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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数传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4-11-29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0156 证券简称:华数传媒 公告编号:2014-060

华数传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预计金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预计增加的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预计增加的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日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华数传媒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传媒网络”)及下属子公司2014年度与有关关联方发生的采购商品和接受劳务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将增加不超过1,907万元,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增加将不超过3,552万元。

根据公司八届十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关于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和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及八届十七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增加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的议案》,本次增加后,预计公司2014年度发生的采购商品和接受服务的日常关联交易、销售商品和提供服务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分别为11,876.6万元和12,987万元。

2013年度,传媒网络与有关关联方发生的采购商品和接受劳务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5,832.18万元,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15,053.31万元。

《关于增加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的议案》已经公司2014年11月27日召开的八届二十四次董事会审议通过,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代表的100%,关联董事沈林华、田国明、冯钟鸣、周宏回避表决。本事项属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增加的日常关联交易情况

关联交易类别关联人预计增加的2014年度金额(万元)定价依据
向关联人采购商品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浙江华数信息传媒科技有限公司150招标价
浙江华云数字科技有限公司550协议价
浙江华数广电网络股份有限公司800协议价
浙江广联有线电视传输中心300协议价
尼尔森网联媒介数据服务有限公司100协议价
宁波华数广电网络有限公司7招标价
小计1,907——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及向关联人提供劳务梦想传媒有限责任公司10协议价
新疆广电网络股份有限公司250协议价
中广有线信息网络有限公司[注1]300协议价
浙江广电移动电视有限公司1协议价
浙江华通云数据科技有限公司[注2]250协议价
浙江华数广电网络股份有限公司[注3]1,800协议价
杭州红星文化大厦有限公司1协议价
尼尔森网联媒介数据服务有限公司150协议价
华数探索商务咨询(杭州)有限公司80协议价
宁波华数广电网络有限公司700协议价
杭州千岛湖红星文化度假村有限公司10协议价
小计3,552——

注1:含中广有线信息网络有限公司及下属公司;

注2:含浙江华通云数据科技有限公司及下属公司;

注3:含浙江华数广电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及下属公司。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基本情况

