购买的标的资产为交易对方持有的北明软件100%股份,其中包含李锋、应华江等北明软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的北明软件股份。为保证本次重组中北明软件股份的转让及股东人数的变化符合《公司法》相关规定,本次购买资产交易各方决定在重大资产重组实施前将北明软件的组织形式从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 十三、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适用新的《重组管理办法》的说明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优化企业兼并重组市场环境的意见》(国发[2014]14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精神和及2014年8月31日《证券法》修改的具体要求,进一步推进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市场化进程,促进上市公司深入推进行业整合和产业升级,中国证监会对《重组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修订后的《重组管理办法》于2014 年11 月23 日起施行。 公司将于2014年11月23日之后召开股东大会审议本次重组相关议案,根据过渡期的安排,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执行新的《重组管理办法》。结合新修订的《重组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公司对相关内容进行了补充披露,主要包括: 1、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 “前二款规定的单位和个人还应当公开承诺,如本次交易因涉嫌所提供或者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案件调查结论明确之前,将暂停转让其在该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之规定,本次重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交易对方进行了声明与承诺,详见本报告书“交易对方声明与承诺”部分的内容。 2、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应当符合下列规定:(三)上市公司及其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但是,涉嫌犯罪或违法违规的行为已经终止满3 年,交易方案有助于消除该行为可能造成的不良后果,且不影响对相关行为人追究责任的除外规定”之规定,补充披露了公司符合该条规定的合规性分析。详见本报告书“第七节/本次交易的合规性及合法性分析”。 3、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及四十五条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及募集配套资金定价的规定,补充明确了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及募集配套资金的定价依据,即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部分的股份定价方式按照2014年10月23日修订发布的《重组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执行,公司募集配套资金部分的股份定价方式按照《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执行,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及募集配套资金的定价基准日均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日,本次交易涉及的股票发行价格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即4.92元/股。具体详见本报告书重大事项提示“三、本次交易涉及的股票发行价格及发行数量”。 4、根据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部2014 年11 月2 日发布的《关于并购重组募集配套资金计算比例、用途等问题与解答》规定,补充披露了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相关内容。具体详见“第九节/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分析/六、关于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必要性与合理性的讨论与分析”。 重大风险提示 投资者在评价本公司此次重大资产重组时,除本报告书的其他内容和与本报告书同时披露的相关文件外,还应特别认真地考虑下述各项风险因素。 一、与本次交易相关的风险 (一)本次交易可能取消的风险 公司制定了严格的内幕信息管理制度,公司与交易对方在协商确定本次交易的过程中,及时签订了保密协议,尽可能缩小内幕信息知情人员的范围,减少内幕信息的传播。但仍不排除有关机构和个人利用关于本次交易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行为,公司存在因相关方面涉嫌内幕交易而暂停、终止或取消本次重组的风险。 (二)审批风险 本次交易尚需履行多项审批程序,包括但不限于取得公司股东大会对本次交易的批准、河北省国资委的批准、中国证监会对本次交易的核准等。故本次交易能否取得上述批准或核准的时间面临着不确定性,存在无法获得审批通过而导致交易失败的风险。 (三)估值风险 本次标的资产交易作价的评估基准日为2014年6月30日,收益法评估值为217,476.74万元,增值率约为438.73%。虽然评估机构在评估过程中严格按照评估的相关规定,并履行了勤勉、尽职的义务,但由于收益法基于一系列假设并基于对未来的预测,如未来出现预期之外的重大变化,可能导致资产估值与实际情况不符的风险,提请投资者注意本次北明软件交易定价较账面净资产增值较大的风险。公司与业绩补偿方已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在交易协议中约定了盈利预测补偿条款。 (四)本次交易形成的商誉减值风险 本次交易完成后,在上市公司合并资产负债表中将由于收购北明软件100%股份而形成一定金额的商誉。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规定,本次交易形成的商誉不作摊销处理,但需在未来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减值测试。如果未来由于行业整体不景气或者北明软件自身因素导致北明软件未来经营状况远未达预期,则上市公司存在商誉减值的风险,从而对上市公司当期损益造成不利影响,提请投资者注意风险。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利用和北明软件在人员、资金及信息技术资源等方面的互补性进行资源整合,积极发挥北明软件的研发技术、客户资源等优势,保持北明软件的持续竞争力,将因本次交易形成的商誉对上市公司未来业绩的影响降到最低程度。 (五)配套融资未能实施或融资金额低于预期的风险 本次重组配套融资不超过54,870万元资金,按照发行价格4.92元/股计算,本次重组配套融资拟发行股份数量为不超过111,524,388股,最终发行数量将根据公司实际情况以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发行数量确定。本次配套募集资金投向拟用于北明软件云中心管理平台建设项目、智慧城市行业解决方案建设项目的投资、本次交易的相关税费及补充标的公司运营资金、偿还银行借款。如配套融资未能实施或融资金额低于预期,不足部分公司将通过自筹资金的方式解决,则公司可能面临较大的现金支付压力,给公司生产经营带来一定影响。因此公司提请投资者关注募集资金未能实施或融资金额低于预期的风险。 (六)交易标的公司类型变更的风险 根据《公司法》及相关规定,为使本次重组顺利实施,需在重组实施前将北明软件整体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若在本次重组实施前,北明软件公司类型未能顺利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将对本次重组的实施产生不利影响。 北明控股、万峰嘉晔、万峰嘉华、广发信德、合赢成长、西域至尚等6家机构及李锋等41名自然人承诺:本企业/本人同意并承诺在本次交易相关协议生效并最终进行交割时将北明软件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并同时向常山股份转让所持有的北明软件100%股权,本企业/本人持有的北明软件股权过户或者转移给常山股份不存在任何法律障碍。2014年9月19日,北明软件召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事宜。因此,因公司类型变更的风险导致本次重组未能顺利实施的风险较小。 (七)本次交易完成后的业务整合风险 本次交易完成后北明软件将成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根据本公司目前的规划,未来北明软件仍将保持其经营实体存续并主要在其原管理团队管理下运营。但为发挥整合效应,从公司经营和资源配置等角度出发,本公司和北明软件仍需进行一定程度的优化整合,以提高本次收购的绩效。本次交易后的整合能否顺利实施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整合可能无法达到预期效果,提请投资者注意收购整合风险。 (八)业绩补偿承诺实施的违约风险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资产评估机构采取收益现值法等基于未来收益预期的估值方法对标的资产进行评估并作为定价参考依据的,交易对方应当与上市公司就相关资产实际盈利数不足利润预测数的情况签订明确可行的补偿协议。根据公司与交易各方签署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利润补偿协议》及其补充协议,业绩补偿方承诺北明软件2014年度、2015年度、2016年度当期期末累积实际净利润(扣除业绩超额完成奖励的影响,下同)不低于当期期末累积预测净利润数据;如果本次交易未能于2014年12月31日前实施完毕,则业绩承诺年度相应顺延至下一年度。尽管公司已与业绩补偿方对业绩补偿事项进行了约定,但由于市场波动、公司经营以及业务整合等风险导致标的资产的实际净利润数低于承诺净利润数时,业绩补偿方如果无法履行业绩补偿承诺,则存在业绩补偿承诺实施的违约风险。 (九)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不能持续获得的风险 本次交易标的公司北明软件及其子公司广州龙泰、珠海震星、武汉网软均为高新技术企业,适用15%所得税率,本次评估,评估机构假设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到期后仍能申请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所得税税收优惠能够持续享有。