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
证券代码:600854 股票简称:春兰股份 编号:临2014—021 江苏春兰制冷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2014-11-29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4年12月2日 ●股权登记日:2014年11月26日 ●是否提供网络投票:是 江苏春兰制冷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定于2014年12月2日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公司于2014年11月15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刊登了《关于召开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根据相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4年12月2日上午9:30 网络投票时间:2014年12月2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4、会议的表决方式: 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股东网络投票具体程序详见附件2。 5、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春兰集团泰州宾馆(江苏省泰州市迎宾路88号) 6、投票注意事项: (1)公司股东投票表决时,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2)对于该股东未投票或投票不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规定的,按照弃权处理。 (3)网络投票时间,如投票系统遇到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会议的进程按当日通知。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上述议案已经于2014年11月14日召开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14年11月15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三、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14年11月26日下午15:00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出席会议的法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还应持有授权委托书(附件1)、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 2、登记时间:2014年11月27日、28日8:00—11:30,13:00—17:00 3、登记地点:江苏省泰州市春兰工业园区春兰路1号本公司证券办 五、其他事项 1、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徐来林 联系电话:0523-86663663、86217958 传 真:0523-86663839、86219729 电子信箱:clgfzqb@chunlan.com 邮政编码:225300 六、上网公告附件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春兰制冷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附件1: 江苏春兰制冷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江苏春兰制冷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或本单位)出席 年 月 日召开的贵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 投资者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4年12月2日上午9:30-11:30和下午13:00-15:00。投票规则参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12年修订)。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比照上交所新股申购操作,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一、总提案数:3个 二、投票流程 (一)投票代码
(二)表决方法 1、一次性表决方法: 如需对所有事项进行一次性表决的,按以下方式申报:
2、分项表决方法:
(三)表决意见
(四)买卖方向:均为买入 二、投票举例 (一)股权登记日2014年11月26日 A 股收市后,持有本公司A 股(股票代码600854)的投资者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全部议案投同意票,则申报价格填写“99.00元”,申报股数填写“1股”,应申报如下:
(二)如某 A 股投资者需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进行分项表决,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议案一《关于为国电龙源环保泰州有限公司提供贷款担保的议案》投同意票,应申报如下:
(三)如某 A 股投资者需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进行分项表决,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议案一《关于为国电龙源环保泰州有限公司提供贷款担保的议案》投反对票,应申报如下:
(四)如某 A 股投资者需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进行分项表决,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议案一《关于为国电龙源环保泰州有限公司提供贷款担保的议案》投弃权票,应申报如下: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一)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二)统计表决结果时,对单项方案的表决申报优先于对包含该议案的议案组的表决申报,对议案组的表决申报优先于对全部议案的表决申报。 (三)股东仅对股东大会多项议案中某项或某几项议案进行网络投票的,视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其所持表决权数纳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数计算,对于该股东未表决或不符合要求的投票申报的议案,按照弃权计算。 本版导读:
发表评论:财苑热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