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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赛迪传媒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4-11-29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股票代码:000504 股票简称:*ST传媒 公告编号:2014-106 北京赛迪传媒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赛迪传媒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临时会议通知已于2014年11月25日以邮件和短信方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会议于2014年11月28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董事9名,实际参加董事9名。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孙公司拟向实际控制人借款的关联交易议案》 关联董事黄志刚先生、陆小平先生回避表决。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7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具体情况请详见公司刊载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公司及孙公司向实际控制人借款的关联交易公告》。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赛迪传媒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4年11月28日
股票代码:000504 股票简称:*ST传媒 公告编号:2014-107 北京赛迪传媒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孙公司向实际控制人借款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交易事项:为保障北京赛迪传媒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或"赛迪传媒")正常运转,上市公司及孙公司北京赛迪新知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孙公司"或"赛迪新知")向实际控制人湖南财信控股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湖南财信")无息借款。 根据上市公司、子公司和孙公司的经营状况,赛迪传媒向湖南财信无息借款人民币1600万元,赛迪新知向湖南财信无息借款人民币900万元,并分别签署借款协议。 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此借款事项构成关联交易。本次议案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 (二)关联关系的说明:湖南财信控股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是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2014年11月28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临时会议,对《关于公司及孙公司拟向实际控制人借款的关联交易议案》进行了审议和表决,关联董事黄志刚先生、陆小平先生回避表决,其余7名非关联董事一致通过了该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四)此事项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中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控股股东名称:湖南财信控股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长沙市天心区城南西路1号 法定代表人:王红舟 注册资本:人民币354,418.89万元 公司类型: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时间:2001年12月31日 经营范围:省政府授权的国有资产投资、经营及管理;投资策划咨询、财务顾问、担保;酒店经营与管理(具体业务由分支机构凭许可证书经营)、房屋出租。 湖南财信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截至2013年12月31日,湖南财信全年实现收入总额24.98亿元,实现利润总额5.85亿元,实现净利润2.61亿元。 三、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公司及孙公司向公司实际控制人无息借款人民币共2,500万元,借款期限为12个月。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公司实际控制人为保证公司正常经营,本次向赛迪传媒及赛迪新知发放的借款为无息借款。 五、协议的主要内容 1、借款金额:人民币¥2,500万元。 2、借款用途:保障公司的正常经营,缓解公司流动资金紧张。 3、借款期限:12个月。 4、资金使用费:无息借款。 六、关联交易目的和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是为保障公司的正常经营发展,缓解公司流动资金紧张,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本交易未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 七、今年年初至披露日与控股股东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除2014年4月30日公司控股股东豁免公司债务1200万元,以及本次公司及孙公司向实际控制人无息借款2500万元外,公司今年年初至披露日其余各类关联交易的金额累计为3.84万元。 八、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经过了本公司独立董事事前审查,独立董事同意将上述关联交易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关联交易,目的是保障公司的正常经营发展,缓解公司流动资金紧张,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未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临时会议决议; 2、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函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赛迪传媒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4年11月28日
股票代码:000504 股票简称:*ST传媒 公告编号:2014-108 北京赛迪传媒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北京赛迪传媒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2014年9月29日刊登了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并于2014年10月29日披露了《关于筹划重组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的公告》。 截至本公告日,有关各方正在研究论证重大资产重组方案。因相关程序正在进行中,有关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为避免公司股价异常波动,切实维护投资者利益,本公司股票将继续停牌。停牌期间,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重大事项进展公告。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是《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赛迪传媒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4年11月28日
北京赛迪传媒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意见函 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北京赛迪传媒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制度》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临时会议《关于公司及孙公司拟向实际控制人借款的关联交易议案》(以下简称"上述议案")进行了审阅。基于我们的独立判断,现就上述议案所涉及的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我们认真审阅了《关于公司及孙公司拟向实际控制人借款的关联交易议案》的相关资料,事前认可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关联交易,目的是保障公司的正常经营发展,缓解公司流动资金紧张,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北京赛迪传媒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李国锋 冯科 王强 王咏梅 2014年11月28日
北京赛迪传媒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认真审阅了《关于公司及孙公司拟向实际控制人借款的关联交易议案》等相关资料,认为本次交易目的是保障公司的正常经营发展,缓解公司流动资金紧张,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未损害公司和广大中小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北京赛迪传媒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李国锋 冯科 王强 王咏梅 2014年11月25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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