关联人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万元)主营业务住所
浙江华数信息传媒科技有限公司曹强2,000电子屏信息制作技术服务,国内广告的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影视设备的研发、销售,信息网络技术的开发与应用技术服务杭州市上塘路1084号2003室
浙江华云数字科技有限公司汪海英1,000商务咨询服务,计算机软件开发、销售及技术服务、版权信息咨询服务杭州市复兴路439号235室
浙江华数广电网络股份有限公司方建生71,769.03杭州地区以外的相关地市的有线电视网络运营杭州市滨江区六和路368号B2039室
浙江广联有线电视传输中心李维民6,000有线电视网络的开发及应用,有线电视网施工及维护杭州市莫干山路111号
尼尔森网联媒介数据服务有限公司李学东10,000开发用于收视率调查的数字电视传媒技术,数据采集和处理,市场研究,提供相关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软件开发和销售杭州市西湖区天目山路398号12号楼2楼201室
梦想传媒有限责任公司唐雨红5,000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网站建设与维护,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国内各类广告,信息咨询服务,网络技术服务,实业投资,投资管理杭州市之江路888号18楼1804房
新疆广电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吐尔洪·阿不力孜29,292.90有线电视网络运营、信息网络传播视听业务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校园路107北大科技楼二楼236房间
中广有线信息网络有限公司曹强156,058广播电视传输网络的建设和网络运营业务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中路11号B-01
浙江广电移动电视有限公司沈林华2,659.47通过无线数字电视信号传播广播电视节目杭州市西湖区天目山路398号12号楼第二层
浙江华通云数据科技有限公司郑晓林27,260.23主机托管业务及信息传输服务杭州市转塘科技经济区块2号3幢31203-31212
杭州红星文化大厦有限公司王紫升11,500餐饮、住宿、文艺演出等杭州市上城区建国南路280号
华数探索商务咨询(杭州)有限公司赵志峰12,110企业管理咨询服务,技术服务,营销策划,软件技术开发与配套服务,知识产权咨询服务杭州市西湖区文二西路777号福堤6号楼104室
宁波华数广电网络有限公司钟发松12,000有线电视网络运营宁波市鄞州区天童南路707号明创大楼四楼
杭州千岛湖红星文化度假村有限公司程浙山12,885酒店投资、酒店管理;含下属分支机构的经营范围淳安县千岛碧云天4幢1单元1501室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关联人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浙江华数信息传媒科技有限公司华数传媒控股股东华数数字电视传媒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浙江华数信息传媒科技有限公司51.5%的股权,符合《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
浙江华云数字科技有限公司华数传媒的高管担任该公司董事,符合《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形。
浙江华数广电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华数传媒控股股东华数数字电视传媒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浙江华数广电网络股份有限公司52.73%的股权,符合《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
浙江广联有线电视传输中心浙江广联有线电视传输中心系浙江广播电视集团的全资子公司,浙江广播电视集团系公司控股股东华数集团股东浙江易通数字电视投资有限公司的百分之百控股母公司。
尼尔森网联媒介数据服务有限公司华数传媒控股股东的高管担任该公司董事长,符合《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形。
梦想传媒有限责任公司华数传媒的高管担任该公司董事,符合《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形。
新疆广电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华数传媒控股股东的董事担任该公司董事,符合《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形。
中广有线信息网络有限公司华数传媒控股股东华数数字电视传媒集团有限公司持有中广有线信息网络有限公司41.68%的股权,符合《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
浙江广电移动电视有限公司华数传媒控股股东华数数字电视传媒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浙江广电移动电视有限公司100%的股权,符合《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
浙江华通云数据科技有限公司华数传媒控股股东的高管担任该公司董事,符合《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形。
杭州红星文化大厦有限公司杭州文化广播电视集团为华数传媒的实际控制人,杭州文化广播电视集团持有杭州红星文化大厦有限公司100%的股权,符合《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
华数探索商务咨询(杭州)有限公司华数传媒的高管担任该公司董事,符合《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形。
宁波华数广电网络有限公司华数传媒的董事担任该公司董事,符合《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形。
杭州千岛湖红星文化度假村有限公司杭州千岛湖红星文化度假村有限公司是华数传媒的实际控制人杭州文化广播电视集团的联营企业。

(三)履约能力分析

根据关联方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上述关联方依法持续经营,经营状况良好,不存在履约能力障碍。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详见前述预计的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公司本着“公开、公平、公正、互利互惠”的原则,与上述关联方,按照约定的定价方式,经双方协商,签署相关协议。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新增日常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正常业务经营需要

上述新增日常关联交易中,公司与梦想传媒有限责任公司、中广有线信息网络有限公司、浙江广电移动电视有限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属业务增长所致,与新疆广电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因收入确认方式变化带来的收入增长,与浙江华数广电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是由于业务新增所致,与浙江华云数字科技有限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是由于增值业务分成增长,均属于公司正常业务经营需要。

2、新增日常关联交易定价公允

上述新增关联交易的定价根据市场价、协议价来确定,协议价以行业和市场标准为依据,定价公允。

3、新增日常关联交易不影响上市公司的独立性

上述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金额较小,不会导致对关联人的依赖(或者被其控制),不会影响到上市公司的独立运作。

综上,上述新增日常关联交易是必要的,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输送利益,损害上市公司和投资者权益的情况;关联交易金额相较于上市公司2013年经审计的营业收入18.14亿元和营业成本10.06亿元占比较小,不会影响上市公司的独立运作。

五、独立董事及中介机构意见

(一)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和发表的独立意见

公司事前向独立董事提交了相关资料,独立董事进行了事前审查。公司独立董事同意上述新增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并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

该日常关联交易属于公司市场运营需要,有助于提高公司业务的市场竞争力;本次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损害上市公司和投资者权益的情况;关联交易金额较小,不会影响到上市公司的独立运作;该事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对增加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表示同意。

(二)保荐机构对日常关联交易发表的结论性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经核查后认为:

