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
证券代码:002511 证券简称:中顺洁柔 公告编号:2014-58 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持续督导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2014-12-03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511 证券简称:中顺洁柔 公告编号:2014-58 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持续督导保荐机构及 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顺洁柔")于2010年11月完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公司聘请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信证券")担任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项目的保荐机构,持续督导期于2012年12月31日届满,因公司尚有未使用完毕的募集资金,安信证券对公司尚未使用完毕的募集资金仍履行持续督导职责。 2014年10月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2014年10月13日,公司与东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东莞证券")签署了《向特定投资非公开发行每股面值1元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之保荐协议》,聘请东莞证券担任该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2014年12月2日,公司与东莞证券签署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之持续督导协议》。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因再次申请发行证券另行聘请保荐机构,应当终止与原保荐机构的保荐协议,另行聘请的保荐机构应当完成原保荐机构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因此,东莞证券承继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尚未使用完毕募集资金之持续督导职责,持续督导期间为2014年12月2日起至募集资金使用完毕之日止。东莞证券指定潘云松先生和Wang Jiangqin女士担任公司持续督导期间的保荐代表人。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宜尚需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核准,能否获得核准,以及核准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 特此公告。 附件:东莞证券简介、保荐代表人简历 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12月2日 附件: 一、东莞证券简介 东莞证券成立于1988年6月,注册资本15亿元,是国有控股的全国性综合类证券公司,也是全国首批承销保荐机构之一。公司业务范围涵盖了经纪、投资咨询、财务顾问、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资产管理、直接投资、融资融券、做市等领域。公司在东莞、深圳、上海、北京、大连、厦门等地设立了57个分支机构及办事处,经营网点覆盖东莞市各经济发达镇区以及北京、深圳、上海等地。 二、保荐代表人简历 1、潘云松 先生 东莞证券投资银行部项目管理部总经理,保荐代表人,曾担任中科英华高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武汉人福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深圳市深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广东银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首次公开发行并在创业板上市项目和上海柴油机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保荐代表人。 2、Wang Jiangqin 女士 东莞证券投资银行部业务董事,保荐代表人,曾参与或主持上海柴油机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福建南纸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曾参与广东省广告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项目。 本版导读:
发表评论:财苑热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