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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1800 证券简称:中国交建 公告编号:临2014-057 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14-11-29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诺公告不存在虚假加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5年1月15日上午9:00 ●股权登记日:2015年1月6日 ●会议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是否提供网络投票:是 本公司于2014年11月24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定于2015年1月15日召开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时间: 1.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5年1月15日(星期四)上午9:00; 2. 网络投票时间:2015年1月15日(星期四)9:30-11:30,13:00-15:00。 (三)股权登记日:2015年1月6日 (四)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德胜门外大街85号中国交通建设大厦 (五)会议表决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公司A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A股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A股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其中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股份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系统重复进行表决的或同一股份在网络投票系统重复进行表决的,均以第一次表决为准。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详见本公告“五、参与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拟审议的事项具体如下:
上述议案已分别经公司董事会或监事会审议通过,详见本公司于2014年10月31日、2014年11月19日和2014年11月25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和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资料将于会议召开前至少五个工作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三、现场会议出席/列席对象 (一)参会股东 截至2015年1月6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A股股东(包括沪股通股票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如公司股东因故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参加,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本次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范本请见本公告附件。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股东大会。 (三)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员参加本次股东大会。 四、参会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15年1月14日(星期三)在办公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30-4:30),也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出席登记手续(信函到达邮戳和传真到达日应不迟于2015年1月14日)。 (二)登记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德胜门外大街85号中国交通建设大厦董事会办公室。 (三)登记手续 1.出席会议的自然人股东办理登记时,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办理出席登记时,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 2.出席会议的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办理出席登记时,应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法人股东公章)、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办理出席登记时,应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法人股东公章)、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 股东出席会议时需携带上述登记文件或有效副本或有效复印件,个人材料复印件须个人签字,法人股东复印件须加盖公章,以备验证。 五、参与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公司A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使用上海交易所系统投票的操作流程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时间为2015年1月15日9:30-11:30,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上海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二)投票代码
(三)投票方法 1.买卖方向为买入股票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序号,以1.00元代表议案1,以2.00元代表议案2,以此类推。以2.01元代表议案组2中的子议案2.1,以2.02元代表议案组2中的子议案2.2,以此类推。对于本次会议需要表决的议案事项的顺序号及对应的价格申报如下表:
例如:A股投资者对全部议案投同意票,其申报为:
A股投资者对议案1投同意票,其申报为:
(四)注意事项 1.股东如仅对某一项议案或某几项议案进行网络投票的,视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其所持表决权数纳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数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参与表决或不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投票申报的议案,按照弃权计算,并纳入表决统计。 2.本次股东大会有多个待表决的议案,股东可以根据其意愿决定对议案的投票申报顺序。投票申报不得撤单。 3.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A股股东,均有权通过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但同一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股东通过现场或网络方式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4.融资融券及转融通 由于公司 A 股股票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根据《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办法》等规定,融资融券投资者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所涉公司股票,由证券公司受托持有,并以证券公司为名义持有人登记于公司的股东名册。公司建议有关融资融券投资者尽早向受托证券公司征询其表达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投票意见的具体方式。融资融券和转融通业务相关方参与公司股东大会投票的具体事宜按照上交所《关于融资融券业务试点涉及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有关事项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12 年修订)》以及转融通的有关规定执行。 六、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德胜门外大街85号中国交通建设大厦 联系部门: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人:赵阳、谭璐 电话:010-82016562 传真:010-82016524 (二)本次股东大会时间预计半天,出席会议人员的交通费及食宿费自理。 特此公告。 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1月29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A股股东,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投票指示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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