公司本次新增加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符合上市公司正常业务经营需要,对上市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情形,不会对上市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上市公司亦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没有违反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关联交易的有关规定,保荐机构对华数传媒增加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八届二十四次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文件、独立董事意见;

3、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华数传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11月29日

    

    

证券代码:000156 证券简称:华数传媒 公告编号:2014-061

华数传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起设立浙江华数元启投资合伙

企业(筹)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下属子公司拟作为有限合伙人参与浙江华数元启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暂定名,最终以工商局注册名为准,以下简称“华数元启”)的发起设立。华数元启拟认缴出资总额不超过34,000万元,其中,浙江华数文化传媒产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拟作为普通合伙人认缴出资1万元,公司下属子公司拟作为有限合伙人认缴出资13,100万元,东方星空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星空”)拟作为有限合伙人认缴出资3,900万元,其他合格投资人拟作为有限合伙人认缴出资17,000万元。

因公司董事李庆在东方星空担任董事职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东方星空为本公司关联法人,本次投资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发起设立浙江华数元启投资合伙企业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李庆回避了此议案的表决。独立董事事前认可了本次交易并发表了独立意见。根据《公司章程》、《关联交易决策规则》、《对外投资管理规则》规定,本事项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关联股东东方星空需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公司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办理包括签订合伙协议等与本次投资相关的具体事项,授权期间为该基金持续经营期间。

本次关联交易不属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东方星空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注册地:杭州市体育场路178号

法定代表人:蒋国兴

注册资本:75,000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文化产业投资,投资管理及投资咨询。(上述经营范围不含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禁止、限制和许可经营的项目)。

(二)业务最近发展状况

东方星空是浙江省首家国有文化产业创业投资公司,秉承“以渠道集聚内容,以内容控制渠道”的理念,积极培育国内文化传播产业中的骨干企业和新兴文化产业。截至2014年6月30日,东方星空累计实现对外投资共计6.07亿元。

(三)历史沿革

1、设立

2008 年 10 月 29 日,东方星空文化传播投资有限公司成立,注册资本为 1.2 亿元,其中为浙江日报报业集团有限公司出资 7,00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58.33%;浙江省财务开发公司出资 5,00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41.67%。

2、增资扩股及股权结构

经历次增资、更名、股权变更,截止本公告发布日,东方星空的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认缴金额(万元)出资比例
浙报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33,00044%
中国烟草总公司浙江省公司27,00036%
浙江省财务开发公司15,00020%
合计75,000100%

(四)主要财务数据及简要财务报表

东方星空最近两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2014/9/302013/12/312012/12/31
总资产65,337.5063,317.8356,634.75
净资产64,670.2961,044.5954,972.63
资产负债率1.02%3.59%2.93%
 2014年1-9月2013年度2012年度
总收入——————
利润总额7,725.071,759.591,004.61
净利润7,725.071,759.591,004.61

(五)与本公司构成关联关系的说明

公司董事李庆在东方星空担任董事职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东方星空为本公司关联法人,本次投资构成关联交易。

(六)关联方的资金占用情况

本次交易涉及的资产不存在关联方资金占用等违规情形。

三、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基金名称:浙江华数元启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暂定名,最终以工商核准名称为准);

基金组织形式:有限合伙企业;

认缴出资总额:不超过34,000万元人民币;

基金管理人(普通合伙人):浙江华数文化传媒产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出资比例:浙江华数文化传媒产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拟作为普通合伙人认缴出资1万元;东方星空拟作为有限合伙人认缴出资3,900万元;公司下属子公司拟作为有限合伙人认缴出资13,100万元;其他合格投资人拟作为有限合伙人认缴出资17,000万元;认缴资金根据投资项目进展情况分期到位;