若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到期后上述公司无法继续取得高新技术企业的认证,或者主管政府部门对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标准、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进行调整,可能导致上述公司不能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企业所得税率或将增加,将对其经营业绩产生一定影响。若上述公司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到期后,未来均无法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到期后所得税税率保持在25%,则本次评估标的资产收益法评估结果为197,083.59万元,估值水平下降20,393.15万元,估值下降9.38%。 二、标的公司生产经营风险 (一)市场竞争风险 在国内软件行业迅速发展的背景下,软件行业竞争对手也在不断加大技术和资金投入力度,未来国内市场竞争将更趋激烈。如果标的公司未能根据行业发展趋势和市场竞争格局及时调整经营策略,保持持续的研发投入及市场拓展,可能无法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保持既有优势,从而对未来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提请投资者注意标的公司所面临的市场竞争风险。 (二)产业政策和监管体制发生重大变化的风险 信息产业是国家先导、支柱与战略性产业;软件行业是信息产业的核心,是信息技术应用与国家信息化建设的基石。我国政府历来高度重视软件行业的发展,将软件行业列为国家战略性产业,陆续颁布了一系列法律法规和支持政策,在软件行业的研发投入、税收优惠、金融支持、采购政策、知识产权和人才建设等方面出台了全面的扶持措施,为软件行业发展建立了良好的政策环境。 北明软件适时把握国家政策环境和行业的发展趋势,产品技术实力及服务能力得到市场及客户的高度认可,树立了良好的品牌和信誉,保证了北明软件的快速成长。但是,如果未来国家针对信息化建设的产业政策和监管体制发生重大变化,软件产业在促进经济结构调整过程中的作用遭到弱化,行业发展得不到有效的刺激,整体需求增长放缓,北明软件经营业绩将受到不利影响。 (三)销售收入波动风险 北明软件目前的主要客户包括石油石化企业、政府机构、金融企业、电力企业等行业中的领先企业,这些客户具有资金充裕、IT投资规模大、技术水平要求高、业务合作持续性强等特点。尽管北明软件与这些客户保持长期的合作关系,但如果未来北明软件无法保持技术、人才等方面的竞争优势,客户可能会因此流失,导致北明软件的销售收入出现波动,对北明软件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的影响。 (四)盈利预测风险 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盈利预测报告已经大信所审核,尽管盈利预测报告中的各项假设遵循了谨慎性原则,但如果盈利预测期内出现对相关公司的盈利状况造成影响的因素,比如软件行业出现的新变化、新政策的出台等,公司对上述因素无法准确判断并加以量化,仍可能出现实际经营成果与盈利预测结果存在一定差异的情况。公司提请投资者对上述风险予以关注,并结合其他信息披露资料适当判断及进行投资决策。 (五)供应商集中度较高风险 北明软件为软件企业,其业务主要成本为硬件采购成本。在采购环节,北明软件主要是为行业解决方案与服务等业务而采购硬件设备,包括服务器、交换机、路由器、网管软件等,主要供应商包括华为、思科、IBM、神州数码等知名企业。北明软件拥有华为、IBM、H3C、赛门铁克、F5 Networks、EMC、微软等代理商的高级资质,维持了较为稳定的供应商关系。同时,北明软件对上述部分供应商采购的规模较大,在采购价格上具有较强的议价能力,有利于降低总体成本。如果北明软件不能保持在行业中的竞争优势而导致不能维持主要供应商的高级资质,不能维持良好客户合作关系,不能维持对供应商较强的议价能力,将不能有效降低采购成本。北明软件提供的设备产品主要来源于较为集中的厂商来源,如果上述供货来源不稳定,将影响公司的日常稳定经营。 (六)应收账款质押风险 截至2014年6月30日,北明软件存在以应收账款作为质押办理有追索权国内保理取得借款,主要交易对方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等机构(具体情况详见以下附表)。为此,北明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李锋、应华江、朱星铭、朱勇涛出具承诺:在常山股份与北明软件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项目召开中国证监会重组委会议审核前,解除届时仍在执行的应收账款质押合同。 1、已经形成短期借款的应收账款质押情况 截至2014年6月30日,用于短期借款的应收账款质押情况如下:
2、用于银行授信的应收账款质押情况 截至2014年6月30日,用于银行授信的应收账款质押情况如下:
