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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阿鑫一号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公告送出日期:2014年12月3日 2014-12-03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1.公告基本信息
2.基金募集情况
注:按照有关法律规定,本次募集期间所发生的与本基金有关的信息披露费、律师费和会计师费等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不从基金资产中支付。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本基金管理人正式开始管理本基金。 (2)本基金以定期开放的方式运作,即在基金保本周期内采取封闭式运作(保本周期到期日除外),期间不开放申购及赎回;本基金的开放期为保本周期到期日及之后最长4个工作日的时间(最长共计5个工作日),其中开放期首个工作日同时开放申购和赎回,其余开放日仅开放申购业务。 本基金以每十八个月为一个保本周期,即第一个保本周期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十八个月后的对应日止,此后各保本周期自本基金公告的该保本周期起始之日起至十八个月后对应日止;如对应日为非工作日或无该对应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 (3)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到销售机构的网点查询交易确认情况,也可以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的网站(www.ncfund.com.cn)或客户服务电话(400-819-8866)查询交易确认情况。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请务必考虑自己的风险承受能力,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实现投资收益。投资有风险,选择须谨慎。敬请投资者于投资前认真阅读该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 特此公告。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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