基金存续期限:5年,其中投资期3年,培育期和退出期2年,可根据项目具体情况进行调整。

上述信息均以各合伙人入伙相关协议及工商管理部门最终核准内容为准。

四、对外投资的主要内容

1、投资方向

华数元启将主要投资与新媒体产业链上下游相关的内容、技术、应用及服务等领域。

2、投资决策

华数元启将设立“投资决策委员会”,对项目投资事项进行决策管理。

五、对外投资的目的、对公司的影响和可能存在的风险

1、本次对外投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华数元启设立后,将投资、并购在内容、技术、应用、服务等领域具有发展潜力和竞争优势的标的公司,推动公司新媒体业务整合与发展,促进公司健康、快速成长。

2、本次对外投资可能存在的风险

华数元启将主要投资于文化传媒产业相关项目,国家宏观经济环境、宏观调控政策、产业政策以及国内外市场竞争形势都将影响基金运作和经营业绩,给基金运营带来一定风险。

六、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2014年年初至披露日,除本次关联交易外,公司与东方星空未曾发生其他关联交易。

七、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了本次交易并发表独立意见:本次关联交易遵循自愿、公平合理、协商一致的原则,定价公允,符合公司整体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投资者权益的情况;该事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湘财证券作为本公司的持续督导机构,核查了本次关联交易并发表意见如下:

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关联董事回避表决;本次交易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因此,公司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

本次关联交易的协议是在各方友好协商的基础上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湘财证券对公司发起设立浙江华数元启投资合伙企业(筹)暨关联交易无异议。

九、其他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披露该项目的进展或变化情况。

为提高决策效率,公司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基金认缴出资总额范围内,办理包括签订合伙协议等与本次投资相关的具体事项,授权期间为该基金持续经营期间。

十、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该交易的书面文件、独立董事意见;

3、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华数传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1月29日

    

    

证券代码:000156 证券简称:华数传媒 公告编号:2014-062

华数传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起设立浙江华数文化传媒产业

投资合伙企业(筹)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在国家大力推进文化产业繁荣与发展的背景下,文化传媒产业面临三网融合战略、科技文化融合战略的历史性发展机遇。

为加快实现以视频为核心的新媒体产业链垂直一体化发展,打造以内容为核心的综合娱乐平台,公司下属子公司拟发起设立浙江华数文化传媒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暂定名,最终以工商局注册名为准,以下简称“产业投资基金”),基金认缴出资总额拟不超过人民币500,000万元。产业投资基金将围绕公司战略发展方向,主要投资与“新媒体、新网络”相关的内容、技术、应用、有线网络、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和智能终端等领域。其中公司下属子公司拟作为有限合伙人认缴出资不超过100,000万元,其余资金向特定的合格投资人募集。

本次投资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事前认可了本次交易并发表了独立意见。根据《公司章程》、《对外投资管理规则》等相关规定,本事项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基金认缴出资总额范围内,办理包括签订合伙协议等与本次投资相关的具体事项,授权期间为该基金持续经营期间。

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不属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有关部门批准。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基金名称:浙江华数文化传媒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暂定名);

基金组织形式:有限合伙企业;

基金认缴出资总额:不超过500,000万元人民币;

基金管理人(普通合伙人):暂定浙江华数文化传媒产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最终根据基金募集情况,由全体合伙人商议后确定;

出资比例:公司下属子公司拟作为基金的有限合伙人,认缴出资不超过100,000万元,占基金认缴出资总额的20%(最终占比根据基金实际募集情况确定);基金其他有限合伙人由普通合伙人负责另行募集;认缴出资根据具体投资项目进展情况分期到位;

基金存续期限:10年,其中投资期5年,培育期3年,退出期2年,可根据项目具体情况进行调整。

上述信息均以工商管理部门最终核准内容为准。

三、对外投资的主要内容

1、投资方向

产业投资基金将围绕公司战略发展方向,主要投资与“新媒体、新网络”相关的内容、技术、应用、有线网络、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和智能终端等领域。

2、投资决策

产业投资基金将设立“投资决策委员会”,对项目投资事项进行决策管理。投资决策委员会为基金项目投资的决策和执行机构,有关成员的产生和任免方式由合伙协议、委托管理协议和普通合伙人的组织性文件进行约定。

3、其他委员会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基金运营和管理的需要建议基金设立专家顾问委员会等其他专门委员会,具体的设立方式和职责由合伙协议和委托管理协议进行约定。

