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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公告(系列)

2014-12-02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547 证券简称:春兴精工 编号:2014-060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 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1097号文核准),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非公开发行方式向特定投资者发行了人民币普通股(A 股)53,326,058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838,818,892.34元,减除发行费用 25,568,826.64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813,250,065.70元。以上募集资金净额已由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14 年 11 月 12日出具《验资报告》(会验字[2014]3176 号)确认。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规定,公司和保荐人齐鲁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齐鲁证券")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工业园区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唯亭支行、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于近日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并在开户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存款账户。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约定的主要条款如下:

  一、公司在上述三家银行(以下简称"专户开户银行")分别开设募集资金专项存款账户(以下简称"专户"),各专户情况如下:

  1、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苏州工业园区支行,账号为 1102020329000545420,截止 2014 年 11 月 12 日,专户余额为 411,847,465.70 元。该专户仅用于公司移动通信射频器件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2、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唯亭支行,账户为10550501040020118,截止 2014 年 11 月 12 日,专户余额为 302,652,600.00 元。该专户仅用于公司消费电子轻合金结构件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3、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账号为 03002463813,截止2014 年 11 月 12 日,专户余额为 100,000,000.00 元。该专户仅用于公司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若公司以存单方式存放的募集资金,在每笔存单开立前由公司、专户开户银行、齐鲁证券三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公司承诺存单到期后将及时转入本协议规定的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或以存单方式续存,并通知齐鲁证券。公司存单不得质押。

  二、公司与专户开户银行双方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

  三、齐鲁证券作为公司的保荐机构,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其他工作人员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齐鲁证券应当依据《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履行其督导职责,并有权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公司和专户开户银行应当配合齐鲁证券的调查与查询。齐鲁证券每半年度对公司现场调查时应同时检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四、公司授权齐鲁证券指定的保荐代表人田蓉、杨洁可以随时到专户开户银行查询、复印公司专户的资料;专户开户银行应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

  保荐代表人向专户开户银行查询公司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齐鲁证券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专户开户银行查询公司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和单位介绍信。

  五、专户开户银行按月(每月5日之前)向公司出具对账单,并抄送齐鲁证券。专户开户银行应保证对账单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六、公司一次或12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1000万元的,专户开户银行应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齐鲁证券,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七、齐鲁证券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保荐代表人。齐鲁证券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应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专户开户银行,同时按本协议第十一条的要求向公司、专户开户银行书面通知更换后的保荐代表人联系方式。更换保荐代表人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

  八、专户开户银行连续三次未及时向齐鲁证券出具对账单或向齐鲁证券通知专户大额支取情况,以及存在未配合齐鲁证券调查专户情形的,公司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九、本协议自公司、专户开户银行、齐鲁证券三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且齐鲁证券督导期结束后失效。

  特此公告。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2月2日

  证券代码:600575 证券简称:皖江物流 公告编号:临2014-109

  债券代码:122235 债券简称:12芜湖港

  安徽皖江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情况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徽皖江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因重大资产重组事宜,经申请,公司股票自2014年10月8日起按照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停牌。鉴于,本次资产重组事项涉及问题较多、程序较复杂,有关各方仍需沟通协调并进一步细化、修改和完善重组预案。为避免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维护投资者利益,公司于2014年11月7日发布了《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公告》。

  一、本次资产重组框架介绍

  本次重组主要交易对方为控股股东淮南矿业;交易方式尚在与政府部门进行报告、确认;标的资产的行业类型初步确定为淮南矿业所属煤炭、电力业务板块的部分资产,但尚需进一步确认规模、权属边界等;截至目前,资产重组预案尚未最终确定。

  二、本次资产重组工作进展

  截至本公告发布日,淮南矿业与本次资产重组所涉及的审计、评估机构、法律顾问和独立财务顾问等相关中介机构正在抓紧推进本次资产重组有关工作,对标的资产的规模、权属边界等进一步确认、规范、审计、评估,并与有关政府部门沟通、论证重组预案。截至目前,重组预案尚未最后形成,由于相关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为避免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维护投资者利益,公司股票将继续停牌。

  三、下一步推进重组各项工作的时间安排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与控股股东淮南矿业加快推进本次资产重组工作进度,并根据本次资产重组工作进度,依规推进相关协议的拟定和相关报批程序。同时,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贵所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5个交易日发布一次有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待相关工作完成后公司将召开董事会审议资产重组预案,及时公告并复牌。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本公司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安徽皖江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2月2日

  证券代码:002602 证券简称:世纪华通 公告编号2014-058

  浙江世纪华通车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5%以上股东进行股权质押式

  回购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世纪华通车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14年12月1日接到第二大股东邵恒先生的通知,邵恒先生将其持有的本公司有限售流通股份79,175,662股(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15.42%)质押给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用于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初始交易日为2014年11月28日,购回交易日为2017年10月13日。

  截止本公告日,邵恒先生共持有本公司股份79,175,662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5.42%。本次质押79,175,662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5.42%,占其持有本公司股份的100%。

  特此公告。

  浙江世纪华通车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四年十二月一日

  证券代码:002093 证券简称:国脉科技 公告编号:2014-050

  国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国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公司股东林惠榕女士通知,林惠榕女士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将其所持有公司9,000万股公司股票,以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方式质押给中信证券,初始交易日为2014年11月28日,回购交易日为2016年11月28日,质押期间该股份予以冻结不能转让。

  截至本公告日,林惠榕女士持有公司股份22,065.30万股(为公司第一大股东,与公司第二、第三股东共为一致行动人),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5.51%,累计质押其持有的公司股份9,000万股,占其所持本公司股份的40.79%,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0.40%。

  特此公告。

  国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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