(七)人才流失的风险 北明软件的业务已经覆盖金融、电力、能源、政府、公共事业、互联网及运营商、制造业等多个领域,与此相适应,北明软件设置了金融事业本部、电力事业本部、能源事业本部和政企业务群等业务部门,由北明软件高级管理人员分管。北明软件的业务收入按地域划分为北区、东区、南区三个大区,下设北京、杭州、南京等分公司,同样设置了直接负责人与高级管理人员分管制度。另外北明软件建立了稳定的技术研发、技术支持体系与人员队伍。北明软件业务团队与技术人才的稳定发展是北明软件业务扩张的保障。 北明软件在人力资源、绩效考核等方面积累了较为丰富的管理经验,并制订了行之有效的规章制度。另外,通过对北明软件部分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的持股安排,提供有竞争性的薪酬奖励机制提升内部凝聚力,吸引和稳定人员。但随着北明软件业务规模的不断扩大,以及行业对高素质人才竞争的加剧,如果北明软件不能通过有效的激励机制持续吸引和稳定优秀的人才,则存在人才流失的风险。 (八)技术风险 北明软件的核心技术主要体现在以国内先进的信息技术平台为基础,结合公司在政府、金融、能源、电力等行业领域的经验,通过研发取得的自有知识产权的解决方案。北明软件高度重视技术研发,建立了一流的研发创新及激励机制。但是,若北明软件不能正确把握IT技术与服务的发展趋势,对技术开发与创新作出合理安排,则可能无法研发新的技术与服务来持续满足客户的需求,使北明软件面临核心技术落后与被替代的风险。此外,由于信息产品自身的特点,北明软件产品和技术存在被仿冒的风险。虽然经过各方面的协同努力,北明软件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取得了进步,但是由于国家的相关法律体系还不够完善,各企业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还不强烈,保护方式也不够专业,行业知识产权保护在整体上存在众多隐患。 (九)房屋租赁风险 北明软件及其子公司部分房屋租赁出租方(详见本报告书“第四节交易标的基本情况/一、交易标的基本情况/(五)主要资产的权属状况、对外担保情况及主要负债情况/3、租赁房产情况”)暂未能提供租赁房屋权属证书或出租方有权出租的相关文件。尽管租赁的上述部分房产出租方暂未提供有权证明文件,但该情形并未影响北明软件正常使用该等房产,且该租赁房产主要用途为日常办公,不涉及生产经营,北明软件较为容易找到替代的场所满足其办公需要,不会对北明软件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北明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已出具承诺函,承诺如北明软件及其下属子公司、分公司在交易完成前存在的房产租赁瑕疵给北明软件及其下属子公司、分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造成损失,将自愿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并承诺在该等损失已经确定且常山股份或北明软件书面通知之日起30日内对上述相关费用或损失予以赔偿或补偿。 (十)经营资质不能续期的风险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北明软件及其子公司持有的资质证书有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一级)、国家信息安全服务资质(安全工程类一级)、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贰级资质、CMMI3级、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9001:2008)、IT服务管理体系认证(ISO/IEC20000-1:2011)、广东省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服务资质二级、广东省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资格一级证书等。北明软件及其子公司业务发展势头良好,均具备相关经营资质续期的条件,北明软件预计前述经营资质到期后均能正常续期,但不排除因突发事件导致部分资质无法正常续期带来北明软件经营状况波动的风险。 (十一)资产负债率较高风险 北明软件负债主要为短期借款、应付账款及预收款项。北明软件最近两年资产负债率均在70%以上,处于较高水平。北明软件主要从事系统集成及行业解决方案、代理产品增值销售、定制化软件及服务,主要客户集中在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及大型国有企业,合同金额较高,应收账款较多;近年来,北明软件处于快速发展阶段,自有资金规模较小,因此主要通过银行贷款及供应商信用缓解经营所需营运资金压力,从而导致流动负债数额较大特别是应付账款余额较大,形成高负债率的财务结构。 较高的资产负债率使北明软件面临一定的偿债风险。如市场环境发生重大变化,可能影响到销售收入和资金周转,从而影响北明软件偿债能力。另外,较高的资产负债率在一定程度上制约北明软件扩大银行贷款等融资方式,影响北明软件筹措持续发展所需的资金。本次重组配套融资的实施可以使北明软件资产负债率得到一定程度改善。 三、其他风险 (一)股票价格波动风险 股票市场投资收益与投资风险并存。股票价格的波动不仅受公司盈利水平和发展前景的影响,而且受国家宏观经济政策调整、金融政策的调控、股票市场的投机行为、投资者的心理预期等诸多因素的影响。公司本次交易进程具有一定不确定性,在此期间股票市场价格可能出现波动,从而给投资者带来一定的风险。 (二)其他风险 本公司不排除因政治、经济、自然灾害等其他不可控因素带来不利影响的可能性。 释 义 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一、普通术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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