4、外部顾问

基金管理人有权聘任其认为合适的外部顾问协助基金管理人开展顾问服务事项。外部顾问的相关职责和费用将由基金、基金管理人和外部顾问另行订立的顾问协议进行约定。

上述信息均以最终签订的《合伙企业协议》或相关协议为准。

四、对外投资的目的、对公司的影响和可能存在的风险

1、本次对外投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产业投资基金设立后,将聚焦于国内广电有线网络及文化传媒与新媒体产业链上下游相关标的公司,致力于服务上市公司的并购成长、推动公司价值创造,并在并购投资中合理运用杠杆,投资、并购与“新媒体、新网络”等领域相关的内容产业、互联网应用、有线网络、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和智能终端等领域,实现公司的产业链整合和产业扩张,推动公司健康、快速成长。

2、本次对外投资可能存在的风险

产业投资基金将主要投资于文化传媒产业相关项目,国家宏观经济环境、宏观调控政策、产业政策以及国内外市场竞争形势都将影响基金运作和经营业绩,给基金运营带来一定风险。对此,产业投资基金需建立科学的决策体系,完善的管理机制,对投资标的及交易方案进行充分有效的投前论证及投后管理,确保基金的正常运作。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了本次投资事项并发表独立意见:公司发起设立产业投资基金是从公司战略发展出发,为公司产业整合、并购积累经验,丰富盈利模式。本次投资符合公司的根本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投资事项的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中介机构意见

湘财证券作为本公司的持续督导机构,经核查后认为:公司拟实施的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和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且符合华数传媒的发展战略;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的相关规定。

七、其他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披露该项目的进展或变化情况。

为提高决策效率,公司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基金认缴出资总额范围内,办理包括签订合伙协议等与本次投资相关的具体事项,授权期间为该基金持续经营期间。

八、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该交易的书面文件、独立董事意见;

3、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华数传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11月29日

    

    

证券代码:000156 证券简称:华数传媒 公告编号:2014-063

华数传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数传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于2014年11月2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定于2014年12月15日召开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会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2、本次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3、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4年12月15日(星期一)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4年12月15日(星期一)9:30~11:30,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http://wltp.cninfo.com.cn)的开始时间(2014年12月14日15:00)至投票结束时间(2014年12月15日15:00)间的任意时间;

5、召开地点: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莲花街莲花商务中心B座4楼;

6、参加会议的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表决方式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7、股权登记日:2014年12月8日(星期一);

8、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14年12月8日(星期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可以亲自出席会议,也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9、提示性公告:公司将在股权登记日之后三个工作日内发布会议提示性公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会议将审议以下议案:

1、审议《关于发起设立浙江华数元启投资合伙企业(筹)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议案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时发布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的《华数传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起设立浙江华数元启投资合伙企业(筹)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061)。

2、审议《关于发起设立浙江华数文化传媒产业投资合伙企业(筹)的议案》。

议案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时发布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的《华数传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起设立浙江华数文化传媒产业投资合伙企业(筹)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062)。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符合条件的个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身份证,授权委托代理人还应持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符合条件的法人股东之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或由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法人代表证明书、法人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通过信函或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

(4)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

2、登记时间:2014年12月9日-10日9:00-17:30。

3、登记地点: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莲花街莲花商务中心A座8楼华数传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秘办。

4、受托行使表决权人需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因故无法出席会议的股东,可委托授权代理人出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在委托授权书中须明确载明对股东大会拟表决的每一事项的赞成或反对意向,未明确载明的,视为代理人有自行表决权。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者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12月15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买入股票操作。投票期间,交易系统将挂牌一只投票证券,股东以申报买入委托的方式对表决事项进行投票。该证券相关信息如下:

投票代码:360156 投票简称:华数投票

3、在投票当日,“华数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4、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1)买卖方向为买入投票。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申报价格,100.00 元代表总议案,1.00 元代表议案一, 2.00 元代表议案二。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价格分别申报。如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本次股东大会需表决的议案事项及对应申报价格如下表所示:

