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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4-11-2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大成招财宝货币市场基金变更

  基金名称、基金简称的公告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司”)旗下大成招财宝货币市场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A类份额基金代码:000626,B类份额基金代码:000627)的基金合同已于2014年6月18日生效,于2014年7月15日开放申购、赎回。现经我司与本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并向中国证监会备案,自2014年11月28日起本基金名称变更为“大成丰财宝货币市场基金”;基金简称变更为“大成丰财宝货币”;两类基金份额名称分别变更为“大成丰财宝货币A”(基金代码不变,仍为000626)、“大成丰财宝货币B”(基金代码不变,仍为000627)。我司将相应修改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等相关法律文件。

  按照基金合同约定,本次变更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且不涉及基金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关系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形,不需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本基金更名后,《大成招财宝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大成招财宝货币市场基金托管协议》等法律文件项下的全部权利、义务由大成丰财宝货币市场基金承担和继承。因本次变更事项在短期内给广大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投资者可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400-888-5558)或通过本公司网站(www.dcfund.com.cn)了解详情。

  特此公告。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4年11月28日

    

      

  关于增开大成添利宝货币市场基金

  网上直销交易快速赎回业务的公告

  为了更好满足投资者的理财需求,进一步提升大成添利宝货币市场基金(以下简称“添利宝”)的理财功能,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自2014年11月28日起开通添利宝直销网上交易快速赎回业务(以下简称“添利宝快速赎回业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业务功能介绍

  添利宝快速赎回业务是指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直销网上交易系统申请添利宝快速赎回的业务。投资者提交快速赎回业务申请后,系统将投资者申请赎回的添利宝基金份额过户给本公司,经过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确认后,由本公司为投资者垫付与快速赎回份额对应的款项,份额赎回确认后,赎回款项用于偿还本公司已垫付赎回资金的业务。

  二、业务受理时间

  业务受理时间为2014年11月28日起,每个工作日的9:00至17:00。本公司可根据业务发展需要,调整上述开放时间。

  三、适用基金范围

  目前网上直销交易快速赎回业务适用于大成添利宝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份额代码:000724;B类基金份额代码:000725;E类基金份额代码:000726)以及此前开通过此项功能的基金。如未来本公司开通其他基金产品快速赎回业务的,以届时公告为准。

  四、适用投资者范围

  添利宝快速赎回业务适用于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使用本公司指定银行卡(或支付账户)开通基金直销网上交易方式的个人投资者。

  截至本公告日,本公司直销网上交易系统支持的银行卡(或支付账户)包括中国工商银行借记卡、中国建设银行龙卡储蓄卡、中国农业银行金穗卡、招商银行借记卡、中国民生银行借记卡、中国银行借记卡、浦发银行借记卡、兴业银行借记卡、中信银行借记卡、富滇银行借记卡、上海农商行借记卡、上海银行借记卡、温州银行借记卡、交通银行借记卡、平安银行借记卡。如今后本公司开通其他银行卡(或支付账户)的基金直销网上交易业务,届时可在本公司网站查询,不再另行公告。

  五、业务规则

  1、投资者申请办理货币基金快速赎回业务,需与本公司签订《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交易货币基金快速赎回服务协议》。

  2、投资者申请办理货币基金快速赎回业务,每人(基金账户)每笔申请份额上限50,000份(含),每人(基金账户)每日累计申请份额上限为100,000份(含)且累计申请笔数不超过3笔。本公司有权根据业务发展需要,相应调整上述业务限制,届时可在本公司网站查询,不再另行公告。

  3、本公司可对所有投资者的快速赎回总额设定限额,如当日快速赎回总额超过本公司设定的限额,本公司可临时暂停快速赎回业务,并视情况及时恢复该业务。

  4、货币基金快速赎回业务的赎回份额及未结转收益:

  无论是全部赎回还是部分赎回,投资者快速赎回的未结转收益(从上一收益结转日至快速赎回日前一自然日)将于下一基金收益结转日结转至投资者基金账户;当投资者未来通过普通赎回方式全额赎回时,上述收益与赎回款将合并支付给投资者。

  5、投资者发起货币基金快速赎回业务申请,并经基金注册登记机构成功确认后,快速赎回的份额在赎回申请所属申请日(自然日,含当日)起的基金收益归本公司所有,投资者将不再享有该部分基金份额的基金收益。

  6、其它未尽规则详见《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交易货币基金快速赎回业务规则》。

  六、业务操作流程

  1、申请货币基金快速赎回业务前,投资者须在本公司直销网上交易系统使用指定银行卡(或支付账户)购买并持有大成添利宝货币市场基金。

  2、投资者登陆本公司直销网上交易系统,提交货币基金快速赎回业务申请时,选择快速赎回模式、输入赎回份额,签订《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交易货币基金快速赎回服务协议》,确认并提交,直至系统提示交易成功即可。

  七、快速赎回手续费

  投资者办理快速赎回业务,本公司暂不收取任何手续费,如有调整将另行公告。

  八、重要提示

  1、投资者在办理基金交易前,请详细阅读相关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或其更新、《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网上交易业务规则》、《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交易货币基金快速赎回服务协议》、《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交易货币基金快速赎回业务规则》等法律文件。

  2、投资者可以通过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88-5558(免长途费)进行咨询;也可登陆本公司网站www.dcfund.com.cn了解相关情况。

  3、本公司可根据业务需要对货币基金快速赎回业务进行改进或调整,并依据相关法规规定进行公告。

  九、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申请使用网上交易业务前,应认真阅读有关网上交易协议、相关规则,了解网上交易的固有风险,投资者应慎重选择,并在使用时妥善保管好网上交易信息,特别是账号和密码。

  本公司对单个基金账户投资者的快速赎回单笔、单日累计额设定限额,如单笔或者单日赎回超过本公司设定的限额,投资者将无法再发起快速赎回业务。在此情况下,投资者可按照本公司普通赎回方式进行操作。

  特此公告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四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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