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诺德价值优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2014-11-29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上接B50版) (五)业绩比较基准 80%×沪深300指数+20%×上证国债指数 如果指数编制单位停止计算编制该指数或更改指数名称、或有更权威的、更能为市场普遍接受的业绩比较基准推出,本基金管理人与本基金托管人协商达成一致后有权对此基准进行调整并及时公告。 本基金为股票型基金,在考虑了基金股票组合的投资标的、构建流程以及市场上各个股票指数的编制方法和历史情况后,基金管理人选定沪深300指数作为本基金股票组合的业绩基准;债券组合的业绩基准则采用了市场上通用的上证国债指数。 本基金的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60%-95%。在正常的市场情况下,基金的平均股票仓位约为本基金资产净值的80%,所以,业绩基准中的这一资产配置比例可以反映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六)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为证券投资基金中的中高风险品种。长期平均的风险和预期收益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低于成长型股票基金。 六、基金的投资组合报告 ※本投资组合报告内容节选自《诺德价值优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季度报告(2014第3季度)》,报告截至日期为2014年9月30日。 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 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 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 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 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 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未投资贵金属。 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9.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未投资股指期货。 9.2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基金未投资股指期货。 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10.1 本基金投资国债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基金未投资国债期货。 10.2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未投资国债期货。 10.3 本基金投资国债期货的投资评价 本基金未投资国债期货。 11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1.1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不存在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的,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也不存在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况。 11.2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投资于超出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之外的股票。 11.3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 11.4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11.5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 七、基金的业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一)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比较列表 ■ (二)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诺德价值优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累计份额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历史走势对比图 (2007年4月19日至2014年9月30日) ■ 注:诺德价值优势基金成立于2007年4月19日,图示时间段为2007年4月19日至2014年9月30日。 本基金建仓期间自2007年4月19日至2007年10月18日,报告期结束资产配置比例符合本基金基金合同规定。 八、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基金财产拨划支付的银行费用; 4.基金合同生效后的信息披露费用; 5.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6.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有关的会计师费和律师费; 7.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8.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二)上述基金费用由基金管理人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按照公允的市场价格确定,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三)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年管理费率÷当年天数,本基金年管理费率为1.5%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年托管费率÷当年天数,本基金年托管费率为0.25%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托管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支付日期顺延。 3.上述(一)中3到8项费用由基金托管人根据其他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的规定,按费用支出金额支付,列入或摊入当期基金费用。 (四)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以及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等不列入基金费用。基金募集期间所发生的信息披露费、律师费和会计师费以及其他费用不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五)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根据基金发展情况调整基金管理费率和基金托管费率。降低基金管理费率和基金托管费率,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基金管理人必须最迟于新的费率实施日前3个工作日在指定媒体上刊登公告。 (六)基金税收 基金和基金份额持有人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纳税义务。 九、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说明 本基金于2007年4月19日成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 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 实施的投资经营活动,对最近一次公布的招募说明书进行内容补充和更新,文字部分内容更新至2014年10月18日,数据部分内容更新至2014年9月30日,现就有关具体更新内容说明如下: (一)在“重要提示”部分,对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期进行说明。 (二)在“一、绪言”部分更新了《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的名称。 (三)在“二、释义”部分更新了《运作办法》的释义。 (四)在“三、基金管理人”部分,对主要人员情况进行了更新。 (五)在“四、基金托管人”部分,对基金托管人情况进行了更新。 (六)在“五、相关服务机构”部分,更新了部分代销机构及经办律师的信息。 (七)在“十、基金的投资组合报告”中,根据本基金实际运作情况更新了最近一期投资组合报告的内容。 (八)在“十一、基金的业绩”中,根据基金的实际运作情况,对本基金的业绩进行了说明。 (九)在“二十三、其他应披露事项”中,对披露的重要定期报告等重大公告事项予以说明。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四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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