序号议案名称对应申报价格
总议案全部下述议案100
议案1《关于发起设立浙江华数元启投资合伙企业(筹)暨关联交易的议案》1.00
议案2《关于发起设立浙江华数文化传媒产业投资合伙企业(筹)的议案》2.00

(3)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 股代表同意,2 股代表反对,3 股代表弃权。

5、计票规则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议案1、议案2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议案1、议案2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4年9月修订)》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

(1)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姓名”、“证券账户号”、“身份证号”等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如注册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校验号码。 校验号码的有效期为七日。

(2)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

买入证券证券简称申购价格申购数量
369999密码服务1.00 元校验号码

服务密码可在申报五分钟后成功激活。

投资者遗忘服务密码的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持有深圳证券账户的投资者,可向深交所认证中心(http://ca.szse.cn)申请数字证书的新办、补办、更新、冻结等相关业务。

2、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网址wltp.cninfo.com.cn进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

(1)登录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华数传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投票”;

(2)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名密码登陆”,输入您的“证券账户号”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投资者可选择CA证书登录;

(3)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4)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3、投资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起止时间为2014年12月14日下午15:00 至2014年12月15日下午15:00 的任意时间。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不能撤单;

2、对同一表决事项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3、同一表决权既通过交易系统又通过网络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4、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18:00以后登录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或通过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五、其它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查勇、吴帅

电 话:0571-28327789

传 真:0571-28327791

2、会议费用:出席会议人员的交通费、食宿费自理。

六、备查文件

1、华数传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公告。

华数传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11月29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华数传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于2014年12月15日召开的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于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以下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如没有做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序号议案名称同意反对弃权
议案1《关于发起设立浙江华数元启投资合伙企业(筹)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议案2《关于发起设立浙江华数文化传媒产业投资合伙企业(筹)的议案》   

委托单位盖章(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单位法人代表签名(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单位(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单位(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

1、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

2、此格式的授权委托书剪报、打印、复印件有效;

3、委托人为法人的必须加盖法人单位公章。

    

    

证券代码:000156 证券简称:华数传媒 公告编号:2014-064

华数传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华数传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14年11月21日以电子邮件、传真或当面送达等方式发出通知,并通过电话进行确认,于2014年11月27日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12名,实际出席12名。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励怡青女士主持,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就各项议案进行了审议、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增加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代表的100%。关联董事沈林华、田国明、冯钟鸣、周宏回避表决。

同意增加公司2014年度与有关关联方发生的采购商品和接受劳务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1,907万元,增加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3,552万元。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了本议案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详见公司同时发布的《华数传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060)。

(二)审议通过《关于发起设立浙江华数元启投资合伙企业(筹)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代表的100%。关联董事李庆回避表决。

同意公司下属子公司发起设立浙江华数元启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暂定名,最终以工商局注册名为准),其中公司下属子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拟认缴出资13,100万元,东方星空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拟认缴出资3,900万元,其他合格投资人作为有限合伙人拟认缴出资17,000万元。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了本议案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上述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时发布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的《华数传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起设立浙江华数元启投资合伙企业(筹)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061)。

(三)审议通过《关于发起设立浙江华数文化传媒产业投资合伙企业(筹)的议案》;

表决结果: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代表的100%。

同意公司下属子公司发起设立浙江华数文化传媒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暂定名,最终以工商局注册名为准),该合伙企业认缴出资总额拟不超过人民币500,000万元,其中公司下属子公司拟认缴出资不超过100,000万元,围绕与“新媒体、新网络”相关的内容、技术、应用、有线网络、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和智能终端等领域进行投资。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了本议案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上述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时发布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的《华数传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起设立浙江华数文化传媒产业投资合伙企业(筹)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062)。

(四)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代表的100%。

上述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时发布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的《华数传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4-063)。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对有关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3、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华数传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增加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的核查意见;

4、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华数传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发起设立浙江华数元启投资合伙企业(筹)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5、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华数传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发起设立浙江华数文化传媒产业投资合伙企业(筹)的核查意见。

华数传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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