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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024、200024 证券简称:招商地产、招商局B 公告编号:【CMPD】2014-080TitlePh

招商局地产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4-12-03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会议没有否决议案。

  2、本次会议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的情况

  本公司于2014年11月15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香港商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刊登了《关于召开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4年12月2日下午2:30在深圳蛇口南海意库3号楼404会议室召开。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孙承铭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本公司《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84人,代表股份1,548,709,346 股,占本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60.12%,其中:

  A股股东及股东代理人40人,代表股份1,212,328,841股,占本公司A股股东表决权股份总数58.66%。现场出席股东大会的A股股东及股东代理人11人,代表股份1,043,493,553股;通过网络投票的A股股东共29人,代表股份168,835,288股。

  B股股东及股东代理人44人,代表股份336,380,505股,占本公司B股股东表决权股份总数66.08%。现场出席股东大会的B股股东及股东代理人42人、代表股份336,362,005股;通过网络投票的B股股东共2人,代表股份18,500股。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张炯律师、张森林律师列会见证。

  三、会议的表决情况

  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超过三分之二的表决权通过,会议以特别决议通过了议案1-7,以普通决议通过了议案8;其中,议案8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回避了对议案8的表决。

  各议案的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议案1、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

  其中,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211,948,812股,占该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8%;反对55,400股,占该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6%;弃权12,000股,占该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

  议案2、关于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方案的议案

  议案2.1 发行证券的种类

  ■

  其中,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211,900,312股,占该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5%;反对55,400股,占该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6%;弃权60,500股,占该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9%。

  议案2.2 发行规模

  ■

  其中,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211,900,312股,占该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5%;反对55,400股,占该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6%;弃权60,500股,占该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9%。

  议案2.3 可转债存续期限

  ■

  其中,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211,900,312股,占该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5%;反对55,400股,占该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6%;弃权60,500股,占该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9%。

  议案2.4 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

  其中,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211,900,312股,占该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5%;反对55,400股,占该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6%;弃权60,500股,占该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9%。

  议案2.5 债券利率

  ■

  其中,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211,900,312股,占该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5%;反对55,400股,占该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6%;弃权60,500股,占该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9%。

  议案2.6 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

  其中,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211,900,312股,占该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5%;反对55,400股,占该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6%;弃权60,500股,占该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9%。

  议案2.7 转股期限

  ■

  其中,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211,900,312股,占该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5%;反对55,400股,占该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6%;弃权60,500股,占该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9%。

  议案2.8 转股股数确定方式

  ■

  其中,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211,900,312股,占该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5%;反对55,400股,占该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6%;弃权60,500股,占该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9%。

  议案2.9 转股价格的确定和修正

  ■

  其中,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211,900,312股,占该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5%;反对55,400股,占该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6%;弃权60,500股,占该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9%。

  议案2.10 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

  其中,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211,900,312股,占该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5%;反对55,400股,占该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6%;弃权60,500股,占该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9%。

  议案2.11 赎回条款

  ■

  其中,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211,900,312股,占该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5%;反对55,400股,占该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6%;弃权60,500股,占该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9%。

  议案2.12 回售条款

  ■

  其中,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211,900,312股,占该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5%;反对55,400股,占该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6%;弃权60,500股,占该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9%。

  议案2.13 转股后的股利分配

  ■

  其中,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211,900,312股,占该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5%;反对55,400股,占该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6%;弃权60,500股,占该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9%。

  议案2.14 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

  其中,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211,900,312股,占该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5%;反对55,400股,占该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6%;弃权60,500股,占该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9%。

  议案2.15 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

  其中,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211,900,312股,占该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5%;反对55,400股,占该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6%;弃权60,500股,占该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9%。

  议案2.16 债券持有人会议相关事项

  ■

  其中,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211,900,312股,占该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5%;反对55,400股,占该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6%;弃权60,500股,占该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9%。

  议案2.17 本次募集资金用途

  ■

  其中,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211,955,712股,占该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1%;反对0股,占该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60,500股,占该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9%。

  议案2.18 担保事项

  ■

  其中,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211,900,312股,占该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5%;反对55,400股,占该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6%;弃权60,500股,占该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9%。

  议案2.19 募集资金存放账户

  ■

  其中,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211,955,712股,占该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1%;反对0股,占该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60,500股,占该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9%。

  议案2.20 本次发行可转债方案的有效期限

  ■

  其中,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211,900,312股,占该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5%;反对55,400股,占该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6%;弃权60,500股,占该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9%。

  议案3、关于《招商局地产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

  ■

  其中,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211,900,312股,占该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5%;反对55,400股,占该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6%;弃权60,500股,占该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9%。

  议案4、关于《招商局地产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

  其中,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211,955,712股,占该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1%;反对0股,占该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60,500股,占该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9%。

  议案5、关于《招商局地产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

  其中,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211,955,712股,占该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1%;反对0股,占该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60,500股,占该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9%。

  议案6、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

  ■

  其中,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211,900,312股,占该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5%;反对55,400股,占该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6%;弃权60,500股,占该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9%。

  议案7、关于修订《招商局地产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

  其中,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211,878,691股,占该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5%;反对72,500股,占该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4%;弃权65,021股,占该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1%。

  议案8、关于为招商局产业园区(青岛)发展有限公司银行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

  其中,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211,955,712股,占该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1%;反对0股,占该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60,500股,占该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9%。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张炯律师、张森林律师现场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其结论性意见如下: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也符合现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或列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合法,会议形成的《招商局地产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法律意见书》全文随本公告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招商局地产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四年十二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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