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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信档案 两市受处分公司数目几近持平 2014-11-29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刘雯亮
证券时报记者 刘雯亮 根据深交所、上交所网站显示,2014年以来,两市共有67家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受到交易所处分。其中,11月新增*ST二重、酒钢宏兴、南纺股份、山水文化和广东明珠5家上市公司受处分,且全部为沪市公司。 截至目前,沪市有34家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受处分。值得一提的是,今年以来,成城股份(现用名*ST成城)及相关当事人已是三度受罚,分别为今年3月、5月和6月。五洲交通及相关当事人、三峡新材及相关当事人分别获得双料处分。 例如,经查明,广东明珠于2014年8月15日披露2014年半年度报告,公司时任独立董事周某未遵守《证券法》第47条及《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第12条、第13条等有关规定,于8月5至15日多次买入公司股票合计140600股,并于同年8月8至15日多次卖出公司股票合计113500股,构成短线交易及在定期报告披露前的禁止交易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违规行为。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上海证券交易所决定对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时任独立董事周某予以通报批评。 深市有33家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受处分。除金谷源及相关当事人,*ST传媒及相关当事人、*ST国恒及相关当事人受公开谴责处分之外,其他公司均受通报批评处分。 从处分类型看,今年以来新增13家公司或相关当事人14次受到两大交易所公开谴责,即沪市大有能源相关当事人、成城股份(现用名*ST成城)及相关当事人、国创能源相关当事人、大元股份相关当事人、浙报传媒相关当事人、博汇纸业及相关当事人、五洲交通及相关当事人、三峡新材及相关当事人和深市的*ST传媒及相关当事人、金谷源及相关当事人、*ST国恒及相关当事人、零七股份及相关当事人、海联讯及相关当事人。其他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均为交易所通报批评。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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