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
广西贵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4-11-29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简称:贵糖股份 证券代码:000833 公告编号:2014-070 广西贵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公司于2014年11月11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发出了《广西贵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并按规定刊登了提示性公告。 2、本次会议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的情况 1、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2、主持人:本公司董事长但昭学先生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4 年11月28 日(星期五)下午14:30 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2014 年11 月27日(星期四)至2014 年11月28 日(星期五)。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4 年11月27日15:00 至2014 年11月28 日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4 年11月28日9:30 至11:30,13:00 至15:00。 5、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西贵港市幸福路100号本公司办公大楼;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有关事项经公司于2014年10月14日召开的第六届第二十次监事会、2014年11月10日召开的第六届第二十六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7、会议的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87人,代表股份98,327,52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3.211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93,972,44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1.7402%。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83人,代表股份4,355,07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4710%。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85人,代表股份4,359,11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472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4,04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14%。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83人,代表股份4,355,07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4710%。 (2)公司董事、监事及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 (3)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会议以现场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经参与表决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2 以上通过,本次会议以普通决议方式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和《关于贵港市政府收储公司174.03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议案》。 1、审议《关于补选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97,354,02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0099%;反对933,0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9489%;弃权40,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1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385,61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7.6675%;反对933,0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1.4034%;弃权40,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9291%。 表决结果:该议案以普通决议获得通过。 2、审议《关于贵港市政府收储公司174.03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97,705,32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3672%;反对616,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6270%;弃权5,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736,91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5.7265%;反对616,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4.1428%;弃权5,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308%。 表决结果:该议案以普通决议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国浩律师(南宁)事务所 2、律师姓名:岳秋莎、梁定君 3、结论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并加盖公司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南宁)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西贵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0一四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证券简称:贵糖股份 证券代码:000833 公告编号:2014-071 广西贵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西贵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14年11月28日在本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以书面方式已于2014年11月18日送达参会人员。应参加会议的监事3人,实际参加会议的监事3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选举钟林先生担任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主席。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广西贵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0一四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本版导读:
发表评论:财苑热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