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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股证券代码:601818 A股证券简称:光大银行 公告编号:临2014-052 H股证券代码:6818 H股证券简称:中国光大银行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2014-11-29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股票于2014年11月26日至28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20%,构成《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规定的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经本公司自查并向本公司主要股东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光大(集团)总公司核实,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本公司股票于2014年11月26日至28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20%,构成《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规定的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二、本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一)本公司自查情况 经核查: 1、本公司已披露的重大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本公司未发现有关人员泄漏尚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情况; 3、本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正常; 4、本公司不存在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未来至少3个月内不筹划上述重大事项; 5、本公司已按规定披露中国光大集团重组改革的相关情况,未来将密切关注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有关信息披露义务。 (二)向主要股东征询情况 经本公司向主要股东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光大(集团)总公司书面征询确认,截至2014年11月28日,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光大(集团)总公司不存在对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除中国光大集团重组改革以外,未来至少3个月内不筹划对本公司的重大事项。 主要股东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光大(集团)总公司的书面回函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涉及的披露事项外,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本公司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风险提示 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纸是《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是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本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11月29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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