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
证券代码:000410 证券简称:沈阳机床 公告编号:2014-68 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2014-11-2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证券代码:000410)股票2014年11月25日-2014年11月27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核实相关情况的说明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3号--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有关规定,公司就近期公司股票发生异动情况进行了必要的核查,对影响公司股票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1.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 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 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活动一切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或预计将要发生的重大变化; 4. 经查询,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股东沈阳机床(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不存在关于本公司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也未有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 经查询,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控股股东沈阳机床(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在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公司股票; 6. 经查询,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以及公司控股股东目前及以后三个月内未有对公司进行重大资产重组、收购、发行股份等行为的筹划和实施。 三、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声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不存在重大资产重组、收购、发行股份等行为,并承诺自本公告日起至少三个月内不筹划有关重大资产重组、收购、发行股份等行为; 3.公司2014年1-9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6,851,698.40元。公司第三季度报告详见公司于2014年10月31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三季度报告全文》。公司目前尚无法对全年业绩情况进行准确预计。 4.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1月27日 本版导读:
发表评论:财苑热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