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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公告(系列) 2014-12-02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608 证券简称:舜天船舶 公告编号:2014-089 江苏舜天船舶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继续停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舜天船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披露重大信息,由于相关事项尚未确定,为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对公司股价造成重大影响,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2014年10月21日(星期二)上午开市起停牌,并分别于2014年10月21日、2014年10月28日、2014年11月4日、2014年11月11日、2014年11月18日和2014年11月25日发布了《重大事项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4-080)和《重大事项继续停牌公告》(公告编号分别为:2014-082、2014-084、2014-085、2014-087和2014-088)。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咨询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截至本公告日,该重大信息相关事项仍尚未确定,为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对公司股价造成重大影响,并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有关规定,经公司申请,本公司股票(股票简称:舜天船舶,股票代码:002608)自2014年12月2日(星期二)上午开市起继续停牌。 另外,为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对公司债券价格造成重大影响,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2012年修订)》的有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债券(债券简称:12舜天债,债券代码:112108)自2014年12月2日(星期二)上午开市起继续停牌。 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舜天船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一四年十二月二日 证券代码:002577 证券简称:雷柏科技 公告编号:2014-048 深圳雷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停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雷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拟披露有关事项,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根据《股票上市规则》和《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有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雷柏科技,证券代码:002577)自2014年12月1日上午开市起停牌,待公司通过指定媒体披露相关公告后复牌,敬请投资者密切关注。 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有关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深圳雷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12月1日 证券代码:000721 证券简称:西安饮食 公告编号:2014-052 西安饮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按期收回银行理财产品本金 和收益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西安饮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8月29日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20,000万元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购买 "中信理财之信赢系列(对公)14165期人民币理财产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4年8月30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 截止2014年11月28日,该理财产品已到期赎回,收回本金20,000万元,获得收益为224.3836万元。上述理财产品本金和收益已全部收回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特此公告。 西安饮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一四年十二月一日 证券简称:华意压缩 证券代码:000404 公告编号:2014-085 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3年度业绩激励基金实施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年度业绩激励基金计提和分配方案》,同意公司实施2013年度业绩激励基金计提和分配方案。截至2014年11月28日,公司32名激励对象均已按照《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年度业绩激励基金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激励方案》”的有关规定,以公司发放的2013年度业绩激励基金及自有资金通过公开市场完成购买本公司股票。现将2013年度业绩激励基金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年度业绩激励基金计提和分配方案的决策程序 1、2014年8月6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年度业绩激励基金计提和分配方案》;同意公司将提取的激励基金中的1,391.50万元向符合《激励方案》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32名激励对象进行分配,按照《激励方案》的规定,激励对象将以不低于其考核年度基本薪酬总额(除业绩激励基金外,且缴纳相应所得税及五险一金后的年度基本薪酬总额)的30%加上前述发放的年度业绩激励资金(扣缴相应所得税后),通过公开市场购买本公司股票。 2、2014年8月25日公司召开了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年度业绩激励基金计提和分配方案》。 上述事项详见2014年8月8日和8月26日刊登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2014-057、2014-061、2014-065号公司公告。 二、公司2013年度业绩激励基金发放及购买股票实施情况 1、根据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年度业绩激励基金计提和分配方案》,公司于2014年10月17日向32名激励对象发放了2013年度业绩激励基金,激励对象个人所得税由公司代扣代缴。 2、根据《激励方案》的规定,激励对象应在收到业绩激励基金的30个交易日内(若遇监管机构规定的不得买卖本公司股票的窗口期,则时间顺延),以不低于其年度基本薪酬总额(除业绩激励基金外,且缴纳相应所得税及五险一金后的年度基本薪酬总额)的30%加上发放的考核年度业绩激励资金(扣缴相应所得税后),通过公开市场购买本公司股票。根据上述规定,公司确定的2013年度业绩激励基金实施激励对象购买公司股票的期间为2014年10月20日至11月28日之间的30个交易日。截止2014年11月28日,32名激励对象均按照《激励方案》的规定以公司发放的2013年度业绩激励基金及匹配自有资金通过二级市场完成购买本公司股票,具体购买股票情况如下:
上述激励对象中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公司股票情况,公司均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及公司相关规定及时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进行了公告。详见2014年10月22日、10月24日、11月15日和11月29日刊登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第2014-078、2014-079、2014-081、2014-084号公司公告。 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根据《激励方案》的规定,所有激励对象承诺其当年购买的公司股票的后续第一年内(即自2014年11月29日开始后的一年内),不能通过任何市场方式减持股票,第二年可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减持其持有部分的50%,第三年可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减持剩余的50%(即该期激励购买的剩余全部股票)。另外,激励对象中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除遵守前述规定外,还承诺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相关管理办法规范操作,包括但不限于: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本人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不得将本人所持本公司股票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所持公司股份等。 为保证上述承诺的实现,根据《激励方案》及实施细则的规定,公司与激励对象、集中托管激励对象股票的证券公司营业部签订了三方操作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义务。证券公司营业部按照三方操作协议的约定接受公司和激励对象的授权和委托,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激励对象的承诺对本次激励对象购买的公司股票通过技术手段全部进行了冻结。 特此公告。 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二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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