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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天保基建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4-12-02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0965 证券简称:天保基建 公告编号:2014-70 天津天保基建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的情况。 一、会议的召集、召开的情况 1.召集人:天津天保基建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2.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4年12月1日(周一)下午2:30起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4年12月1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4年11月28日下午15:00至2014年12月1日下午15:00。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天津空港经济区西五道35号汇津广场一号楼公司七楼会议室 4.主持人:董事长孙亚宁 5.表决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授权代表)共4名,代表股份519,370,57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51.4770%。其中,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授权代表)共1人,代表股份519,087,17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1.4489%;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3名,代表股份283,4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0.0281%。 参加表决的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共3人,代表股份283,4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0.0281%。其中,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授权代表)共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3名,代表股份283,4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0.0281%。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更换独立董事的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选举罗永泰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519,095,778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9471%;反对274,80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529%;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同意8,60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3.0346%;反对274,80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6.965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 表决结果:通过。 公司对段宝森先生担任独立董事期间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辛勤工作和突出贡献致以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天津高地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李克东、杨冉 3.结论性意见: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 天津天保基建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 天津高地律师事务所关于天津天保基建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3.《公司章程》。 天津天保基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四年十二月一日 证券代码:000965 证券简称:天保基建 公告编号:2014-71 天津天保基建股份有限公司 六届八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津天保基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的通知,于2014年12月1日以书面文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并同时送达公司全体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会议于2014年12月1日在公司会议室举行。公司全体董事孙亚宁先生、路昆先生、王宝琨先生、薛晓芳女士、范春明先生、张文林先生、罗永泰先生共7人出席了会议,全体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孙亚宁先生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逐项审议,形成决议如下: 一、以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六届董事会专业委员会组成人员的议案》。 (一)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组成: 主任委员:孙亚宁 委员:罗永泰、路昆、王宝琨 (二)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组成: 主任委员:罗永泰 委员:张文林、薛晓芳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组成: 主任委员:张文林 委员:范春明、路昆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组成: 主任委员:范春明 委员:张文林、王宝琨 上述各专业委员会组成人员任期自2014年12月1日至2017年6月16日。 二、以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组织架构优化调整方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的《关于天津天保基建股份有限公司组织架构优化调整的公告》。 特此公告 天津天保基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四年十二月一日
证券代码:000965 证券简称:天保基建 公告编号:2014-72 天津天保基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组织架构优化调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基于公司战略部署和业务发展的需要,为进一步优化公司管理,提高综合营运能力,参照《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第1号-组织架构》,同时结合公司实际,制订了《天津天保基建股份有限公司组织架构优化调整方案》并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组织架构优化调整的主要变化为: 一、增设投资论证委员会、产品评审委员会、招标管理委员会及安全管理委员会4个专业委员会,作为决策论证机构,为公司层面的专业决策提供保障。 二、部分部门名称和职责进行调整并取消了3个工作组,包括:原"拓展研发部"更名为"投资发展部"、原"市场销售部"更名为"营销策划部"、原"项目发展部"更名为"规划设计部"、原"工程管理部"更名为"项目管理部"、原"运营管理部"更名为"成本管理部"。"客户服务部"、"招商管理部"、"综合管理部"、"证券事务部"及"计划财务部"部门名称不变。取消"开发配套组"、"公寓项目组"及"风险控制组"。本次组织架构优化调整,强化了本部管控职能,并对现有职能进行了优化完善。 调整后的组织架构如下: ■ 特此公告 天津天保基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四年十二月一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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